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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红楼梦评论

2013-01-14

[晚韶华] 镜里恩情,更那堪梦里功名!那韶华去之何迅,再休提绣帐鸳衾。只这戴珠冠披凤袄也,抵不了无常性命。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 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昏惨惨黄泉路近。问古来将相可还存?也只是虚名儿与后人钦敬。(第五回)

此足以知其非诗歌的正义,而既有世界人生以上,无非永远的正义之所统辖也,故曰《红搂梦》一书,彻头彻尾的悲剧也。由叔本华之说,悲剧之中又有三种之别:第一种之悲剧,由极恶之人极其所有之能力以交构之者。第二种由于盲目的运命者。第三种之悲剧,由于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非必有蛇蝎之性质与意外之变故也,但由普通之人物、普通之境遇逼之,不得不如是。彼等明知其害,交施之而交受之,各加以力而各不任其咎。此种悲剧,其感人贤于前二者远甚。何则?彼示人生最大之不幸非例外之事,而人生之所固有故也。若前二种之悲剧,吾人对蛇蝎之人物与盲目之命运,未尝不悚然战(忄栗)然,以其罕见之故,犹幸吾生之可以免,而不必求息肩之地也。但在第三种,则见此非常之势力足以破坏人生之福祉者,无时而不可坠于吾前。且此等惨酷之行,不但时时可受诸己,而或可以加诸人,躬丁其酷,而无不平之可鸣,此可谓天下之至惨也。若《红楼梦》,则正第三种之悲剧也。兹就宝玉、黛玉之事言之,贾母爱宝钗之婉囗而惩黛玉之孤僻,又信金玉之邪说而思压宝玉之病。王夫人固亲于薛氏,凤姐以持家之故,忌黛玉之才而虞其不便于己也。袭人惩尤二姐、香菱之事,闻黛玉“不是东风压西风,就是西风压东风”之语,(第八十一回)惧祸之及而自同于凤姐,亦自然之势也。宝玉之于黛玉信誓旦旦,而不能言之于最爱之之祖母,则普通之道德使然,况黛玉一女子哉!由此种种原因,而金玉以之合,木石以之离,又岂有蛇蝎之人物、非常之变故行于其间哉?不过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为之而已。由此观之,《红楼梦》者,可谓悲剧中之悲剧也。

由此之故,此书中壮美之部分较多于优美之部分,而眩惑之原质殆绝焉。作者于开卷即申明之曰:

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最易坏人子弟。至于才子佳人等书,则又开口文君,满篇子建,千部一腔,千人一面,且终不能不涉淫滥。在作者不过欲写出自己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捏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添一小人拨乱其间,如戏中小丑一般。(此又上节所言之一证。)

兹举其最壮美者之一例,即宝玉与黛玉最后之相见一节曰:

那黛玉听着傻大姐说宝玉娶宝钗的话,此时心里竟是油儿酱儿糖儿醋儿倒在一处的一般甜苦酸咸,竟说不上什么味儿来了……。自己转身要回潇湘馆去,那身子竟有千百斤重的,两只脚却像踏着棉花一般,早已软了。只得一步一步,慢慢的走将下来。走了半天,还没到沁芳桥畔,脚下愈加软了。走的慢,且又迷迷痴痴,信着脚从那边绕过来,更添了两箭地路。这时刚到沁芳桥畔,却又不知不觉的顺着堤往回里走起来。紫鹃取了绢子来,却不见黛玉,正在那里看时,只见黛玉颜色雪白,身子恍恍荡荡的,眼睛也直直的,在那里东转西转……只得赶过来轻轻的问道:“姑娘怎么又回去?是要往那里去?”黛玉也只模糊听见,随口答道:“我问问宝玉去。”……紫鹃只得搀他进去。那黛玉却又奇怪了,这时不似先前那样软了,也不用紫鹃打帘子,自己掀起帘子进来。……见宝玉在那里坐着,也不起来让坐,只瞧着嘻嘻的呆笑,黛玉自己坐下,却也瞧着宝玉笑。两个也不问好,也不说话,也不推让,只管对着脸呆笑起来。忽然听着黛王说道:“宝玉,你为什么病了?”宝玉笑道:“我为林姑娘病了。”袭人、紫鹃两个吓得面目改色,连忙用言语来岔,两个却又不答言,仍旧呆笑起来。……紫鹃搀起黛玉,那黛玉也就站起来,瞧着宝玉只管笑,只管点头儿。紫鹃又催道:“姑娘回家去歇歇罢。”黛玉道:“可不是,我这就是回去的时候儿了。”说着便回身笑着出来了,仍旧不用丫头们搀扶,自己却走得比往常飞快。(第九十六回)

