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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古代文体论研究范式的转换

2013-01-11

这一推论得到了一些古代文体论文献的直接证实。《文心雕龙》作为古代文体论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其中诸多表述一再明指或暗示文体具有文章整体性特征。如《附会》篇:“若统绪失宗,辞味必乱;义脉不流,则偏枯文体。”刘勰借用“偏枯”这一中医术语,并从同为中医术语的“血脉”和“气脉”中化出“义脉”一词,形象地说明文体应该是与人体一样的气血流通的有机生命整体。再如《总术》篇:“况文体多术,共相弥纶,一物携贰,莫不解体。”此句意为,文体应该是由多种创作方法相互结合、协调共同完成的文章整体,如果这些创作方法相互背离、对立,文体就会解散,无法构成一个整体。又如《章句》篇:“据事似闲,在用实切。巧者回运,弥缝文体,将令数句之外,得一字之助矣。”所谓“弥缝文体”,意为恰当使用虚词可使文章整体结合得更加严密。再有《论说》篇:“若夫注释为词,解散论体,杂文虽异,总会是同。”这里的“解散论体”则是从“论”这一文类文体的角度表明文体所具有的整体性特征。还有《序志》篇:“去圣久远,文体解散,辞人爱奇,言贵浮诡,饰羽尚画,文绣鞶帨,离本弥甚,将遂讹滥。”句中的“文体解散”意为圣人所创立的经典文体,并没有作为完整的文章范式被后世作家所继承,现实中的文体已经支离破碎。[v]

在上面这些表述中,刘勰所说“文体”的具体所指虽然有所不同——或泛指一般文章之体,或专指某类文章之体,或特指经典文章之体这个问题可以分三层说明。首先,前文已从一般层面论析了古代文体范畴最基本的内涵乃是指文章的整体存在,而在上述各种形式的“辨体”中,“体”范畴所表示的对象并没有因为辨体标准的不同而改变,因此这些“体”范畴的仍然含有“文章整体”这一基本内涵。其次,就上述第一种“辨体”即文类文体的辨析来说,其分类所得即为一系列具体的文章类型,“诗体”、“赋体”、“颂体”等则是这些文章类型的名称。每一种文章类型,无论所含文章数量是多是少,都应该是一个整体存在,如前引《文心雕龙·论说》篇的“解散论体”可以直接说明这一点。古人在辨析文类文体时,始终着眼于各类文章整体的特征和构成,这一点可以从挚虞的《文章流别论》、刘勰的《文心雕龙》、吴讷的《文章辨体序说》等很多辨析文类文体的著作中看出来。尽管这些论著在描述每种文类文体的特征时并非面面俱到,而是各有侧重,但是从整体上看则论及了包括文章内容和形式在内的各种因素。反之,如果“诗体”、“赋体”等中的“体”范畴不含“文章整体”之义,它们是不可能作为某类文章的名称的。另外还需说明的是,古人在论及文类文体时,常常会用到“体裁”、“体制”等词,如徐师曾《文体明辨序》称:“夫文章之有体裁,犹宫室之有制度,器皿之有法式也。”“文章必先体裁,而后可论工拙。”《围炉诗话》称:“诗文体裁有异。”但考诸有关文献,“体裁”、“体制”应是指文章整体的规范性和特征性构成,与“文体”一词的基本内涵区别明显。从范畴层次看,“文体”应为古代文体论的一级范畴(或核心范畴),“体裁”、“体制”则是由“文体”范畴衍生而来的次一级范畴,二者之间不能划等号;从有关理论表述看,当人们谈到文类文体时,其整体的规范性和特征性构成总是会被特别强调,因此与其说“体裁”、“体制”等词是对文体范畴基本内涵的界定,毋宁说是对有关文类文体的规范性和特征性的具体描述。总之,“文体”所指是文章整体,而“体裁”则是文章整体的规范性和特征性构成,是对文体的某个层面的说明。

第三,需要着重辨明的是,学界将上述后一类形式“辨体”中的“文体”范畴解释为“风格”并不准确,这些“文体”范畴应该同样具有“文章整体”之义。将这些辨体中的“体”理解为“风格”、“风貌”等,不仅与上文的逻辑分析不合,更重要的是与古代文体论的实情不符。唐代皎然《诗式》“辨体有一十九字”中的“辨体”之“体”,是人们作为“风格”之“体”一个常见的例子,但是我们再看皎然本人究竟是怎么说的:“评曰:夫诗人之思初发,取境偏高,则一首举体便高;取境偏逸,则一首举体便逸。才性等字亦然。体有所长,故各归功一字。偏高偏逸之例,直于诗体;篇目风貌,不妨一字之下,风律外彰,体德内蕴,如车之有毂,众美归焉。”[ix]这里的“辨体”之“体”究竟是什么意思?其实不必费神揣测,皎然本人已经说得很清楚:所谓“一首举体便高”、“一首举体便逸”,表明这里所辨之“体”乃是一首诗的“举体”,也即一首诗的整体。此其一,其二,皎然又说:“体有所长,故各归功一字。”这里的“体”自然即前面所说的“举体”,而“体有所长”意为每首诗在整体上都有一个最突出的特征,这些特征即下文概括为“一十九字”的“高”、“逸”、“贞”、“忠”等。研究者之所以把这里的“体”理解为“风格”,主要原因在于既没有充分注意到皎然所说的“举体”一词,又没有将“体”(即“举体”)与“体有所长”区别开来,也即没有把一首诗的整体与这首诗整体上最突出的艺术特征区别开来。在很多研究者看来,这里的“体”即是指“高”、“逸”、“贞”、“忠”等诗歌特征;又因为这些诗歌特征习惯上可以称为“风格”,因此便“顺理成章”地将这里的“体”理解为“风格”。但是,正如诗的“举体”不等于“体有所长”,诗的整体也不等于诗的“风格”。[x]

