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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汉语言古典诗文中“诗言志”及“言不尽意”现象

2013-01-07

那是的学者承认言、意、象的依存关系,“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着。”(《周易略例·明象》)由于认识的目的是明象得意,在认识过程中就存在着言与象、象与意的矛盾。“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同上)从玄学重本轻末的思想出发,只能舍末而求本。“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同上)既然得意可以忘象,得象可以忘言,所谓经典的权威地位也就自然动摇了。如果严守经典辞句,只知训诂注释,而不知其本义,就更显得没有意义,是舍本求末了。

对比基于西方屈折语的西方诗学,作为孤立语的汉语是重神轻形、重功能轻本质的,其表达式(特别在古代)就没有严格的白话式语句。洪堡德在其《论语法形式的性质和汉语的特性》中也有相关论述:“在汉语的句子里,每个词排在那里,要你斟酌,要你从各种不同的关系去考虑,然后才能往下读。由于思想的联系是由这些关系产生的,因此这一纯粹的默想就代替了一部分语法。”汉语是以意联语、以神统形。这在“言不尽意”的范式表现中突出,正如《毛诗序》言诗:“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 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磋叹之,磋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可以说,言意之辨原是魏晋玄学中的一大论题,但是它对古代文论发生了巨大的影响。有关研究表明,魏晋玄学关于言意之辨的讨论,可分为三大派:一是主张言不尽意,以三国时荀粲为代表,不过他是继承《庄子》《天道》、《秋水》之意而加以发挥的。他认为人的认识,对于宇宙本体——道,是无能为力的,思维难以认识,语言文字无法表达。荀粲继承庄子的意见说:“盖理之微者,非物象之所举也,今称‘立象以尽意’,此非通于意外者也;‘系辞焉以尽言’,此非言乎系表者也。斯则象外之意,系表之言,固蕴而不出矣。”(《三国志·魏书·荀或传》注引《晋阳秋》)他认为人只能感知事物,而物象只是事物的“粗迹”;不能显现事物的精微本质或规律。而“理”之妙在言象之外,只能静观默察、妙悟直契。他提倡的是超越思维形式的直觉体验。另一派主张则相反,倡言尽意之说,它源于《易传·系辞》上。认为言可尽象,象可尽意,世界是可以认识的,言象符号具有不可限量的表意功能,因而是传播思想、指导实践的有效方式。魏晋以后的玄学家如欧阳建发挥了《易传’系辞》的意见,写《言尽意论》以反驳言不尽意论。上述二派相互批判,各有真知灼见,又各有其片面性,因此产生了折衷会通二家的辩证的言意论者,如王弼即此辩证折衷派的代表。他辩证地论述了言、象、意三者的关系。“意”是内容,是思想认识的成果,“言”与“象”是“意”的不同层次的载体,是表意的符号形式和物化手段,因而肯定了言、象可以尽意。

综上,汉语古典诗文强调“领悟”,讲求“微言大义”,品“言外之意”、“弦外之音”,乃至重“含蓄”,追求“韵致”,种种旨趣,都深受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诗言志”与“言不尽意”的矛盾统一现象,来源于古人对宇宙人生的理解。在他们看来,宇宙、自然和世界是自足存在的,人的精神世界、内心世界和意义世界也是自足存在的。庄子就认为语言的功能意义是相对有限的:“签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庄子·外物》)这位汉语思想界的智者就这样逐一从“书”到“语”,从“语”到“意”,从“意”到“意之所随者”层层追究,先破后立,经典阐释了“诗言志”与“言不尽意”的矛盾统一。

参考文献:

刘方喜:(1999)“大道”在人一言之际的双向运作一论海德格尔的语言本体论诗学观,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38(2),99-104。

张小元:(2001)沫语异质性与传挽诗学褚语的隐喻性,宜宾学院学报(2),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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