如此之文,此书中随处有之,其动吾人之感情何如!凡稍有审美的嗜好者,无人不经验之也。

《红楼梦》之为悲剧也如此。昔雅里大德勒于《诗论》中谓:悲剧者,所以感发人之情绪而高上之,殊如恐惧与悲悯之二者,为悲剧中固有之物,由此感发,而人之精神于焉洗涤,故其目的,伦理学上之目的也。叔本华置诗歌于美术之顶点,又置悲剧于诗歌之顶点,而于悲剧之中又特重第三种,以其示人生之真相,又示解脱之不可已。故故美学上最终之目的,与伦理学上最终之目的合。由是《红楼梦》之美学上之价值,亦与其伦理学上之价值相联络也。

第四章 《红楼梦》之伦理学上之价值

自上章观之,《红楼梦》者,悲剧中之悲剧也。其美学上之价值即存乎此。然使无伦理学上之价值以继之,则其于美术上之价值尚未可知也。今使为宝玉者,于黛玉既死之后,或感愤而自杀,或放废以终其身,则虽谓此书一无价值可也。何则?欲达解脱之域者,固不可不尝人世之忧患,然所贵乎忧患者,以其为解脱之手段,故非重忧患自身之价值也。今使人日日居忧患言忧患,而无希求解脱之勇气,则天国与地狱彼两失之,其所领之境界,除阴云蔽天沮洳弥望外,固无所获焉。黄仲则《绮怀》诗曰:

如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又其卒章曰:

结束铅华归少作,屏除丝竹入中年。茫茫来日愁如海,寄语羲和快着

鞭。

其一例也。《红楼梦》则不然,其精神之存于解脱,如前二章所说,兹固不俟喋喋也。

然则解脱者,果足为伦理学上最高之理想否乎?自通常之道德观之,夫人知其不可也。夫宝玉者,固世俗所谓绝父子弃人伦不忠不孝之罪人也。然自太虚中有今日之世界,自世界中有今日之人类,乃不得不有普通之道德以为人类之法则,顺之者安,逆之者危,顺之者存,逆之者亡。于今日之人类中,吾固不能不认普通之道德之价值也,然所以有世界人生者,果有合理的根据欤?抑出于盲目的动作,而别无意义存乎其间欤?使世界人生之存在而有合理的根据,则人生中所有普通之道德,谓之绝对的道德可也。然吾人从各方面观之,则世界人生之所以存在,实由吾人类之祖先一时之误谬。诗人之所悲歌,哲学者之所瞑想,与夫古代诸国民之传说若出一揆,若第二章所引《红楼梦》第一回之神话的解释,亦于无意识中暗示此理,较之《创世记》所述人类犯罪之历史,尤为有味者也。夫人之有生,既为鼻祖之误谬矣,则夫吾人之同胞,凡为此鼻祖之子孙者,苟有一入焉未入解脱之域,则鼻祖之罪终无时而赎,而一时之误谬反覆至数千万年而未有已也。则夫绝弃人伦如宝玉其人者,自普通之道德言之,固无所辞其不忠不孝之罪,若开天眼而观入,则彼固可谓干父之蛊者也。知祖父之误谬,而不忍反覆之以重其罪,顾得谓之不孝哉?然则宝玉“一子出家,七祖升天”之说,诚有见乎!所谓孝者在此不在彼,非徒自辩护而已。

然则举世界之人类而尽入于解脱之域,则所谓宇宙者不诚无物也欤?然有无之说,盖难言之矣,夫以人生之无常,而知识之不可恃,安知吾人之所谓有,非所谓真有者乎?则自其反而言之,又安知吾人之所谓无,非所谓真无者乎?即真无矣,而使吾人自空乏与满足、希望与恐怖之中出,而获永远息肩之所,不犹愈于世之所谓有者乎!然则吾入之畏无也,与小儿之畏暗黑何以异?自已解脱者观之,安知解脱之后,山川之美、日月之华,不有过于今日之世界者乎?读“飞鸟各投林”之曲,所谓“片白茫茫大地真乾净”者,有欤?无欤?吾人且勿问,但立乎今日之人生而观之,彼诚有味乎其言之也。

