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子关系的失调
单亲家庭中亲子关系失调在离异单亲家庭中表现得最为明显,这种异常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家庭的缺损意味着从此有一方要从家庭中退出,对于孩子来说,他们的心理上则会产生被双亲中的一方抛弃的担心。很多离异家庭子女的监护者限制前配偶探望自己的子女,希望以此来惩罚他们,为了惩罚对方,不让对方接触孩子,谎称对方“死了”,“出国了”,对孩子隐瞒情况,造成孩子缺乏自信,产生自卑心理。
第二,家庭的缺损容易导致他们的监护者或者沉浸在悲痛之中,或者因忙于工作而无暇给孩子以温暖和爱护,从而忽略和孩子的交往,造成亲子关系冷淡,而作为孩子,当他们看到父(母)情绪不好时,他们也不敢贸然地与父母交流,这势必会影响亲子交往的数量和融洽程度。更为极端的是,有的监护者根本就把孩子当作“累赘”、“包袱”,把孩子看作自己未来生活的绊脚石。在这样的观念下,他们轻则对孩子冷眼相对,重则对孩子拳脚相加。
第三,家庭结构的变化使孩子不得不花大量的精力来应付家庭困扰带来的紧张,他们的心理调适受到家庭人际冲突的影响。另外,离异的父母最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就是在孩子面前讲配偶的坏话,相互低毁,把孩子作为传递仇恨的工具。因此,在离异家庭中,孩子在与家人的相处中得到的多是反面经验,他们看到的是父母之间的讨价还价和相互敌视,这种现象容易使孩子产生不良的社会学习,他们也变得不再相信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不信任会扩展为对整个社会的不信任,伴随着这种心理而长大的儿童,极有可能会产生一些反社会行为。
(二)监护者教养方式的失当
单亲家庭中孩子父母的离散,它给人们的心理不同程度地带来痛苦和无奈。在这种负面情绪的影响下,在较大的生活、心理和经济的压力之下,单亲子女的抚养者容易在抚养方式上走向偏颇。这种教养方式的偏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孩子要求很高,严教过度。有的家长总怕孩子因为伴侣的死亡或自己的离婚而开始不学好,而对孩子提出过高要求,他们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心理,给孩子带来极大的心理压力,他们对孩子赋予了极大的期望,相当多的离异单亲家庭的家长与孩子相依为命,对孩子的期望值比双亲家庭还高,有的把全部心思扑在孩子身上,自己节衣缩食,忍辱负重,寄希望于孩子的明天,他们要求孩子按照自己的期望前进,对孩子的教育过度关注,一旦孩子的行为表现与自己的期望不相符合,便会引起严教过度,出现责备、唠叨甚至体罚等不良教育行为。另外,单身父(母)亲长期的育儿疲劳无人分担,就会使他们感到孤立无助,从而出现过度严教。这种过度的严教剥夺了儿童的尊严,容易使孩子对自己产生否定感,“我不能干”、“我很笨”,从而出现自卑、自责等问题。
第二,单身母(父)亲忙于生计或缺乏责任感,对孩子监管不力。单亲家庭父(母)亲在各方面的压力都很大,没有时间、精力和物质条件抚养孩子,他们往往把孩子交给隔代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或者疏于管教,形成管理的真空,有的家长沉酒于自己的伤痛而忽略了孩子的痛苦,缺少对孩子的关爱。有的家长把孩子当成包袱和拖累,把孩子当作皮球那样踢来踢去,把自己的烦恼发泄在孩子身上,孩子成为父母继离婚大战之后绵延冷战中的牺牲品,甚至有的家长对孩子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把孩子遗弃。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许多企业倒闭或处于半瘫痪状态,孩子的父母大多下岗,缺乏稳定的经济来源,生活窘迫,不得不外出谋生,对于他们来说,能够承担起孩子的教育费用就已经不错,至于对孩子的照顾与监管,他们实在是缺乏心力。还有一部分家长缺乏责任感,或沉迷于赌博,或各自重组家庭,忽视对孩子的关心和照顾,冷落孩子,因为害怕孩子影响自己新家的和谐,甚至有家长冷酷地把孩子推到门外,给学生的心灵带来极大的伤害。由于孩子在家中得不到重视,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体会不到自己的成长在家庭中所起的作用,因而容易使孩子产生自卑情绪,不求上进,更为重要的是,孩子易在没有安全感的状态下变得焦虑、抑郁,最终形成孤僻、冷漠的性格及扭曲的心理。
