4.反叛心理主要是道德示范问题
在我们的社会中确有这样的情况:有些人故意将社会中的某些道德规范加以违反、嘲弄和奚落,将违反道德的意识和举动故意做得很张扬,以引人注目;有些人对符合道德的现象故意加以嘲弄和羞辱,以表明自己向道德的挑战。稍微分析一下就可以看到,对道德的羞辱,更多是来自小人物,他们无权无势总是吃亏;来自青年,他们无所顾忌血气方刚。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不公正往往是引发不道德甚至故意反道德行为的原因:你不守规则大发不义之财,你利用手中职权
获取各种特权,还有什么资格侈谈道德,甚至谴责我们的不道德行为呢?在我们的调查中有一项是有关职业便利条件者收受“红包”问题的,结果122名大学生中有120名表示今后当有可能时将在不同情况下收受红包,而且越是高年级学生越表现得肆无忌惮,原因是高年级学生已经接触实践,他们看到了某些人为他们在这些方面作出了示范。因此,我们在道德建设中必须强调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道德示范作用,在高校必须强调教师和管理者的道德示范作用。从整个社会层面上看,道德的“从上做起”比“从我做起”更具价值,从世界各国廉政建设的成功经验看,也只有“从上做起”,才能真正触动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的迅速改变和提高。在高校,老师的示范作用更是不可低估,“为人师表”、“身教重于言教”比喋喋不休的说教更有说服力。
总之,在道德教育、道德管理、道德成本和道德示范中,道德教育属于理论教育,道德管理属于强制教育,道德成本属于实践教育,道德示范属于案例教育。四种教育相互关联,贯穿于学生的整个成长过程。来自于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所有正反面教育,以及学生自身的道德修养,将决定学生的道德水平。
三、道德建设要做到自律和他律的统一、个体和社会的统一
从上述对四种负道德心理的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非道德行为的产生是有其很深的社会、环境、心理根源的(按照现代基因学说,道德行为还有相当份量的生理因素,本文不对此进行讨论)。针对这些心理状况,我们在大学生道德建设中应把教育和管理、自律和他律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起来。通过健全的规章制度、持之以恒的严格管理,使具有外在强制性特征的道德他律性,逐渐转化为具有内在约束性特征的道德自律性,推动大学生以至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向更高层次发展。
道德的自律,主要通过教育来实现。按照唯物论的反映论的观点,人之初本无“性善”“性恶”之分,后天的环境是养成良好道德的关键。诸如什么是道德,为什么要遵守道德,遵守道德有什么重要意义,不遵守道德会有什么后果等等,都必须通过不断的教育,使人们逐步理解、接受,并成为发自内心的自觉行动,即使是已经掌握了较多知识的大学生,也有一个道德教育问题,也需要通过各种方式不断地强化道德理念。而道德的他律,主要是通过制度、法律和管理来实现的,在高校还要通过校规校纪来实现。一般来说,社会道德所要求的基本准则,很多都可以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或通过社会舆论、社会共识的形式肯定下来。人们在处理人与人或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时,都必须遵守这些准则;如果违背这些准则,则会受到法律、制度的惩罚,或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道德法庭的“审判”。西方有句谚语:“塑造一个贵族,要给三代人换血”,贵族高贵的“血”,是在一个法律严谨、制度严密、管理严格的环境中逐渐“换”出来的。在这里,他律的作用是巨大的。
大学生道德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是素质教育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它牵涉到社会领域的方方面面。一个学生的素质由道德素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三方面组成,缺一不可,而道德素质是做人的根本。道德的教育问题,应该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承担的责任;道德的约束作用,需要各方面的严格执法、严格管理;道德的成本调节,又牵涉到法律、制度的建设;道德的示范作用,需要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如果在这几个方面没有进展,个人道德修养则难以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也难以提高。尽管也会出现一些卓尔不群出污泥而不染者,但决成不了社会的普遍现象。
因此,我们在高校道德建设中,必须按党中央“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制”的精神,根据负道德心理的种种表现,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