难者又曰,人苟无生,则宇宙间最可宝贵之美术不亦废欤?曰:美术之价值,对现在之世界人生而起者,非有绝对的价值也。其材料取诸人生,其理想亦视人生之缺陷逼仄而趋于其反对之方面。如此之美术,唯于如此之世界、如此之人生中,始有价值耳。今设有人焉,自无始以来,无生死,无苦乐,无人世之挂碍,而唯有永远之知识,则吾人所宝为无上之美术,自彼视之,不过蛩鸣蝉噪而已。何则?美术上之理想,固彼之所自有,而其材料又彼之所未尝经验故也。又设有人焉,备尝人世之苦痛,而已入于解脱之域,则美术之于彼也亦无价值。何则?美术之价值,存于使人离生活之欲,而入于纯粹之知识,彼既无生活之欲矣,而复进之以美术、是犹馈壮夫以药石。多见其不知量而已矣。然而超今日之世界人生以外者,于美术之存亡固自可不必问也。

夫然,故世界之大宗教,如印度之婆罗门教及佛教、希伯来之基督教,皆以解脱为唯一之宗旨。哲学家如古代希腊之拍拉图,近世德意志之叔本华,其最高之理想亦存于解脱。殊如叔本华之说,由其深邃之知识论,伟大之形而上学出,一扫宗教之神话的面具,而易以名学之论法,其真挚之感情与巧妙之文字又足以济之,故其说精密确实,非如古代之宗教及哲学说徒属想像而已。然事不厌其求详,姑以生平所疑者商榷焉。夫由叔氏之哲学说,则一切人类及万物之根本一也,故充叔氏拒绝意志之说,非一切人类及万物各拒绝其生活之意志,则一人之意志亦不可得而拒绝。何则?生活之意志之存于我者,不过其一最小部份,而其大部份之存于一切人类及万物者,皆与我之意志同,而此物我之差别,仅由于吾人知力之形式,故离此知力之形式而反其根本而观之,则一切人类及万物之意志,皆我之意志也。然则拒绝吾一人之意志而姝姝自悦曰解脱,是何异决蹄(足岑)之水而注之沟壑,而曰天下皆得平土而居之哉!佛之言曰:若不尽度众生,誓不成佛。其言犹若有能之而不欲之意。然自吾人观之,此岂徒能之而不欲哉?将毋欲之而不能也。故如叔本华之言一人之解脱,而未言世界之解脱,实与其意志同一之说不能两立者也。叔氏于无意识中亦触此疑问,故于其《意志及观念之世界》之第四编之末,力护其说曰:

人之意志于男女之欲,其发现也为最着,故完全之贞操,乃拒绝意志即解脱之第一步也。大自然中之法则,固自最确实者,使人人而行此格言,则人类之 灭绝,自可立而待。至人类以降之动物,其解脱与坠落亦当视人类以为准,《吠陀》之经典曰:“一切众生之待圣人,如饥儿之望慈父母也。”基督教中亦有此思想,珊列休斯于其“人持一切物归于上帝”之小诗中曰:“嗟汝万物灵,有生皆爱汝。总总环汝旁,如儿索母乳。携之适天国,惟汝力是怙。”德意志之神秘学者马斯太哀克赫德亦云:“《约翰福音》云:余之离世界也,将引万物而与我俱,基督岂欺我哉?夫善人固将持万物而归之于上帝,即其所从出之本者也。今夫一切生物皆为人而造,又各富相为用,牛羊之于水草,鱼之于水,鸟之于空气,野兽之于林莽,皆是也。 一切生物皆上帝所造,以供善人之用,而善人携之以归上帝。”彼意盖谓人之所以有用动物之权利者,实以能救济之之故也。

于佛教之经典中,亦说明此真理。方佛之尚为菩提萨(土垂)也,自玉宫逸出而入深林时,彼策其马而歌曰:“汝久疲于生死兮,今将息此任。载负余躬以遐举兮,继今日而无再。苟彼岸其余达兮,余将徘徊以汝待。” (《佛国记》)此之谓也。(英译《意志及观念之世界》第一册第四百九十二页)然叔氏之说,徒引据经典,非有理论的根据也。试问释迦示寂以后,基督尸十字架以来,人类及万物之欲生,奚若其痛苦,又奚若吾知其不异于昔也?然则所谓持万物而归之上帝者,其尚有所待欤?抑徒沾沾自喜之说而不能见诸实事者欤?果如后说,则释迦、基督自身之解脱与否,亦尚在不可知之数也。往者作一律曰:

