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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学校心理辅导模式探讨

201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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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当前应该抓紧探索适合我国学校特点的心理辅导模式,根据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学校层次、不同的学生类别,分别摸索出几种不同但又各有一定普遍性价值的辅导模式。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应该将经验证明合适的模式条文化,由教育行政机关或者权威的学术组织予以颁布,以规范和引导基层学校的工作方向。

一、学校辅导模式所涉及的方面或要素

西方的学校辅导在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一个毛病,就是轻视学校辅导自身理论体系的建设(kehas,1966;宋文里,1987,p.35),其中包括对学校辅导模式的探索。Show是为数不多的几位对此做过系统研究的学者之一,Show认为学校辅导模式主要应该回答三个问题:谁应接受辅导;为什么要进行辅导;怎样进行辅导?据此他提出一个学校辅导的“一般模式”(A General Model for Guidance),该模式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价值、目标和功能。这三个方面涵盖了对上述三个问题的回答(Show,1973,p.71)。

Show的“一般模式”涉及到学校辅导最基本的几个要素。但笔者认为,一般辅导模式应该符合以下标准:(1)涵盖理论和实践二个方面;(2)包括规定着辅导的基本属性的组成要素;(3)各组成要素之间存在内在联系或具有内在一致性。基于这一认识,笔者建议从以下这三个方面来讨论学校辅导的一般模式。

1.理念

辅导是实践,但是是有理念为根基的实践。辅导模式若只是局限于就事论事的实务说明,一不能使辅导体系之各要素的合理性得以成立,二不能助辅导虽有创造和革新,甚至连辅导本身在学校教育中的合法性都无法确定。学校辅导模式至少应该在两个层面确立一些明确的理念:

哲学层面,如人性观、价值、学校教育的目标;

心理学层面,如人的动机系统、人的发展历程、决定行为的因素、人格和行为改变的条件。

2.要素

一般辅导模式须明确以下四个构筑学校辅导基本骨架的要素:

学校辅导的对象 如面向全体学生还是部分学生,直接面向学生还是透过对教师和家长的咨询影响学生;

学校辅导的目标

一般都认为,辅导的目标在于协助学生克服他们在适应和发展上所遇到的困难。另有一种相关的说法,是把辅导区分为发展性的、预防性的,以及治疗性的,以此来描述不同的辅导目标(Show,1973)。其实,这一区分不仅涉及目标,亦涉及辅导内容、对象和辅导方式;

学校辅导的内容

目前多数研究者同意把学校辅导的内容区分为生活辅导、学习辅导以及生涯(职业)辅导。学习及生涯辅导的内涵较为明晰,唯生活辅导包罗甚广,需要进一步说明;

学校辅导的途径和方式

途径和方式是第一线的实践工作者最感兴趣的问题,目前各地由自主创造或从台港借鉴已经出现了不少辅导形式,吴增强对此做了较好的概括和说明(吴增强,1998)。一般的辅导模式不一定要详细罗列各种辅导形式乃至措施,但要强调两点:一是辅导途径或形式必须与辅导的基本目标一致;二是它们应该有验证性研究或经验支持,证明有达到目标的功能。

3.组织和资源

这一个方面是学校辅导得以进行的支持和保障系统。例有:

谁做辅导 如辅导员的选聘、培训、资格要求、个人素质;

领导、专职机构、组织协调 如校长的作用,辅导室的设置,全校辅导力量的配置和职能分工,乃至校际或学区的联络(如果不仅限于一校之考虑的话);

家庭资源 如协调家庭的力量参与辅导,家庭咨询或治疗;

社会资源 如配合或利用当地社区的活动,利用各种途径影响社区环境的改变以利学生的成长;

学术研究及信息资源支持 如校内或联校的专题研究,参加全国或地区性学术交流,专业文献资料库的建设。

二、学校辅导理念上的两点考虑

1.人性观问题

人性观是个涉及多个方面的哲学问题,在辅导上至少有两个问题与人性观有密切联系:

(1)怎样看待人的基本倾向(或曰天性)?基本上有三种意见,一是认为人性本善,承认入天生就有一种向上、向好、向着自我实现的方向成长的倾向。在心理学中人本主义的辅导秉持这种看法。二是认为性本恶,认为人如果不予教化,必然堕落。心理学中持此观点的不多,古典精神分析学派稍倾向于此。三是认为人无天性,人在后天向什么方向发展,完全取决于教养。行为主义的辅导持此看法。在学校辅导领域,主要是第一和第三两种见解比较有势力。这个基本理念上的分歧并非无关紧要,作者之一曾指出,“一位辅导员所持的人性观,不但决定他对辅导理论所作的抉择,而且,亦切切影响他如何发展一套个人从事心理治疗工作的模式”(林孟平,1998,P.40)。例如,在不同的观点制约下,辅导者对辅导目标、辅导途径就会有不同的选择。

(2)人的发展的主动性问题。在人本主义者看来,成长是人的天性,存在就必得发展成长,不必假于外力的“推”或“拉”;而在行为主义者看来,除却生理活动而外,人的大多数有意义的发展都是学习的结果,而学习的动力多半源于外在之“推”或“拉”。这一人性观分歧见于辅导模式的设计,往往表现为强调“教”还是强调“导”;重视“自助”还是重视“他助”;多注意于学生的自我观还是多注意于具体的问题行为。

2.辅导的目的:以个人为本还是以社会为本

辅导的目的与前文所列之“价值”有关。学校辅导是学校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与其说辅导的目的不如说教育的目的。综观世界各国各个社会,办教育的目的多立足于国家社会的发展,鲜有将学生个人的发展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目的来对待的。现代教育的一大特色(也是流弊)是单纯以培养后备生产力、开发智力资源来看待和评价教育。以为人才的生产力愈高,教育就愈成功。我们似乎不是在面对一群有血有肉、有灵有性的活人,而是在生产一批批能够为社会创造财富的特殊产品。虽然我们有时也讲全面发展,但落脚点仍然是社会。因为在这么讲时人们心里想的是:只有让学生全面发展,他们才会在将来成为对社会真正有用的人才!“德、智、体全面发展”是为了成为更有生产能效的“劳动者”。

西方辅导的传统精神基本上是个人本位的。几乎任何一本辅导教科书在辅导目标一章都明白无误地载明这一点。这样,辅导目标与教育目标有时(当二者无法整合时)未必完全一致。即令在未见明显矛盾的地方,两种不同的取舍也会对辅导模式的取舍发生微妙影响。以本文作者所见,这个问题在我国将比西方更为突出,因为中国传统思想总是倾向于将社会置于个人之上。在探索符合中国文化精神的辅导模式的时候,不能不考虑这一点。

我们倾向于在中国提倡一种尽可能将个人为本与社会为本结合起来的辅导取向。其实任何一个健康合理的辅导目标也应该是这一取向。这一提法与国家的教育方针是一致的,在最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就明确地提出“使受教育者……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中共中央,国务院,1999)。我国台湾的学校辅导工作开展得比较早,发展得也比较好,他们也提倡这样一种辅导取向。例如台湾的“中国辅导学会研究部”所出版的《教育辅导手册》(1965版)就讲:辅导工作协助个人发展其潜力,并应配合社会的需要。要朝着他个人与社会双方都最有利的目标前进(见贾魁芝,1977)。

如果联系我国学校尤其是中小学校的现实情况来说,当前似乎应该稍偏重于强调学生个体的价值,偏重以学生为本一点。因为当前学校教育的现实情况是:在应试教育的压力之下,教育方向过于整齐划一,强调集体、学校、教师的价值;学生个人的喜怒哀乐被忽视,学生此时此地的幸福愉快被牺牲,学生的情性、个性,与智性无干的兴趣爱好被严重地压制。占大多数的最终不可能升学的学生被绑在升学的战车上,以牺牲个人全面发展为代价,当数年的“陪读生”。在这种情形下,如果辅导还一味单向地引导学生去适应这种不正常的学校体系,显然不合情理,也跟素质教育的要求背道而驰。学校辅导有责任带头纠正这种极不合理甚至是极不人道的情形,应该在素质教育的改革中自觉地走在前面。

三、辅导与德育以及学校其他教育活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