第三,监护者心怀内疚,对孩子过度溺爱。离异单亲家庭中有的家长离婚后,对孩子常有一种负罪感,将一切问题都归结在自己身上,无原则地一味满足孩子、迁就孩子,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对孩子进行补偿,倾向于溺爱型的抚养方式。伴侣先逝单亲家庭中有的父母为了博得孩子的欢心,“收买”孩子,无原则地满足孩子的无理要求。在这种教养方式下成长起来的孩子,极易出现自我控制能力差、冲动等问题。
第四,监护者把孩子放在封闭的家庭中进行抚养,使孩子缺乏社会交往。单亲家庭中,很多单身父(母)亲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孩子身上,与孩子相依为命,老是把孩子关在家里,以免受他人欺侮;他们按照自己给孩子设计的“理想”的人生航线来对孩子进行培养。在这种条件下成长起来的孩子,由于缺乏与他人相处、交往的经验,在与人交往时,必然会产生孤独与焦虑。
(三)社会评价压力
在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家庭观念中,离婚虽然是可以理解,但毕竟是不光彩的。生活在这种文化氛围中的儿童,必然也会在内心深处习染上这种观念,加之他们思想意识尚不成熟,不能正确地看待父母的离异,因此,家庭的缺损特别是父母离异这种人为因素的出现,对于自控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较差的儿童来说,往往意味着突然的打击与压力,许多儿童难以承受,更无力调整和摆脱,这势必会导致他们生理和心理上的异常。
单亲家庭中孩子在精神上往往会受到他人的歧视,这种压力对孩子来讲是很残酷的。孩子在同学当中被认为是没有爸爸(妈妈),有的孩子为躲避这种压力,远离同伴,形成了孤僻、冷漠的性格。其他孩子在单亲家庭子女面前议论自己的父母和家庭,可能会使这些孩子触景生情,引起感伤,他人无意的谈话也会使这些敏感的心灵受到伤害:有的孩子怕别人提爸爸(妈妈),常常躲在角落里偷偷地掉泪。离异单亲家庭的孩子承受着巨大的心理痛苦。当父母离异后,他们总会产生自己不如别人的感觉,把父母的离婚当作见不得人的事,非常忌讳谈到或问到相关的话题,他们总怀疑别人在背后议论自己、嘲笑自己,这种实际存在或臆想的社会评价压力使他们为了避免伤害而慢慢从人际交往中开始退缩。他们自己给自己筑起一道心理的墙,把自己包裹在厚厚的壳中,表面冷漠,实际上内心非常虚弱。另外,这种社会评价压力还会使单亲家庭的学生对人产生怀疑,对人缺乏信任,极易导致多疑性格的形成。
(四)子女心理调试能力不强
对于青少年学生来说,父母离异或先逝,家庭破碎这些家庭生活的变故是他们人生道路上的一个巨大的、从未有过的冲击与挫折。一个人是否能顺利地应对挫折,取决于个体自身的挫折容忍力。挫折容忍力是指个体面对挫折时,免于行为失常的能力。挫折情境的产生,对于挫折容忍力较强的子女来说,一般尚能顺利度过。而对于那些挫折容忍力较差的学生,则会为挫折情境所困扰,如果没有合理的引导,就很容易导致心理的失衡。同样面对家庭的缺损,但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会产生心理问题,因为每个人的抗挫折能力不同。对于大部分学生来说,由于他们生活的阅历还相当贫乏,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自我调节能力还较差,心灵更容易受到伤害。对于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讲,意味着失去与父(母)亲在一起生活的权利,甚至失去父(母)爱,它使孩子产生强烈的自卑感、被遗弃感、怨恨感。这些消极的情感必将作用于孩子与他人的交往,最终影响到他们的人际交往、同伴关系,造成与人交往能力的下降,甚至造成交往障碍、对人焦虑。
三、解决单亲家庭子女心理问题的对策
家庭、学校和社会是单亲子女每天都要接触的环境,单亲子女处于这三者相结合的成长环境中,三者对于其教育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如果这三者的关系有一个处理不好,单亲子女成长的天平就会失衡,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就在所难免。因此,家庭、学校和社会应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峻性和迫切性,形成坚固的三位一体的教育结构,共同促进单亲子女身心健康发展。
(一)重视单亲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