生平颇忆挚卢敖,东过蓬莱浴海涛。何处云中闻犬吠,至今湖畔尚乌号。

人间地狱真无间,死后泥洹枉自豪。终古众生无度日,世尊只合老尘嚣。

何则?小宇宙之解脱,视大宇宙之解脱以为准故也。赫尔德曼人类涅槃之说所以起而补叔氏之缺点者以此。要之解脱之足以为伦理学上最高之理想与否,实存于解脱之可能与否。若失普通之论难,则固如楚楚蜉蝣不足以撼十围之大树也。今使解脱之事终不可能,然一切伦理学上之理想果皆可能也欤?今夫与此无生主义相反者,生生主义也。夫世界有限而生人无穷。以无穷之人生、有限之世界,必有不得遂其生者矣。世界之内,有一人不得遂其生者,固生生主义之理想之所不许也。故由生生主义之理想,则欲使世界生活之量达于极大限,则人人生活之度不得不达于极小限。盖度与量二者实为一精密之反比例,所谓最大多数之最大福祉者,亦仅归于伦理学者之梦想而已。夫以极大之生活量而居于极小之生活度,则生活之意志之拒绝也,奚若此生生主义与无生主义相同之点也。苟无此理想,则世界之内,弱之肉强之食,一任诸天然之法则耳,奚以伦理为哉?然世人日言生生主义,而此理想之达于何时,则尚在不可知之数。要之理想者可近而不可即,亦终古不过一理想而已矣。人知无生主义之理想之不可能而自忘其主义之理想之何若,此则大不可解脱者也。

夫如是,则《红楼梦》之以解脱为理想者,果可菲薄也欤!夫以人生忧患之如彼,而劳苦之如此,苟有血气者,未有不渴慕救济者也。不求之于实行,犹将求之于美术,独《红楼梦》者同时与吾人以二者之救济。人而自绝于救济则已耳,不然,则对此宇宙之大著述,宜如何企踵而欢迎之也。

第五章 余论

自我朝考证之学盛行,而读小说者亦以考证之眼读之,于是评《红楼梦》者纷然索此书之主人公之为谁,此又甚不可解者也。夫美术之所写者非个人之性质,而人类全体之性质也。惟美术之特质,贵具体而不贵抽象,于是举人类全体之性质,置诸个人之名字之下。譬诸副墨之子、洛诵之孙,亦随吾人之所好名之而已。善于观物者,能就个人之事实而发见人类全体之性质。今对人类之全体而必规规焉求个人以实之,人之知力相越岂不远哉?故《红楼梦》之主人公,谓之贾宝玉可,谓之子虚乌有先生可,即谓之纳兰容若、谓之曹雪芹亦无不可也。

综观评此书者之说,约有二种:一谓述他人之事,一谓作者自写其生平也。第一说中大抵以贾宝玉为即纳兰性德。其说要无所本。案性德《饮水诗-别意》六首之三曰:

独拥余香冷不胜,残更数尽思腾腾。今宵便有随风梦,知在红楼第几层?

又《饮水词》中《于中好》一阕云:

别绪如丝睡不成,那堪孤枕梦边城。因听紫塞三更雨,却忆红楼半夜灯。

又《减字木兰花》一阕咏新月云:

莫教星替,守取团圆终必遂。此夜红楼,天上人间一样愁。

红楼之字凡三见,而云梦红楼者一。

又其《亡妇忌日作-金缕曲》一阕其首三句云:

此恨何时已!滴空阶、寒更雨歇,葬花天气。

葬花二字始出于此。然则《饮水集》与《红楼梦》之间稍有文字之关系,世人以宝玉为即纳兰侍卫者殆由于此。然诗人与小说家之用语其偶合者固不少,苟执此例以求《红楼梦》之主人公,吾恐其可以傅合者断不止容若一人而已。若夫作者之姓名(遍考各书,未见曹雪芹何名)与作书之年月,其为读此书者所当知,似更比主人公之姓名为尤要,顾无一人为之考证者,此则大不可解者也。

