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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竹书《周易》考释三则

2013-01-17

C,整理者释“ ”。注释云:“ ”《说文·木部》:“囊张大貌。从㯻省,缶声(周按《说文》原文作匋省声)”……囊中之物,不更及外人,故不利宾。

按:C,又见于简41,皆属《姤》卦。其辞云:“九四:C亡(无)鱼,己(起)凶。九五以芑(杞)C瓜,含章,又(有)忧自天。” C,今本皆作“包”,帛书本皆作“枹”。《易·姤》“包有鱼”,《释文》:“包本亦作庖。下同,荀作胞。”唐石经作“包”,孔疏作“庖”。《易·姤》“包瓜”,《释文》:“包,子夏作苞。”

从上引整理者注释看,整理者实际上是将“ ”训为“囊”的,而这一释读似值得商榷。“”字在战国文字中可以用作“苞(包)”。上博《容成氏》简9曰:“会在天地之间,而 在四海之内,毕能其事,而立为天子。” “ ”形作 ,整理者原注:“ ,即包,与上会字俱有囊括无疑之意。”字又见《石鼓文·汧殹》,辞曰:“其鱼隹(惟)可(何)?隹(惟)鱮隹(惟)鲤。可(何)以

之?隹(惟)杨及柳。”《说文》“ ”字下段注:“ 读如苞苴之苞。”《礼记·曲礼上》:“凡以弓剑苞苴箪笥问人者”,郑注:“苞苴,裹鱼肉,或以苇,或以茅。”《仪礼·少仪》:“苞苴”,郑注:“苞苴,谓编束萑苇以裹鱼肉也。” 帛书本作“枹”,“枹”与“苞”同。《尔雅·释木》:“如竹箭曰苞。”《释文》:“苞,本或作枹。”从上引诸本看,“ 有鱼”,“ 无鱼”之“ ”可如今本读为“庖厨”之“庖”。而“以芑(杞) 瓜”之“ ”似当同《子夏传》,应读为“苞”。《说文》“苞”字下段注:“苞,假借为包裹。凡《诗》言‘白茅苞之’,《书》言‘厥苞橘柚’,《礼》言‘苞苴’,《易》言‘苞蒙’、‘苞荒’,……皆用此字。近时经典凡训包裹者,皆径改为包字。”

1其右所从实为“畔”字。“畔”字见郭店《老子甲》简25、简30,上博《容成氏》简45,读为“判”或“叛”。

2朱德熙、裘锡圭:《信阳楚简考释(五篇)》文,原载《考古学报》1973年1期,又收入《朱德熙文集》第五卷,商务印书馆,1999年。

3 俞樾《诸子平议•列子平议》:“誫即震之异文。不誫不止者,不动不止也。”字又作“唇”。《说文•口部》“唇,惊也。” 又桂馥《义证》:“唇,经典借震字。”段注:“唇,后人以震字为之。”

4该字李零先生原释文作 “唇”,读为“朕”。杨泽生先生《上海博物馆所藏竹书札记》释作“震”。同学何有祖《读上博简<容成氏>偶得》疑“唇”读如唇齿之唇。后两篇文章均载《简帛研究》网站,可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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