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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书法学的学科本性及其理论基本特征

2013-01-10

(一)喻物性。最早的书法理论,用自然之美来说明书法的美,用比喻为主要的论述方式。这种书法理论包括对人、书体、笔画等的比喻。如对人,描写王羲之的有:“王羲之书字势雄逸,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对书体,“盖草书之为状也,婉若银钩,漂若惊鸾,舒翼未发,若举复安。”对笔画,卫夫人在《笔阵图》中形容点画的词语有:“横,如千里阵云;竖,如万岁枯藤;点,如高峰坠石”等等。都是用一种比喻的方式来描写书法学的。

(四)缘情性。我们认为书法学的理论是可以表现内心感情的。如唐代的孙过庭谈到王羲之的书法,是完全从抒情的角度去描写:“写《乐毅》则多怫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怡怿虚无,《太师箴》又纵横争折”还有书家要借书法把生活里的各种感情抒发出来,如唐张怀瓘在《书断序》中说:“或寄以聘纵横之志,或托以散郁之怀。”还有唐孙过庭《书谱》中说:“然后凛之以风神,温之以妍润,鼓之以闲雅,故可达其情性,形其哀乐。”这些书论所表达的感情可谓丰沛。

(五)伦理性。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的美学,认为美必须蕴涵善。欣赏书法也是在欣赏人格。汉代的杨雄说“书,心画也;心画形,君子小人见矣。”可见书法所透露的是君子小人之分,所以书法学的美也就是人的品格的美;还有作字应先作人,柳公权的“心正则笔正” 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书法的最高境界是“中和”之美,项穆在《书法雅言》里关于《中和》就已经指出:“圆而且方,方而复圆,正能含奇,奇不失正,会于中和,斯为美善。中也者,无过不及是也;和也者,无乖无戾是也。”即是说高尚的人写出的字应该是中和的,而且是最美的,也是最善的。

(六)禅意性。最代表佛家书法理论的当推禅意派。这类的书论例子有很多,典型的书法家有黄庭坚、米芾等。这些宋代的书法家几乎都和禅宗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黄庭坚最喜欢引用禅家的话语来点评书法,如:“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直须具此眼者,乃能知之。凡学书,欲先学用笔。”米芾评价唐代诸家的楷书为“一笔书”,并戏称自己的笔法为“八面风”也是禅家语。还有一段关于当时书法名家的着名议论:“蔡京不得笔,蔡卞得笔而乏逸韵,蔡襄勒字,沈辽排字,黄庭坚描字,苏轼画字。”而他自己是“刷字”这明显受到文字禅的影响。这些泼辣的语言也是深受“自性成佛,身外无佛”乃至呵佛骂祖的狂禅理论的影响。

三、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