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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九世班禅转世灵童寻访和认定纪略

2013-01-11

1946年11月6日,达赖喇嘛致呈蒋介石及蒙藏委员会,再次强调须迎请班禅转世灵童至拉萨后,举行掣签,掣出者即班禅真身。12月12日,蒙藏委员会拟定如下办法,并致电达赖喇嘛、摄政达札和噶厦,强调“何日举行掣签决定呼毕勒罕,仍希酌订见告,以便转呈中央派员前往主持,以符旧例”。〔23〕

1947年7月25日,班禅堪布会议厅致电蒙藏委员会,请求明令公布十世班禅正身事宜。电文称:“前藏对班禅佛转世事宜,一向蓄意破坏,多方阻扰,且心怀携贰,违抗政令,以故视中央为无物,视班禅为赘瘤。”“电恳钧座转呈中枢,宸衷立断,先行明令公布官保慈丹为班佛呼毕勒罕,以伸主权而慰众望。”为打破僵局,蒙藏委员会于1948年5月15日邀集国防、内政两部代表会商,议决合法、合理两种解决办法。所谓合法办法,就是卜定的三名灵童需“依照旧例,由中央派员主持掣签决定”;所谓合理办法,就是“援照特例由班禅堪布会议厅及西藏当局公认灵童官保慈丹灵异特著,呈请中央免予掣签,明令认定为班禅呼毕勒罕,中央届时亦可考虑,惟必须由中央派员护送入藏主持坐床典礼。”〔24〕会商结果于5月28日分别告知班禅驻京办事处和西藏驻京代表。

谁知西藏地方当局仍不罢休。1948年9月20日,总统府致蒙藏委员会代电,抄送噶厦商议拘捕班禅部属及废除班禅职位与各方对班禅入藏事之态度。9月30日,陈锡璋电告蒙藏委员会:“藏方意在取消官保慈丹,只迎八宿布喇嘛一人,现正筹划派员迎接事宜”,“藏方系一面用札寺全体名义向中央纠缠,一面采取行动制造事实,若中央允将官保慈丹送藏而不派大员莅临,固属如愿以偿,否则或将制造空气,谓中央将官保慈丹扣留不放,班禅不宜久阙等等论调,而谋拥举其已迎至拉萨之八宿布喇嘛为正身,以遂私图”。为此,蒙藏委员会于10月12日致呈蒋介石,再度拟定办理班禅转世办法事宜。一、电达西藏达赖及摄政暨电复札什伦布寺……非依照旧例由中央主持办理,不足以服人心而昭大信。希西藏当局迅将班禅呼毕勒罕掣签日期择定,呈报中央,以便由中央明令特派大员会同西藏宗教首领主持办理掣签及坐床事宜,一面由中央派员率同后藏迎佛及送佛人员护送灵童入藏。二、电令本会驻藏办事处转达西藏政府,中央对班禅转世事,一切均依照旧例办理,绝无派兵护送之意。三、电达西宁马主席就近向班禅堪布会议厅及后藏迎灵童代表王乐阶等双方劝导,务必仰体中央爱护西藏之旨,遵照中央宣示之方针,协商解决,以免引起纠纷。并于当日致达赖喇嘛、摄政打札、噶厦等,重申班禅转世办法。(25)

同时,乘王乐阶来京之际,蒙藏委员会向他详申了中央政府处理班禅转世的方针和方法。拟办法如下:(一)在西宁灵童未启行前,中央先行颁布特派蒙藏委员会委员长许世英会同西藏摄政打札班第达主持第十辈班禅尔德尼转世事宜之明令。(二)西宁灵童入藏,中央决不派遣军队,仅由青海省政府派员一人代表本会护送,以壮行色。现时留青之班禅堪布会议厅人员,如愿随同陪送入藏,中央与西藏均应予以便利。(三)灵童抵藏征认时,如照前辈班禅旧例办理,则于大昭寺释迦佛前诵经后,由中央所派人员掣签决定;如果执事等认为官保慈丹灵童灵异昭著,亦可援照现辈达赖办法,由执事将灵异情形报由中央所派人员转呈总统免予掣签,明令指定为班禅正身,再由中央所派人员依例照料坐床。上述三条办法于11月29日转电摄政达札。

