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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导言》

201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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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导言》

本书取名《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在《导论》中,开宗明义,应该说明3个问题,即中国和西欧是否都有封建社会?中国和西欧的封建社会能否比较?如何来比较封建社会的发展问题?

封建在中国并不陌生,它指的是西周(前1066一前771)时期周天子对同姓诸侯和异姓诸侯的分封。《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记载:“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藩屏周”。这种分封大约是把土地和土地上的居民都分赐给受封者,即所谓授民授疆土。诸侯还可以把土地和人民分封给下一级的卿大夫,于是以土地为枢纽,形成了统治者之间的多层等级连锁。他们彼此之间互有权利义务,主要是受地者要向赐地者纳贡服役(包括兵役)。[1]无论对于西周封建以何种解释,但它是中国本身所固有的一种政治制度则是没有疑问的。这种制度到了春秋战国(前722一前221)之时逐渐变化,难以维持。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废封建而置郡县,一般以为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封建制度遂告结束。

秦废封建之后,中国历史上历朝历代,仍不断有分封诸侯王之事,不过这种封建,诚如后来王通所言:“至景帝,令诸侯王不得治民补吏,而汉置内吏以治其地,则封建之地,悉为郡县矣。”[2]但关于封建郡县孰优孰劣,那个更能使统治长治久安的争论,在中国历史上却是一直不断。争论的各方,都是把封建作为一种政治制度看待的,并未涉及封建制下的社会和经济内容。著名的柳宗元的《封建论》,也只是指出古代封建制度的出现,是和氏族、部落势力的存在相关的,不一定完全是人为的结果。

近代中国知识分子开始接受西方文化,了解到有社会发展阶段的划分。严复译当•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把feudalism译为拂特之制,是为音译。后来他翻译爱德华•詹克斯的《政治制度史》,就把feudalism译为封建之制。严复在这里是经过研究的,因为这里说的是社会发展阶段,他以为由唐虞以迄于周,中间2000余年,皆封建之时代。很显然,严复认为中国固有的封建制度和西方的feudalism 是十分相似的,是可以类比的,所以他才把feudalism 释为封建。[3]

从严复起,中国的许多知识分子,已不再把封建单纯理解为一种政治制度,而是兼及其社会和经济内容。二十世纪二年代末,陶希圣著《中国封建社会史》,主张周代的中国即是封建社会,春秋之际,封建制度开始分解,但封建的自然经济则一直延长到1500年。[4]陶希圣对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土地制度、庄园制度、农民状况、分封制度等都作过分析。不久.瞿同祖又写成《中国封建社会》。瞿是以西方封建社会的理论来比照、分析中国的封建社会的,他以为封建社会之综合的要点是土地所有权的有无以及主人和农民的关系,“封建社会只是以土地组织为中心而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阶级社会而已。”[5]当时,正值中国社会性质大论战的时期,虽然对中国社会的性质看法各有不同,但已有不少人把封建作为一个社会来认识,而不再是一种单纯的政治制度了。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史学界确立了中国社会发展阶段中有着封建社会的认识,对于封建社会的内容,则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予以详细的研究和阐述。[6]

如果说封建是中国所固有的,可是它在西欧却是后起的。中世纪的西欧人并不知道有我们今天所说的封建制度,更没有说过什么封建政府、封建社会之类的话。现在西方史学家所说的feudalism的内容,中世纪时在西欧只是零碎地存在着,各地多有不同。记载它的习惯法更因时因地而异。[7]16世纪,法国法学家开始研究封建,所依据的主要是一种封土之律(Libri Feudorum ),该律乃12世纪编定的意大利北部地方的习惯法,记载着关于封臣以服军役为条件领有封土及其相关权利义务等。[8]I7世纪,英国法学家斯佩尔曼也依据龙巴法,研究过英国的封建制度,所以才有了斯佩尔曼等人发现了封建主义的提法。[9]当时那些学者认为封建只是一种法律制度,因为封建法中的财产权利和罗马法的规定十分不伺,于是产生了封建制度是源于罗马抑源于日耳曼的争论。

18世纪的西方学者仍视封建为一种法律制度,如孟德斯鸠在其《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在“封建法律”题目下,分析了西欧的封建制度,涉及封君封从关系;采邑制度、农奴制度等。[10]亚当•斯密则认为封建法律是领土统治机裁判权,其推行原是为了加强王权,但结果王权并未加强、领主权力依然过大。,形成了封建等级制。

那时正是西欧启蒙思想发扬、批判倡制度的时代,封建渐被等同于贵族统抬,是剥削、压迫的根源,表现为各种领主特权、农奴制残余、分裂混乱等、所以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才有了废除封建制度的决定。

