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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后汉书》列传著录文体考述

2013-01-14

《宋书·范晔传》说:“(范晔)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31]范晔撰《后汉书》得以参照的后汉史著作,除了《东观汉记》以外,著录于《隋书·经籍志》的还有以下9种:三国吴谢承(约222-252在世)《后汉书》130卷,晋薛莹(?-282)《后汉纪》100卷,司马彪(约242-约306)《续后汉书》83卷,华峤(?-293)《汉后书》97卷,谢沈(约294-约345)《后汉书》122卷,张莹(生卒年不详)《后汉南记》55卷,袁山松(?-401)《后汉书》100卷,张璠(生卒年不详)《后汉纪》30卷,袁宏(328-376)《后汉纪》30卷[32]。这些史著,除袁宏《后汉纪》为编年体史书外,均为纪传体史书,但都仅存残篇断简,因此我们也无法得知它们怎样在人物传记中著录传主的著述情况。据推测,谢承《后汉书》大概已有《儒林传》与《文苑传》之分[33],若然,则谢承书中有可能著录传主各种文体的著述,而为范晔《后汉书》所本。

然而根据现存文献资料,我们仍然可以断言,在列传中详细著录传主各种文体著述的情况,这并不是范晔《后汉书》的首创。《东观汉记》、谢承《后汉书》是否已有这一体例姑且存疑,但早于范晔的《后汉书》,陈寿(233-297)的《三国志》已有这一体例,却是毫无疑问的。

《三国志》始撰于西晋武帝(司马炎,236-290)太康元年(280)灭吴后,约历经10年,撰成全书65卷。此书已有为传主著录各种文体著述的例证,经查检全书,共有以下6条资料:

(何)晏(190-249)长于宫省,又尚公主,少以才秀知名,好老庄言,作《道德论》及诸文、赋著述凡数十篇。[34]

(王粲[177-217])著诗、赋、论、议垂六十篇。[35]

(应)玚(?-217)、(刘)桢(?-217)……咸著文、赋数十篇。[36]

(郄正[220?-278])凡所著述,诗、论、赋之属,垂百篇。[37]

(张)纮(约176-228在世)著诗、赋、铭、诔十馀篇。[38]

(薛综[?-243])凡所著诗、赋、难、论数万言,名曰《私载》,又定《五宗图述》、《二京解》,皆传于世。[39]

在这6条资料中,虽然《何晏传》和《王粲传附应玚、刘桢传》的著录仅言及“文、赋”,未能详列各种文体,但其余4条却已经是比较规范的传主文体著述资料了,与《后汉书》的著录体例若合符契。据此可以断定,至迟在晋武帝太康(280-289)年间,史著中已经出现在列传中详细著录传主各种文体著述的情况,此时下距范晔撰成《后汉书》约145-155年。

值得特别说明的是,史著著录传主各种文体著述的情况,实际上是人们编纂文集的实践活动的客观记录。早在东汉中期班固生活的年代,人们已经开始按文体分类编纂前人的文辞著述了。如东汉章帝建初八年(83)正月刘苍(?-83)甍,《后汉书》记载道:

诏告中傅,封上苍自建武以来章奏及所作书、记、赋、颂、七言、别字、歌诗,并集览焉。[40]

据我所知,在现存史籍中,这是人们按文体分类编纂文集的最早记载。又如《三国志·魏书·陈思王植传》记载:

景初(237-239)中诏曰:“……撰录(曹)植(192-232)前后所著赋、颂、诗、铭、杂论凡百馀篇,副藏内外。”[41]

由此可见,从东汉中期至三国时期150多年间,人们已经逐渐习惯于按文体分类编纂文人的文辞著述了。《后汉书》列传中传主各种文体著述的著录,大抵隐现出这种编纂文集的实践活动;而《三国志》列传著录传主各种文体著述,则无疑是这种时代风气的产物。

此外,《三国志·魏书·陈思王植传》裴松之(372-451)注引挚虞(约245-约312)《文章志》,载:

刘季绪(生卒年不详),名修,刘表(142-208)子,官至东安太守。著诗、赋、颂六篇。[42]

