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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从“义生文外”到“情在词外”

2013-01-14

《征圣》篇云:

四象精义以曲隐,五例微辞以婉晦,此隐义以藏用也。

虽精义曲隐,无伤其正言;微辞婉晦,不害其体要。

《宗经》篇云:

夫《易》惟谈天,入神致用;故《系》称旨远辞文,言中事隐。

其中《原道》篇与《宗经》篇只是泛称《易》意旨深远隐复的特点,《征圣》篇则具体言及《易》精义曲隐的具体方式,即通过“四象”来表征,此与《隐秀》篇所论完全一致,足见《易》的“四象精义以曲隐”的表意方式是刘勰标举的“隐”的典型范式。那么,“曲隐”“精义”的“四象”是如何体现“隐义”的呢?欲明乎此,就须了解“四象”产生的方式——“互体变爻”。[ix]

《隐秀》篇言及的“变爻”包括“变卦”和“卦变”两种方式。“变卦”的过程是这样的:先按《系辞》所述程序规则占得六爻,构成一卦,此为别卦;然后将别卦六爻中之一爻或由阳爻变成阴爻,或由阴爻变成阳爻,便生出另一个别卦,前后一共可得六个别卦。原有别卦与变爻产生的任一别卦的卦象、卦辞和变爻之辞可相互参读,以解释繁杂多变的事理。这种占卜法即名“变卦”。所谓“卦变”是将“变卦”法中的变爻由其中一爻依次推至二爻、三爻、四爻、五爻,这样每一别卦可生六十四别卦。后代《易》学家又发现:每个别卦中除了一至三爻、四至六爻各是一经卦(即最初的“乾”、“坤”等八卦)外,二至四爻、三至五爻也可各组成一个经卦,因为别卦中所藏的这两个经卦共用三、四爻,所以称“互体”卦。这样,别卦中原有的两个经卦是显象,两个互体卦则为隐象。当这个别卦每次变爻之后就会再产生两个互体卦,即两个隐象。前后就共有四个隐象。因此,刘勰说:“故互体变爻,而化成四象”;又说:“四象精义以曲隐。”

透过这些枯燥繁琐的描述,可以看出刘勰心仪的“隐”的范式或曰原型就是《易》及《易》学所蕴含的寓言式表意模式。这一模式有其明确的符号——卦象,有其操作性很强相对定型化的寓意方式——互体和变爻,有其待解的义理——“精义”,有其系统的阐释手段——卦辞、爻辞。构成这一寓言式表意模式的两个最基本的要素是“象”与“义”,或者说是“象”与“意”。各种卦爻符号、卦象、爻辞、卦辞皆可归为“象”,有待阐释的“精义”就是“意”。

随着《易》这个“隐”论最直接的隐在文本的出场,一系列隐在文本又显露出来。“隐”论与《易》及《易》学的渊源前文已析之甚详,那么“隐”论与《书》、《诗》、《礼》《春秋》是否也有渊源呢?情况在这里显出了差异。由第一章所引《宗经》篇论述“五经”的那段话可以看出,《易》之外的其他四经中,《书》只是因文辞古奥而难懂,算不上“隐”体;《礼》规定的是明确的行为规范,也谈不上“隐”;《春秋》“婉章志晦”,似乎合乎“隐”体,但所谓“一字见义”,“以先后显旨”,不过是利用选字、详略、语序等常规的语言手段表达客观事理,暗示主观态度,与《易》的自觉完整的寓言表意模式判然有别。堪与《易》比较的只有《诗》。本处虽论述简约,但已经指出了《诗》具有寓言表意模式的两种要素:属于“象”系列的“兴”和“喻”,属于“意”系列的“深衷”和“志”(刘勰对《诗》的诗学更详尽的阐发在《比兴》篇)。

前文曾指出因《隐秀》残篇无法提供关于“隐”的例文,给我们完整准确地阐发“隐”的涵义带来了困难。行文至此,情况似乎有所改观:根据刘勰在《比兴》篇中对“兴”之“隐”的界述,其旨趣实与《隐秀》篇之“隐”论以及《易》之“四象精义以曲隐”的思想相通,因此《诗》可以作为刘勰“隐”论的另一类隐在文本——文学类的隐在文本,从而与“隐”论的非文学类隐在文本——《易》——两端对待,互为补充。

《隐秀》篇“赞”云:“深文隐蔚,余味曲包。”“余味”与“隐”关系甚密,如何理解“余味”会影响到对“隐”的性质的确定。肖洪林先生认为“余味”即《物色》篇的“情有余”:“《物色》标举‘物色尽而情有余’,认为这样的作品才‘味飘飘而轻举,情晔晔而更新’,可见‘余味’即‘情有余’,也就是情余言外。是‘情有余’,才‘味无穷’。”其结论是:“‘余味’实质上是情;从创作过程说,它是心物交感和捕捉、组织意象的产物;从作品的表现说,它主要产生于虚处,是表现于虚实相生和情景交融中的深情妙趣。”[x]“味”在《文心雕龙》中计有17例,其间语境差异颇大,语义自然有所不同。肖先生只取《物色》篇为准依,其思理失之过疏,其结论失之片面。“味”在古典文论中用义极广,非此处所能厘清,本文想强调的是,“味”不仅有司空图所倡导的含蓄空灵之“味”,也有寄托质实之“味”,不仅可以言情,也可以言理。《孟子·告子上》:“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文心雕龙·宗经》称儒经“余味日新”,《体性》称扬雄作品“志隐而味深”,《史传》称班固《汉书》“儒雅彬彬,信有遗味”,……都不能说是“表现于虚实相生和情景交融中的深情妙趣”。《隐秀》篇的“余味”当指寓意。[xi]