19世纪,西方的学术发达,对封建的各个方面,如封君封臣关系、封土制度、庄园农奴、农村公社、封建城市等,从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角度进行了研究,作出了许多概括,取得了不少成绩。这时出现了feudalism一词,用以指称封建制度。但史学家对封建主义、封建制度,仍多从政治、法律方面认识和讨论。到19世纪中期,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提出了生产方式、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概念用以划分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由此产生了封建生产方式、封建所有制等。这些理论也不断得到学术界的承认并有所发展。20世纪30年代末,马克•布洛赫写的《封建社会》一书,对西欧洲中世纪社会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分析。他虽然主要仍从政治制度方面、封君封臣关系等方面分析西欧封建,但他视野广阔,也分析了社会经济、庄园农奴等内容,无疑是受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些影响。布洛克可说是西欧封建学说的集大成者,他的著作奠定了后人了解西欧封建社会的基础。后来,前苏联史学家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对西欧封建主义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为建立封建社会形态学说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

综上所述,无论中国和西欧,对自己的封建的理解,都有一个把它先当坐法律、政治制度,后当做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过程。不过,关于这个问题的认识直到现在也并不统一。西方的大多数史学家仍然把封建当做中世纪西欧的一种特殊的政治法律制度,强调其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第一,封建主之间形成了特有的封君封臣关系;第二,形成了与封君封臣关系相适应的封土制度;第三,国家权力的衰落,各封君在其领地内取得了独立的行政和司法权力。正是由于强调了这一特殊性,封建主义的普遍性在一些人的眼中就成了问题。他们以为,封建是西欧的特有产物。世界其他国家是没有封建制度的,从而否定了封建主义的普遍性。

中国的封建虽然是固有的,但对它的深入研究无疑是在当时先进的西方史学思想影响下进行的,所以中国学者大都认为中国存在有类似西欧那样的封建制度、封建时代。齐思和先生写的《周代锡命礼考》和《封建制度与儒家思想》,对中西封建的政治、经济、社会诸方面,进行了对比研究,指出两者相去不远:“盖人类文化之发展,虽迟速不同,质文各异,然所循之途径,则大致相同”,他还引庄子的话说;“庄生有言,‘自其异者观之,肝胆楚越也,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也’,吾人亦唯有自其同者视之而已矣。”[11]新中国的史学家,则较一致的主张历史发展中有一个独立的封建社会形态,有一个封建时代,这在中国和世界其他各国历史上都是共同的,只是封建社会存在的时间在各国有所不同而已。台湾学者杜正胜却认为,周人封建的本质,乃是继攻伐征服之后的武装殖民,所以唯物史观的封建制与传统的封建不相干。[12]

西方学者对中国封建的认识,各有不同。一派是认为中国无封建的,这就是东方专制主义的说法信它。不过,我们应该注意到,韦伯提出了以西欧的合理的(理性的)资本主义来和中国的只知追求营利的资本主义相比较。韦伯提出西欧资本主义存在分6个先决条件,亦即具6项特征:①合理的资本主义会计制度;②自由市场;③合理的技术;④可预测的规律(即资本主义企业可以预测其运行规律以便管理);⑤自由劳工;⑥经济生活商业化。韦伯在《儒教和道教》一书中谈到中国所缺乏的正是西欧洲资本主义这些特征。他说,中国缺乏中世纪后期的以及完全与科学相结合的欧洲资本主义的工业企业的理性形式,没有欧洲企业组织的理性的管理方法,没有提供商业信息服务的真正理性的组织,也没有真正的具有技术价值的商业文书、计算或簿记之类的系统。当然,拿已经完成工业化的欧洲的一些特征来和封建的中国相比,中国自必缺乏某些东西。可是中国发展资本主义,并不一定要完全以西方为模式,而西方的资本主义也是多种多样的,如由桑巴特所强调的簿记制度,即在西欧也是推广得很慢。许多资本主义企业起先并未采用。至于理性的管理制度、信息服务系统等等,更不能以欧洲的模式为唯一模式。布罗代尔指出:“合理的定义是相对的。它随不同的文化、不同的经济环境、不同的社会集团以及不同的目的和手段而变化。”[39]韦伯的西欧的合理性是西欧历史条件的产物,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

