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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和谐的语文环境:城市的文化品位

2013-01-04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中国是礼仪之邦,也是一个宽和的多民族大家庭,一些国际化大都市和旅游城市,随着WT0的深入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国际交往Et益频繁,这是好事,一方面将促进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另一方面,也将推动民族文化的交流与发展。外籍朋友甚至外国移民的到来,彼此之间需要加强沟通和了解,招牌中可以加入外国文字,这对增加人际和谐是个积极因素,但是,按国家语言文字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广告中不得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经营国外品牌,在显示外文商标的同时,要用规范汉字注明,应以中文为主,辅以外文,不得滥用汉字的注音工具——汉语拼音,何况国人经营国货,更应以中文为主。语言文字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独立的尊严,汉字是目前世界上唯一活着的自源文字,是表意文字的“活化石”,是中华民族优秀、悠久文化之根。如果,到处充斥外文招牌或以拼音字母代替汉字,不仅仅是国人难以理解“DAAC”,外国人难以分辨“FUGUINIAO”是中文还是外文,找不到“宾至如归”的感觉和他们好奇的“华夏文化”,我们哪里又有民族的尊严?我们也会有一种“身在异乡为异客”的感受,给人置身于半殖民地的国度之嫌!

“HeNanEmail”,显然,按拼音正词法“N”是不该大写的,商都网在中原是颇有影响的一个网站,于是,当地不少网页涉及河南的,也依样效尤,如“HeNanuniver—sity ofTechnology SchoolofJounralism &Communication”(河南工业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网页中的“HeNan”。

异体字、俗体字媚俗。如,城市地名像柴砦、路砦的“砦”是早已淘汰的异体字,偏偏大多数以“砦”代“寨”;“仃车埸”代替规范的“停车场”。坐落在银川市的西北第二民族学院上世纪80年代成立,学校门头刻字却将“第”写作“第”,据说其校名题字出于现代大书法家启功先生之手,尽管如此,对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国家首先提倡书写者使用规范字,但是为了照顾一些书写者的习惯或艺术创造的需要,手书的招牌用了繁体字、异体字的,应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1999]1号)的要求,再配放规范字的标牌。

写了错别字还以为是有“文化”、有“品位”的表现。如:郑州市桐柏路上一家门面豪华的美发厅,铺面横匾上是醒目的招牌字“××美襞”,且不说放着简单易写的简体字不用,殊不知,其中“发”乃是“发射”之意,“头发”的“发”,正确的繁体字当是“爱”。当街的“账表店”把“账”写作“赈”或“帐”、“恨”的也不鲜见,殊不知,“账”是“帐”的分化字。古人常把账目记于布帛上悬挂起来以利保存,故称日用的账目为“帐”。后来为了与帷帐分开,另造形声字“账”,表示与钱财有关。二字分工如下:“账”用于货币和货物出入的记载、债务等,如“账本、报账、借账、还账”等;“帐”专表用布、纱、绸子等制成的遮蔽物,如“蚊帐、帐篷、青纱帐(比喻用法)”等。

如此,市民的文化思想素质、城市对文化设施的管理规范,不能不让人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