电报去后,西藏地方政府于1948年藏历十月十三日电复。提出:(一)灵童迎到拉萨后,由达赖喇嘛亲自主持诵经祝祷,由摄政打札呼图克图“亲手捧持桑打虔求”,决定正身。虔求桑打时,驻藏办事处处长亦可参加。(二)灵童入藏由西藏政府派员迎接保护,中央不必派军队护送,仅由青海省政府派一人为代表即可。(三)“班禅转世征认时,由中央照旧例金瓶掣签决定办法,不合西藏人众之意”,崐应由打札摄政虔求桑打决定,然后由西藏政府在扎什伦布寺照料坐床。〔26〕

噶厦这封复电,与中央政府决定的办法,有以下几点不同和相悖之处:(一)原电所说“虔求桑打”(桑打即卜卦之意)决定正身的办法,不仅与西藏当局以前所提的拈阄方法已有不同,更与金瓶掣签作法大相径庭。(二)虔求桑打由打札摄政亲手捧持,驻藏办事处处长参加亦可,与中央所定由中央派员掣签办法显有违背。(三)对中央派员护送灵童入藏一节,原电文字含意模棱两可。(四)对于中央明令由蒙藏委员会委员长会同西藏宗教首领主持班禅转世及坐床典礼一节,原电避而不提是否遵办,而谓“由藏政府在扎什伦布本寺,依例吉庆,照料坐床”,实即拒绝由中央主持转世坐床。蒙藏委员会收到复电后,复于12月25日致电打札摄政:告以噶厦所拟办法与旧例不符,仍希望“查照本会戌艳电所定原则,再交噶厦复议”,但以后则未接复电。〔27〕

可是,就在此时,西藏政府却派员前往昌都,拟将在八宿寻得的灵童拉玛迎赴拉萨,径自认定为班禅呼毕勒罕,并举行坐床典礼。至此,已经不难看出,西藏当局已经决定放弃迎接青海灵童官保慈丹入藏之意图,而置班禅堪布会议厅于不顾,西藏政府拒绝中央主持班禅转世之意,已显露无遗,昭然若揭。

八、国民政府特准官保慈丹为第十世班禅尔德尼

班禅转世灵童认定事宜迟迟未决,早已引起宗教界人士和有关团体的关注。他们纷纷致电蒙藏委员会,要求中央政府及早明定官保慈丹为十世班禅转世正身。

1949年4月2日,青海塔尔寺法吉觉佛等27人代表全寺僧众联名致电蒙藏委员会委员长白云梯,请求即日明令公布官保慈丹为第十世班禅正身,并请隆重护送入藏,以慰众生。自4月18日至5月24日,蒙古各盟旗联合驻京办事处、喜饶嘉措、青海省政府主席马步芳、章嘉活佛分别致电蒙藏委员会。马步芳的电报指出:“班佛转世事宜,不仅为边疆局部问题,及与整个国防大计有关。值此国家多事,外人乘间异想之际,班佛灵童若不早日明令宣布,则时机一失,不惟蒙藏僧俗不无绝望,其中藏前途愈不堪设想”,因此,特电请转呈总统,“准将官保慈丹早日明令宣布为第十世班禅正身,以便入藏继承法统而维边局,并请派大员莅临主持坐床典礼,隆重护送入藏”。〔28〕

鉴此,蒙藏委员会认为,“为顺应人心,维持中央威信计,似未便对西藏政府此种违法违理、藐视中央之举动,再事优容。且班禅在蒙藏佛教上地位崇高,历辈转世事宜均由中枢主持,档册斑斑可考。现在西藏政府既将八宿灵童拉玛迎藏,并拟即擅自坐床,若中央对西宁灵童官保慈丹仍不予以征定,不仅在蒙藏政教运用上棋失先着,且无以维系历年倾忱中央之班禅堪布会议厅及蒙藏各大活佛”。蒙藏委员会经过慎重考虑,于1949年5月拟具两项办法,呈请行政院核示:“一,拟请明令公布官保慈丹为第十辈班禅尔德尼呼毕勒罕,并准在青海塔尔寺先行坐床,由中央派员前往主持办理。二,关于护送第十辈班禅入藏事宜,拟俟时局平静后,再为筹计”。〔29〕