第二个例子可以从西方古典经济学的原理出发来说明何以中国未产生出资本主义的白乐日的观点为代表。白乐日在其《中国的文明和官僚制》一书中认为,西方的城市在中世纪是有自治权的,商人拥有自由、特权。从而能得到发展。例如集市就是发源于意大利,因为意大利有自治城邦,商人凭借集市而发展,而中国则没有集市,中国的城市也没有自治权。他认为,中国的城市只是官僚统治的地方,官僚由士大夫组成,他们是特权集团,而农、工、商在中国没有地位,由于国家压抑商业、技术的发展,所以中国可以说是一个永久的官僚社会,其结构长期未变。自15世纪以来,中国的发展便与西方截然不同,中国缺乏西方的民族主义、个人主义、理性主义、自然科学、自由劳工等等。[40]

中国历史的发展和西方自是不同。一中国缺乏西方的某些东西,但西方也缺乏中国的某些东西。中国历史上缺乏西方中世纪的城市自治,这是事实。不过,这并不能证明中国就无法产生资本主义。过去确曾认为由中世纪的自治城市产生出富有独立精神的市民,由市民发展出最初的资产阶级分子。可是,现在的问题是西方的资本主义,究竟由城市或者是由乡村而产生,还没有得到解决。中世纪晚期的城市由行会所把持,充满了落后保守的规章制度,妨碍生产发展,一些有意革新的工商业者纷纷迁居农村,谋求革新技术、发财致富。英国的毛纺织业之兴即为一例。近年流行的原工业化理论,也就是说资本主义工业是在农村萌生,而非在城市产生。[41]夸大西方城市的活力,以为它是进步的源渊,资本主义的基地。这是西方古典经济学的看法,实际上它不一定和事实完全相符。

白乐日举出的另一个理由是中国的专制政权、官僚机构阻碍了中国工商业的发展。这是一个老问题,中国的史学家已经探讨过很多。中国的政府历史上一向被认为重农抑商,士大夫阶级则鄙薄科学技术,以为乃奇技淫巧。不过现在大家都承认,中国过去科学技术曾一度十分发展,走在世界的前列,工商业的发展更是惊人,以至有人以为宋代中国已经到了近代化的边沿,那么为何那个时代中国的政府、中国的官僚阶级,不阻碍工商业和技术的发展呢?可见这个问题也并非常识所认为的那么简单,还必须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第三个例子可以琼斯的《欧洲的奇迹》一书为代表。该书是从环境、人口、经济、地缘政治诸方面来比较东西方的不同,以说明为何西欧能发展出资本之义而东方各国(尤其是中国)却不能。其中对地理环境的因素特别强调,如以为欧洲的地理环境使它发展出耕牧结合的种植业,受水、旱、雹等自然灾害和疾病等侵害较亚洲为小,战争的频繁程度和杀戳破坏的程度也较亚洲要好得多,而人口却比亚洲要少许多,所以在人均占有土地、牲畜、木材、煤铁等方面,要比亚洲多得多,这样在积累资金方面就比亚洲好。后来,欧洲人远航大洋,占领了非洲、美州的大片土地,人均占有土地更扩大了许多,成为它发展的优势。

琼斯还认为,欧洲地形复杂,多以肥沃平原为中心形成国家,所以都是一些小国。各国地形、气候、物产各异,所以在国家和地区之间,交易频繁。各小国君主都注意从商业中取利,保护、促进贸易的发展,即使执行了损害商业的政策,但由于国力微弱,国君权力不大,商人亦易于起而抗争、摆脱干扰。这比东方大国的君主大都采取限制、扼杀商业的政策要优越,所以西欧从中世纪以来即逐渐形成市场经济。欧洲小国纷立、政治分裂,利于竞争;而宗教、文化、语言诸方面,又多具统一性,所以利于技术传播,从中世纪起,农、工业技术即得到快速发展;后来民族国家兴起,多采取保护市场、奖励农业的各种举措,更促进了经济发展,所以使欧洲较早发展出资本主义。欧洲的发展是生产从集体(行会、公社)的羁绊下解放出来走向个体化,而服务则愈益集体化,国家主要执行各种服务职能。[42]

琼斯的观点带有浓厚的地理环境决定论的气息。从地理环境出发,推导出欧洲那么多的优越性,这实际上即是说亚洲国家是注定无法发展到现代社会的。但在事实上,他的每一项理由是否能成立,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以人口而言,琼斯说,亚洲人口的增长较欧洲要快,是以不断增加人口来弥补由灾害造成的损失。而李中清最近的研究却指出,中国人口的增长并不比西方快。他认为,认为中国人追求多子、早婚等都是不正确的看法;清代中国人口生育率相当低。一夫一妻制下,45岁之妇女,平均生5个孩子,而同时期的欧洲妇女,则平均生10个孩子。这样,一些学者(包括琼斯)认为中国明清时代由于人口增长过快、人口压力过大,阻碍了社会发展的说法,便不一定能成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