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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明人评《三国演义》及其对历史与虚构的认识

2013-01-08

张尚德驳斥把历史小说视为多余的观点,对于明代历史小说和小说理论的发展起了很好的作用。他重申蒋大器的一些基本观点,指出“史氏所志,事详而文古,义微而旨深”。因此“非通儒耳而通其事,因事而悟其义,因义而兴乎感”。他在《三国志通俗演义》引里说,史氏所志,事详而文古,义微而旨深,非通儒宿夙学,展卷问鲜不思困睡,故好事者,以俗近语,隐栝成编。欲天下之人,入耳而通其事,因事而悟其义,因义而兴乎感。不待研精覃思,知正统必当扶,窃位必当诛,忠孝节义必当师,奸贪谀佞必当去。是是非非,了然于心目之下,裨益风教广且大焉,何病其赘耶?客仰而大唬曰:有是哉?子之不我诬也。是可谓羽翼信史而不违者矣。简帙浩瀚,善本甚艰,请寿诸梓,公之四方,可乎?余不揣谫劣,原作者之意,缀俚语四下韵于卷端,庶几歌咏而有所得欤。于戏!牛溲马勃,良医所珍,孰谓稗官小说不足为世道重轻哉?

历史演义小说“羽翼信史而不违”,即不违背历史真实,但又不能与历史完全等同,否则历史演义小说也就成了多余。他认为它有不可忽视的社会教育作用,其“稗益风教,广且大焉”,不能因其是“稗官小说”就认为“不足为世道所轻重”。

自《三国志通俗演义》后,历史演义小说大量流布,且作者在如何对待历史事实和艺术虚构关系问题上看法不一。小说理论上,有熊大木和可观道人为代表的争论。前者在《新刊大宋演义中兴英烈传》序里对所谓历史演义小说“不可紊之以正史”的观点进行了驳斥,申明在尊重历史基本事实的同时可以“用广发挥”。后者则在《新列国志叙》里说在“敷衍不无增添,形容不无润色”基础上,必得“大要不敢违其实”。其实他们并无根本分歧,只不过是各自的侧重不同。当然,这也刚好说明明人在此问题上尚未彻底弄清楚。此后谢肇涮进一步提出“凡为小说杂剧戏文,须是虚实相半,方为游戏三昧之笔,然亦要情景造极为止”。另有袁于令提出小说之幻和史志之真的异质,须知“天下极幻之事乃极真之事,极幻之理乃极真之理”。阐明历史演义小说在选取历史素材时必须尊重基本历史事实,也可润色删削,这些文论就比较辩证地考察了历史与虚构关系。

就《三国演义》的流布和接受情况而言,它很能体现明人对历史与小说之问辩证关系的认识轨迹。及至诸如《忠义水浒传》《西游记》等通俗小说创作后,可供参照的文本资源与角度就更加丰富。要真正识别史实部分与小说艺术成分确实不易,故我们要结合三国历史来阅读和评论《三国演义》,分清小说中的叙述和描写哪些与史实相吻合;哪些是移花接木和对历史的夸大和缩小;哪些完全是虚构,这样才能较为正确地鉴赏和评品《三国演义》。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