至谓《红楼梦》一书为作者自道其生平者,其说本于此书第一回“竟不如我亲见亲闻的几个女子”一语,信如此说,则唐旦之《天国喜剧》,可谓无独有偶者矣。然所谓亲见亲闻者,亦可自旁观者之口言之,未必躬为剧中之人物。如谓书中种种境遇种种人物非局中人不能道,则是《水浒传》之作者必为大盗,《三国演义》之作者必为兵家,此又大不然之说也。且此问题实为美术之渊源之问题相关系。如谓美术上之事非局中人不能道,则其渊源必全存于经验而后可。夫美术之源出于先天抑由于经验,此西洋美学上至大之问题也。叔本华之论此问题也最为透辟,兹援其说以结此论。其言(此论本为绘画及雕刻发,然可通之于诗歌小说)曰:

人类之美之产于自然中者,必由下文解释之:即意志于其客观化之最高级(人类)中,由自己之力与种种之情况而打胜下级(自然力)之抵抗,以占领其物质。且意志之发现于高等之阶级也,其形式必复杂。即以一树言之,乃无数之细胞合而成一系统者也。其阶级愈高,其结合愈复。人类之身体,乃最复杂之系统也。各部份各有一特别之生活,其对全体也则为隶属,其互相对也则为同僚,互相调和以为其全体之说,明不能增也,不能减也,能如此者则谓之美,此自然中不得多见者也。顾美之于自然中如此,于美术中则何如?或有以美术家为模仿自然者,然彼苟无美之预想存于经验之前,则安从取自然中完全之物而模仿之?又以之与不完全者相区别哉?且自然亦安得时时生一人焉,于其各部份皆完全无缺哉?或又谓美术家必先于人之肢体中观美丽之各部份,而由之以构成美丽之全体。此又大愚不灵之说也。即令如此,彼又何自知美丽之在此部份而非彼部份哉?

故美之知识,断非自经验的得之,即非后天的,而常为先天的,即不然,亦必其一部份常为先天的也。吾人于观人类之美后始认其美,但在真正之美术家,其认识之也极其明速之度,而其表出之也胜乎自然之为。此由吾人之自身即意志而于此所判断及发见者,乃意志于最高级之完全之客观化也。唯如是,吾人斯得有美之预想。而在真正之天才,于美之预想外,更伴以非常之巧力。彼于特别之物中。认全体之理念,遂解自然之嗫嚅之言语而代言之,即以自然所百计而不能产出之美现之于绘画及雕刻中,而若语自然曰:此即汝之所欲言而不得者也。苟有判断之能力者,心将应之曰:是唯如是,故希腊之天才能发见人类之美之形式,而永为万世雕刻家之模范。唯如是,故吾人对自然于特别之境遇中所偶然成功者而得认其美。此美之预想乃自先天中所知者,即理想的也。比其现于美术也,则为实际的。何则?此与后人中所与之自然物相合故也。如此美术家先天中有美之预想,

而批评家于后天中认识之,此由美术家及批评家乃自然之自身之一部,而意志于此客观化者也。哀姆攀独克尔曰:“同者唯同者知之。”故唯自然能知自然,唯自然能言自然,则美术家有自然之美之预想,固自不足怪也。芝诺芬述苏格拉底之言曰:希腊人之发见人类之美之理想也由于经验,即集合种种美丽之部份,而于此发见一膝,于彼发见一臂。此大谬之说也。不幸而此说又蔓延于诗歌中。即以狄斯丕尔言之,谓其戏剧中所描写之种种之人物,乃其一生之经验中所观察者,而极其全力以模写之者也。然诗人由人性之预想而作戏曲小说,与美术家之中美之预想而作绘画及雕刻无以异,唯两者于其创造之途中必须有经验以为之补助夫然,故其先天中所已知者,得唤起而入于明晰之意识而后表出之,事乃可得而能也。(叔氏《意志及观念之世界》第一册第二百八十五页至二百八十九页)

由此观之,则谓《红搂梦》中所有种种之人物,种种之境遇,必本于作者之经验。则雕刻与绘画家之写人之美也,必此取一膝、彼取一臂而后可,其是与非不待知者而决矣。读者苟玩前数章之说,而知《红搂梦》之精神与其美学伦理学上之价值,则此种议论自可不生。苟知美术之大有造于人生,而《红楼梦》自足为我国美术上之唯一大著述,则其作者之姓名与其著书之年月,固当为唯一考证之题目,而我国人之所聚讼者,乃不在此而在彼,此足以见吾国人之对此书之兴味之所在,自在彼而不在此也,故为破其惑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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