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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再寻“金枝”——文学人类学精神考古

2013-01-10

如果田野方法果然能够成为一把利刃将人类学与文学切出个泾渭分明;如果田野的调查技巧果然是一柄“风月宝鉴”,将人类的丽质与污质正反截然区分;如果就作为个体的研究者而言,参与观察能够将文化精神的“质”与“量”一成不变地娓娓道来,那么,文学与人类学或许就永远消失了凑合在一起的机缘。其实,早期的人类学尚在其雏型时期确曾出现过一种将人类学定位自然科学范畴的努力,一些人类学家试图从体质人类学、考古人类学出发,把人类学取名为“物理学的一支”、“生物学的一种”、是解剖学、数学、化学等等。[⑤]从现在的文化人类学发展来看,这种说法显然与其学科定位相去甚远。而人们不再沿袭“旧说”的事实就足以说明一切了。

人是社会的动物,文化的载体。人类学与人类本身一样从诞生之日起就在寻找着它的“人话/神话”。这种一语双义形同人类的人性/兽性(Humanity/Animality)构造出一个永恒精神家园的“迷思”(Myth)。[⑥]对于它的“天问”式求索,简单的“田野作业”永远无法穷尽。如果说那正是弗雷泽所欲寻觅的“金枝”妙谛的话,人类学只是发展到了今天,才在文学的人类学那里拾得了某种体验与欢娱。“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两千年前中国诗人屈子着实地为当代的人类学家们好好地上了一课;千万莫把人类对精神考古的痴醉建筑于“田野”中用那些图表、数据般“技术化”的企望之上,寻求本身比“求得”崇高百倍。浮士德博士那震撼人心的呼喊:“哦,你真美呀!”——“找到”恰好成为他的死期!这,方为文化之谜底。

弗雷泽倒是真正循着“金枝”神话遗迹,在它的“积存库”——仪式里步履蹒跚。对于神话和相关仪式的比较研究,要求研究者像对待现实中的一个可确认单位社区那样进行数据调查,显而易见其荒唐!威克利(J.B.Vickery)就尖锐地指出:“现在人类学家们责难(其实并无可指责)《金枝》,说弗雷泽除了给人们一芽‘镀金的细枝条’(a gilded twig)外,余者就所剩无几……而弗雷泽伟大工作的贡献在于他以一种特殊的表现方式将现代神话诗学的想象传达出来。”[⑦]更重要的是,“《金枝》提供充足的文本资料让读者相信原始人的生活深深地为春天以及生命律动仪式所浸润,这些生命、生长和生产的仪式成为了后来神话学研究的滥觞和中心活动。”[⑧]即使在今天,我们从所谓的生命的“通过仪式”(the passage of life)和再生仪式(rebirth ritual)中清晰地洞见弗雷泽的影子和原型的力量。它与文学家笔下的生命体何其相似。让我们再品味一下莎士比亚的不朽剧作吧:《配力克里斯》里的隐士萨利蒙使泰莎复活;《冬天的故事》里阿波罗命运的神谶,那料峭的激情和悲剧与一年一度动植物的再生及仪式;《辛白林》中的太阳崇拜和预言;《李尔王》头戴的野草帽在暴风雨的旷野中再生出“另一个李尔”与耶稣头顶棘刺之冠死而复活如出一辙。

这种对生命景观的描绘和对生命循环强烈的潜意识的企盼指示出人类文化的另一种“实在”——精神实在。有叶芝(W.B.Yeats)《基督重临》的著名诗句为证:

Surely some revelation is at hand,

Surely the Second Coming is at hand,

The Second Coming!

无疑神的启示就要显灵,

无疑基督就要重临,

基督重临!

有的学者根据自己悉心研究和统计,把神话和史诗中的英雄生命分解为八个部分,形成一个完整的“生命圈”。它们是:生、入世、退缩、探索或考验、死、地狱生涯、再生、最后达到非自觉的神化或新生。[⑨]但丁的《神曲》正好是一个完型图解。对于人类在神话仪式里的认知规则,人类学家与诗人其实认识得一样透彻。诚如杜尔凯姆(E.Durkheim)所言:“世上的一切事物全都在信仰中分成两类,即现实的和理想的。人们把万事万物分成这样的两大类或两个对立的群体。它们一般是用两个相互有别的术语来标志的,而这两个术语大多可以转译为‘世俗’和‘神圣’……信仰、神话、教义和传奇,或是表象或是表象的体系,它们表达了神圣事物的本质,表现了它们所具有的美德和力量,表现出它们相互之间的联系以及同世俗事物的联系。”[⑩]有意思的是,贴上“功能主义”标签的人类学家杜尔凯姆早在1885年,当他还是个不名一文的师范学院的学生时,一个叫赫尔的图书管理员向他推荐了弗雷泽的关于图腾崇拜和神话仪式等方面的论著,从此他被引进了人类学的神圣殿堂。

如果说,导致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大约五十年)人类学界对弗雷泽的不屑一顾,是因为他不曾在“田野”里留下两个脚印,只依靠文本的比较或听人口述而生产出的“产品”与从田野归来的人类学们的民族志有着天壤之别,倒也有情可原。问题是,人们从那些涂上了现代人类学色彩的“作者”们的许多作品中却同样看到了“金枝”那种东西。历史本身宛若一个故事,尽管由于叙事(narrative)的单一要求,拂去了本来可以说明更深刻内涵的丰富轶事,却并不妨碍读者将它们作同一类看待的归纳。马林诺夫斯基“功能主义”的价值首先得益于他本人长期生活在特罗布里安岛(Trobriand);同时,他的一系列著作不啻对民族志(ethnography)写作的一种规范。虽然他的有关神话、巫术、仪式、宗教等方面的研究无不被嵌入在以“具体个人的基本需求上”,对此他还严厉地批评了杜尔凯姆以集体表象面目出现的“社会功能”说。[①①]可是马氏本人的不少著述如《西太平洋上的探险队》、《野蛮社会的犯罪与风俗》等与“弗雷泽们”的作品却并无本质差异。这一点亦已得到学界的共识。鲍亚士、萨皮尔(Sapir)、赫默斯(Hymes)等在语言和宗教上的论述与弗雷泽以及剑桥学派,即“神话—仪式学派”(Myth-Ritual School)的风格完全一致。[①②]就是到了利奇、列维—斯特劳斯(Levi-Strauss)那里,人们还能看见由泰勒(E.B.Tylor)、弗雷泽等人垒筑起的传统。

本世纪初叶,因《金枝》的出现引起了文学与人类学一次极有声势的聚合,在比较文化的大前提下,文学家、人类学家对神话仪式中所呈现出的“原型”,诸如“十字架与复活”、“替罪羊”、“弑圣杀老”等研究趋之若鹜。加之艾略特、叶芝、乔伊斯等大文豪笔下的文学人类学特征一时演为时尚,《金枝》成了文学写法的时髦和规范。[①③]可悲的是,“弗雷泽”的名字在人类学的学科内反愈发显得苍白、苍老和苍凉。

二 两个“F/F”:事实/虚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