皎然所说的“体有所长,故各归功一字”,对正确理解古人有关文体的表述很有启发意义。每种文体都是一个整体,但是每种文体又总是表现出一种或几种最突出的特征,并成为古人命名这种文体的标志。这些突出的特征可以是语言形式层面的,可以是题材内容层面的,也可以是审美特征层面的;可以是比较“实”的,也可以是比较“虚”的;可以与作家个性有关,也可以与时代风会有关……但是任何一种特征都不等于文章的整体(即文体)。

对照《诗式》中的这段话,许多围绕文体范畴内涵的纠缠便可迎刃而解。“体有所长”,可以“归功一字”,也可归功二字,如《文心雕龙·体性》篇“八体”之“典雅”、“远奥”、“精约”、“显附”等;可归功四字,如《沧浪诗话》“诗辨”之“优游不迫”与“沉着痛快”等。古代文体论中有很多“文体如何”或“体如何”之类的表述,其实也都是将“举体”之“所长”,“归功”若干字。如钟嵘《诗品》称张协“文体华净,少病累”,称郭璞“文体相辉,彪炳可玩”,称陶潜“文体省净,迨无长语”,称袁宏“虽文体未遒,而鲜明劲健”等。钟嵘所说的这些“文体”,研究者也多理解为“风格”、“风貌”等,但钟嵘其实已经在另一个地方点明了他所说“文体”的基本涵义。“晋平原相陆机”条,钟嵘称陆机诗歌“才高词赡,举体华美”。[xi]这里的“举体”与皎然所说的“举体”是一回事,都是指诗的整体。所谓“举体华美”,意为陆机的诗在整体上具有“华美”的艺术特征。依此,前面所说的“文体华净”、“文体”“彪炳”、“文体省净”等,都应理解为这些诗人之诗整体上具有“华净”、“彪炳”、“省净”等艺术特征。研究者将这里的“文体”理解为“风格”,原因与将皎然《诗式》“辨体有一十九字”之“体”理解为“风格”基本相同。其大致思路是:因为“华净”等诗歌艺术特征也可称为诗的“风格”,论者便将“文体华净”等同于“风格华净”,如此一来,这里的“文体”似乎便相当于“风格”了。但是这种置换的错误是明显的:尽管既可以说“文体华净”,也可以说“风格华净”,但前者是从诗歌整体谈“华净”这一特征,后者则是在诗歌整体的“风格”层面谈“华净”这一特征,其间差异不容忽视。

既然在各种辨体形式中所辨之“体”仍然有“文章整体”之义,那么古代如此丰富的“辨体”理论究竟有什么独特意义呢?其主要意义应该在于,在“文体”范畴所表征的文章整体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了各类文章整体的各种具体特征,反映了古人对文章整体特征的高度自觉。在文体论和辨体论产生之前,古人已经有了比较自觉的文章特征意识,并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文章分类理论。如《尚书》之文在名称上已经有典、谟、训、诰、誓、命等区别,《周礼·大祝》有辞、命、诰、会、祷、诔等“六辞”之说,《诗经》篇章在先秦时已被分为风、雅、颂三类等。这些论著不仅详列文章类别之名,且对各类文章的特征多有论析。时至汉魏六朝,随着辨体理论的发展,古人对文章特征的认识进入了一个空前自觉的阶段,此前有关文章分类和文章特征的论述也融入到了文体论之中被重新表述。如《尚书》中的典、谟、训、诰、誓、命等,在东晋托名孔安国著的《尚书序》中被称为“六体”,唐孔颖达《尚书正义》再加上贡、歌、征、范四体,合为“十体”;《毛诗大序》所分的风、雅、颂等在唐孔颖达的《毛诗正义》中被称之为“三体”。更重要的是,文章分类论发展到辨体论阶段后,文章类别和文章特征的辨析得到了极大发展:一方面其分类更加精细、完备,另一方面,当诗、赋、颂、铭、诔、书等被称为文体之一种后,人们对其特征的描述也越来越精炼。如曹丕《典论·论文》将奏议二体的示与“作者文体论”、“时代文体论”、“流派文体论”等其他形式文体论的区别和联系。再如,传统研究范式中对古代文章“风格”理论和现象的研究也仍然具有价值,但是在新的研究范式中,原有的与“体裁论”研究相对的“风格论”研究应该改称为“文体风格论”研究或“文体特征论”研究(本文更倾向称为“文体特征论”研究,因为“风格”涵义限制较多,难以概括无限丰富的文体特征);原有的“体裁风格论”、“作者风格论”、“时代风格论”和“流派风格论”等,也应改称为“文类文体特征论”、“作者文体特征论”、“时代文体特征论”和“流派文体特征论”等。但是,从传统研究范式发展到新的研究范式,其变化又不仅是传统研究成果的转化和整合那么简单。除此以外,新的研究范式自然还会产生一些传统研究范式中不可能出现的问题,如整个理论结构的调整、文体范畴基本内涵与文化内涵的重新阐释、古代文体论方法论的重新描述和分析、各种“辨体”形式的关系的研究及其理论意义的重新阐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