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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龙岗秦简》句读献疑

201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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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龙岗秦简》句读献疑

湖北云梦龙岗六号秦墓简牍是有关秦代法律的重要文献,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曾在1994年出版的《考古学集刊上》第八辑上对其进行了刊布。后来中国文物研究所和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其进行了再整理,其成果《龙岗秦简》考释精审,嘉惠学林甚多,但其中也有个别地方的句读,似可商榷,现提出来加以讨论。文章按照“以类相从”的原则确定讨论顺序,先引可以讨论的原考释者对龙岗秦简的释文,再加按语,在按语中,先提出正确的读法,然后简要论证。为便于对照,原释文作繁体字的地方本文也作繁体字处理。

一 当读而失读

1.第4简: (詐)偽、假人符傳及讓人符傳者,皆與闌入門同罪。(P71,《龙岗秦简》中页码,下同。)

按:当读为: (詐)、偽、假人符傳及讓人符傳者,皆與闌入門同罪。

据注释者对简文大意的解说,“ (詐)”是以欺骗的方式得到符传,“偽”是伪造符传,“假人符傳”是向人借用符传,“讓人符傳”是把自己的符传借给别人,是四种不合法的情况。“ (詐)”、“偽”、“假人符傳”、“讓人符傳”在语法上组成一个联合式的动词短语,与“者”构成名词性结构作主语。“ (詐)偽”不是一个词,而是两个词,不是一事,而是两事。“偽”后施以顿号,而“ (詐)”后不加,不妥,故“ (诈)”、“偽”之间宜加顿号。

类似上例的还有下面三例:

2.第12简:有不當入而闌入,及以它 (詐)偽入□□□□(P76)

按:当读为:有不當入而闌入,及以它 (詐)、偽入□□□□

“ (詐)偽”是两个词,是两种情况,“ (詐)”、“偽”之间应加顿号。

3.第151简:田及為 (詐)偽寫田籍皆坐臧(贓),與盜(P123)

按:当读为:田及為 (詐)、偽寫田籍皆坐臧(贓),與盜

“ (詐)偽”是两个词,表两种情况,“ (詐)”、“偽”之间应加顿号。

4.第26简:没入其販假殹(也),錢財它物于縣、道官,(P81)

按:当读为:没入其販、假殹(也),錢財它物于縣、道官,

据注释者,“販”指出卖,“假”指出借,是两种情况,“販”、“假”之间应加顿号。

5.第5简:關。關合符,及以傳書閱入之,及 (佩)入司馬門久(P72)

按:当读为:關。關合符,及以傳書閱,入之,及 (佩),入司馬門,久

“合符”,“以傳書閱”,“入之”,“ (佩)”,是四个有顺承关系的分句,动作的主动者都是关吏,而“入司馬門”的主动者是需进入的人,这个“入”不是使动用法,因为前文的“入之”已是使动用法;“久”是另外一事,故“閱”后、“佩”后、“門”后应点断。

6.第27简:諸禁苑為耎(壖),去苑卌里,禁勿敢取耎(壖)中獸,取者其罪與盜禁中[同](P82)

按:當讀為:諸禁苑為耎(壖),去苑卌里,禁。勿敢取耎(壖)中獸,取者,其罪與盜禁中[同]

“禁”是对“諸禁苑為耎(壖),去苑卌里”的说明(comment),与后文是两事,若“禁”与后文连读,则语意矛盾,当点断。“取者”后加逗号的理由见本文第二节。

7.第31简:諸弋射甬道、禁苑外卅里毄(繋),去甬道、禁苑(P84)

按:当读为:諸弋射甬道、禁苑外卅里,毄(繋);去甬道、禁苑

此例前段与上例前段语句格式一致。“毄(繋)”是对“諸弋射甬道、禁苑外卅里”的说明(comment),宜有语音停顿(参见本文第二节),若在“毄(繋)”前加以逗号,语气更为强烈。

8.第33简:鹿一、彘一、麃一、狐二,當完為城旦舂,不□□(P85)

按:当读为:鹿一、彘一、麃一、狐二,當完,為城旦舂,不□□

“完”与“為城旦舂”是两事,“為城旦舂”不是“完”的必然结果。第40简说“耐,為隸臣妾”,第70、93、108简说“黥,為城旦舂”,可以证明。简文的意思是先被施以“完”刑,然后充作“城旦舂”。“完”的主动者是施刑者,受动者是受刑者;“為”是使动用法,所以,无论是从语意看,还是从语法来看,“完”与“為城旦舂”都不应连读。

类似的还有下面6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