东晋穆帝(司马聃,343-361,345-361在位)永和四年至十年(348-354)间,常璩(约344-361在世)撰成《华阳国志》[43]。该书亦有数条著录传主著述的资料,如:

(李)胜(生卒年未详)为东观郎,著赋、谏、论、颂数十篇。[44]

凡(文)立(?-279)章奏集为十篇,诗、赋、论、颂亦数十篇。[45]

(常宽[?-约322])凡所著述,诗、赋、论、议二十余篇。[46]

凡此皆可证明,在两晋时,史著在列传中详细著录传主各种文体著述的情况,已成定例,这正是《后汉书》著录传主著述的渊薮。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第一,在史著列传中详细著录传主各种文体著述的情况,这并不是范晔《后汉书》的首创,《东观汉记》、谢承《后汉书》是否已有这一体例姑且存疑,但早于范晔著《后汉书》150年左右的《三国志》已有这一体例,却是毫无疑问的。当然,《三国志》对这一体例仅仅是偶尔用之,并不像《后汉书》那样大量采用。在史著列传中详细著录传主各种文体的著述情况,并形成史书人物传记的一种比较严谨的著述规范,这一点无疑是《后汉书》的一大创举。

第二,因为史料阙如,我们无法确定《东观汉记》是否已经在列传中详细著录传主各种文体著述的情况,我们只能保守地断定,史传中详细著录传主各种文体著述,这一体例至迟形成于西晋时期(265-316)。因此,我们只能说《后汉书》列传著录传主各体著述的体例,显示出东汉时期文人各种文体的著述和编集情况,同时也表现了刘宋时期以文体分类著录作家作品的文体观念。由于我们还无法证实《后汉书》史料来源的准确时代,因此以《后汉书》列传著录传主各种文体著述的情况这一后出的事实,来推论汉末已经出现文体辨析的观念[47],这是不太妥当的。

三、《后汉书》列传著录文体归类方法考

《后汉书》列传著录传主文辞著述,最重要的特点是详细地著录传主所著的各种文体。这种按文体著录传主的著述,表现出两点鲜明的文体分类意识:第一,归类方法,即一体可统括数篇,各篇可分列诸体,一种文体有一个约定俗成的类名;第二,排序原则,即各种文体有规律地按先后次序加以排列。此节先论归类方法。

以中华书局校点本为依据,综合统计前述《后汉书》著录传主文辞著述的48条传记资料,一共著录了以下62种文体名称:诗、赋、碑、碑文、诔、颂、铭、赞、箴、答、应讯、问、吊、哀辞、祝文、祷文、祠、荐、注、章、表、章表、奏、奏事、上疏、章奏、笺、笺记、论、议、论议、教、条教、教令、令、策、对策、策文、书、记、书记、檄、谒文、辩疑、诫述、志、文、说、书记说、官录说、自序、连珠、酒令、六言、七言、琴歌、别字、歌诗、嘲、遗令、杂文。

按,这62种文体名称有四种情况需作辨析:

第一,同体异名之例。如:

(1)卷70《孔融传》、卷80《张超传》列“碑文”,当与“碑”为一体[48]。

(2)卷64《延笃传》列“应讯”,李贤(653-684)注:“讯,问也。盖《答客难》之类。”[49]据此,“应讯”当与“答”为一体。又,卷84《班昭传》列“问”[50],与“答”相对为称,亦当为一体。

(3)卷60《蔡邕传》、卷80《傅毅传》列“祝文”,卷65《皇甫规传》列“祷文”,二者当为一体[51]。又,卷52《崔寔传》列“祠”,卷80上《张超传》列“荐(荐)”,亦当与“祝文”、“祷文”为一体[52]。

(4)卷40《班彪传》列“奏事”,卷84《班昭传》列“上疏”,当与“奏”为一体[53]。

(5)卷65《皇甫规传》列“笺记”,卷40《班固传》、卷43《朱穆传》、卷52《崔寔传》、卷54《杨修传》均列“记”,当为一体[54]。

(6)卷57《刘陶传》列“条教”,当与“教”为一体[55]。

(7)卷60《马融传》、卷63《李固传》、卷65《张奂传》列“对策”,卷70《孔融传》列“策文”,当与“策”为一体[56]。

第二,文类泛称之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