论析至此,我们已经明确了:刘勰《隐秀》篇的“隐”论既是对《易》学寓言式表意模式的演绎,也是对汉代经学家以“美刺讽谏”说论《诗》之“比兴”的批评理论的总结;也就是说《隐秀》篇的“隐”论是以《易》学“隐”论和《诗》注“隐”论为话语前提,是对《易》学“隐”论和《诗》注“隐”论的集中与融合。三种“隐”论都属于寓言诗学范式。[xii]

二、“秀”义重解

下面考察“秀”。

要辨析“秀”的诗学内涵,首先要辨明“秀”与“隐”的关系。过去“龙学”界受张戒引文影响,形成了“隐秀”论即诗歌的“意蕴——形象”论的理解定势,于是“隐”与“秀”的关系成了被表现与表现的关系,在诗学内涵的分析中,两个概念再也无法分开。但是本文以为,“隐”“秀”并非一体之两面,应是互为对照的两种诗歌文本形态。根据之一,《隐秀》篇与《比兴》篇、《风骨》篇、《情采》篇一样,都不过是根据相反相对的关系把两个概念组合在一起,并列于一篇,以形成内涵上的比照,譬如“比显”与“兴隐”、“风清”与“骨峻”、“情真”与“采滥”等。根据之二,不少持“隐”“秀”关系为“意蕴——形象”论者往往以《隐秀》篇篇首的一句话为依据,而实际上是误解了这句话。此句原文如下:

夫心术之动远矣,文情之变深矣,源奥而派生,根盛而颖峻,是以文之英蕤,有秀有隐。

王锺陵先生对这句话的理解是:“隐为源奥、盛根,秀为支派、峻颖;隐是秀的本源,秀是隐的体现;隐是体,秀是用。‘隐秀’这一概念正是玄学体用之说的美学化,亦正是玄学自然之道的具象化。”[xiii]在此基础上王先生展开了对“隐秀”内涵的论述:“‘秀’和‘隐’的关系是辩证的统一:一方面隐待秀以明,另一方面秀依隐而深;秀是隐的发抒和表现,而隐是秀的宗旨和归宿。”[xiv]王先生的理解在国内“龙学”界很有代表性。美国汉学家宇文所安先生虽然在解读“隐”与“秀”的关系时表现出某种难得的审慎和犹疑,可是一旦转向这句话,其理解与傅庚生先生却如出一辙:“我们无法肯定,‘隐’和‘秀’代表两种不同文本的不同写作,还是同一文本的两个缺一不可的不同方面(如果是后者,我们仍不能肯定它们是同时的还是一前一后的)。有时候刘勰似乎想指两种不同类型的写作,可是,开头这一段强烈表明了二者的关系是一种有机关系,它们出现在同一文本:根深所以花秀,秀花是深根的明证。”[xv]可能是语言的隔阂防碍了宇文先生对这句话语意的细察,其实如果能摆脱“根情苗言”之类的比喻所造成的理解定式,仔细分析这句话的中的几个喻依之间以及喻依与喻旨之间的关系,那么这句话应该能帮助宇文先生对“隐”“秀”关系作出第一种理解,即“隐”“秀”代表了两种不同文本的不同写作。王锺陵与宇文所安两位先生的理解可示意如下:

源 派

根 颖

隐 秀

这种类比不仅未顾及《隐秀》全篇,甚至未顾及全句。这句话实际上有两层比喻,应该分两层解释。第一层以“源奥”和“根盛”比喻“心术之动远”和“文情之变深”,而“派生”与“颖峻”的喻旨尚未点明;第二层中“文之英蕤”是将前面的“派生”与“颖峻”两个喻依合而为一,共同比喻“隐”“秀”。“英蕤”本指花叶繁盛,这里是精华的意思。也就是说,“隐”和“秀”都是文章的“英蕤”,都是文章中的精华,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精华。这句话的整个意思是说,“隐”和“秀”乃是文章的精华,好像深远的源头导出的不竭的流水,又像壮盛的树根生出的繁华的枝叶,而这个“深远的源头”和“壮盛的树根”就是深远的“心术”和“文情”。要完整、准确地把握这句话的意思,不可将第三、第四、第六三个分句单独拈出来配对,而必须注意一、二两个分句与后面比喻的关系,尤其要重视分句五承前启后的关键作用。示意如下:

心术之动远 源奥 派生 隐

文之英蕤

文情之变深 根盛 颖峻 秀

可见,《隐秀》篇的第一句话是对“隐”与“秀”的合训,接着第二句“隐也者,文外之重旨者也;秀也者,篇中之独拔者也”转为对“隐”“秀”分训,此后第三句“隐以复意为工,秀以卓绝为巧,斯乃旧章之懿绩,才情之嘉会也”又合训“隐”“秀”为“旧章之懿绩”与“才情之嘉会”,正好与第一句构成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