行政院将此议提交该院第60次会议讨论,决议呈请总统核批。1949年6月3日,国民政府总统李宗仁颁布了准予官保慈丹继任为第十世班禅尔德尼、并免予金瓶掣签的命令。全文如下:

“青海灵童官保慈丹,慧性澄圆,灵异夙著,查系第九世班禅尔德尼转世,应即免予掣签,特准继任为第十世班禅尔德尼。”〔30〕

经国民政府批准后,青海灵童官保慈丹即取得了继承九世班禅尔德尼的合法地位,成为第十世班禅尔德尼。然后,按宗教手续,班禅堪布会议厅特请甘肃拉卜楞寺高僧拉科仓·吉美陈烈嘉措到塔尔寺,为十世班禅剃了发、换了僧衣,取法名为罗桑成烈伦珠确吉坚赞白桑布,并授沙弥戒。   九、国民政府派员主持灵童坐床典礼

1949年6月3日,蒙藏委员会致呈行政院,请准十世班禅于8月1日在塔尔寺坐床,并特派白云梯为专使,前往塔尔寺照料坐床事宜。6月11日经行政院决议,“呈请总统明令公布官保慈丹为第十辈班禅尔德尼呼毕勒罕,并准在青海塔尔寺先行坐床,由中央派员前往主持办理”。〔31〕后因筹备工作时间紧迫,将坐床仪式延至8月10日举行。

7月4日,蒙藏委员会再呈行政院,请示主持十世班禅坐床的正副专使人选。呈文提出:“上次办理达赖喇嘛坐床案,系派本会吴前委员长忠信为专使入藏主持。达赖、班禅在宗教上地位无甚轩轾,为符合旧例,昭示郑重计,本会关委员长拟亲赴西宁主持。复查班禅转世案,青海马主席步芳素甚关切,且在班禅未回藏前,各种事务尚须仰赖青省府之协助,为期将来地方上政教融洽并进而谋求解决西藏问题之途径计,拟以副使名义延请马主席参加,俾便匡襄一切。”〔32〕

7月23日,奉总统府穗统(一)字第783号公函,准予明令公布。1949年8月10日上午11时,第十世班禅坐床典礼在塔尔寺普观文殊殿前大讲经院隆重举行。由蒙藏委员会长关吉玉和马步芳代办马继融厅长会同主持。关吉玉代表总统宣读明令,颁赐礼品,由班禅敬谨接受。“是时风日晴和,人天欢畅。到有青省府官员及蒙藏各大活佛暨青、康、甘千百户、头人等共五千余人。仪式庄严和穆。至下午三时典礼欢成,同深赞叹。”〔33〕九世班禅圆寂近十二年时,其转世灵童终于认定并坐床。寻访认定第九世班禅转世灵童的历史过程说明:班禅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并不是单纯的履行宗教手续的问题,而是在政治上服从中央政府、维护中央权威的问题。中央政府在班禅转世上拥有最后批准权。班禅转世灵童必须报经中央政府批准,才能合法继承前世班禅的宗教地位和名号。在寻访认定过程中,噶厦背离中央政府的法规,未经中央政府的批准,擅自指定转世灵童的作法,理所当然地遭到蒙藏地区广大僧众的抵制,也受到中央政府的批驳,最后归于失败。班禅堪布会议厅方面虽然一度企图自立灵童,但迷途知返,维护中央政府权威,遵循有关法规和宗教仪轨,终于寻访和认定了第九世班禅的合法继承人,他就是第十世班禅尔德尼·确吉坚赞。

注释:

〔1〕《吴忠信为议复褒恤班禅大师办法事致行政院呈》1937年12月15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档案。以下引文凡未注明出处者,均为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蒙藏委员会档案。见《九世班禅圆寂致祭和十世班禅转世坐床档案选编》,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合编,中国藏学出版社,1990年版。

〔2〕《国民政府追赠班禅封号令》1937年12月23日。

〔3〕《行政院为通过班辕善后办法抄发遵行事致蒙藏委员会指令》1941年5月5日。

〔4〕《蒙藏委员会为报罗桑坚赞寻访灵童经过情形事致行政院呈》1941年11月5日。

〔5〕蒙藏委员会档案3944号卷。转引自李鹏年的《略述九世班禅圆寂致祭和十世班禅转世坐床》,载《中国藏学》1989年第2期。

〔6〕详见《办理班禅大师转世案访得各灵童姓名年庚家世略表》(1941年12月2日制)。

〔7〕《蒙藏委员会为请西藏当局按旧例从寻获灵童中卜定三名化身报中央核夺事致罗桑坚赞电》1942年2月19日。

〔8〕《罗桑坚赞为请中央依成例主持班佛转世事致蒙藏委员会代电》1943年5月6日。

〔9〕《孔庆宗为班禅转世事宜由班辕统一办理事致蒙藏委员会电》1942年6月29日。

〔10〕《孔庆宗为康境再次寻访灵童无获西藏当局欲在藏内寻访事致蒙藏委员会电》1943年6月6日。

〔11〕〔12〕《罗桑坚赞为报告先后在青海各地寻访灵童情形事致蒙藏委员会代电》1943年8月28日。

〔13〕《马步芳为罗桑坚赞请以青海三灵童仿七世达赖例在塔尔寺决定正身事致蒙藏委员会电》1943年10月6日。

〔14〕《行政院为征认班禅呼毕勒罕办法依旧制办理事致蒙藏委员会指令》1943年12月21日。

〔15〕《罗桑坚赞为经法事手续签定官保慈丹为班禅真身请派员飞青举行决定典礼事致蒙藏委员会代电》1944年1月13日。

〔16〕《蒙藏委员会为中央所定班禅转世办法不便变更事复马步芳电》1944年2月5日。

〔17〕〔29〕《蒙藏委员会为班禅征认经过并拟具认定办法事致行政院呈》1949年5月5日。

〔18〕《蒙藏委员会为噶厦电告班禅转世办法与中央大体相同惟鉴定手续尚不一致事致行政院呈》1944年7月10日。

〔19〕《班禅驻京办事处为转罗桑坚赞请中央指定官保慈丹为班禅转世正身事致蒙藏委员会呈》1944年8月1日。

〔20〕《蒙藏委员会为中央确认班禅转世正身可援达赖成例特准指定事致沈宗濂等电》1944年9月4日。

〔21〕《行政院秘书处抄送沈宗濂为后藏代表催询青海灵童送西藏拈定正身来电事致蒙藏委员会公函》1944年10月16日。

〔22〕《蒙藏委员会为办理班禅转世经过并拟解决办法事复军委会代电》1945年7月22日。

〔23〕《蒙藏委员会为拟复达赖等电稿事致国民政府暨行政院呈》1946年12月12日。

〔24〕〔25〕《蒙藏委员会为再度拟定办理班禅转世办法事致总统蒋介石呈》1948年10月12日。

〔26〕《蒙藏委员会为噶厦所拟班禅转世征认办法不符成例事致王乐阶代电》1948年12月25日。

〔27〕《蒙藏委员会为噶厦所拟转世征认办法不符成例再交复议事致打札电》1948年12月25日。

〔28〕青海省政府为请早日明令宣布官保慈丹为十世班禅正身事致蒙藏委员会代电》1949年5月19日。

〔30〕《马步芳为中央明令官保慈丹继任十世班禅事致达赖喇嘛贺电》1949年6月27日。

〔31〕

《行政院为院会决议并呈奉总统明令公布官保慈丹为十世班禅并在塔尔寺坐床事致蒙藏委员会指令》1949年6月11日。

〔32〕《蒙藏委员会为请特派关吉玉暨马步芳为主持十世班禅坐床正副专使事致行政院公函》1949年7月4日。

〔33〕《行政院为抄送关吉玉呈报十世班禅坐床典礼情形电事致蒙藏委员会通知》194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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