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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楚简“ ”字及相关诸字考辨

2013-01-10

包山(第七形原释“業”)

 

13、糸+菐——

包山

 

14、金+菐——

包山

 

上述各字中所包含的那个上部作三点竖或四点竖的近似形体,统一用“D”来表示。

我们认为,无论是对这些字形的认同还是别异,都必须联系所有相关的字形作总体分析,用系统论的原则和方法来处理其中的子项关系。如果把楚简中从“D”的字当作一个总体来观察的话,会发现其中的个体有的可以认同,有的应当区分,就是说“D”可能不只一个来源,而是属于不同的字源系统。这样考虑问题的话,我们就不会被一种思路所局限,从而便于吸收各家合理的部分,对不同的字源分别作出不同的处理。我们的初步想法是:

(一)《五行》中两个独用的“D”可以看作“辛”的变体,借用为“辨”。

刘钊先生、董莲池先生、许学仁先生都指出[i],古文字中的“辛”或与“辛”类似的形体有时可以在上面加饰笔而演变为“丵”,如《金文编》526页“宰”字所从“辛”作“

”(下文用X1表示这个字形),而小篆的“凿”原来也是从“辛”的。同时,许学仁还指出,古文字中的“辛”也可以在下面的竖画上加斜笔而类同刀形,如《古玺文编》1248号“

”字,又如魏三体石经《尚书·无逸》古文“罪”所从“辛”作“

”,还有《汗简》、《古文四声韵》中的“辛”字及偏旁“辛”许多也是下面作刀形,其实并非“辛”字从“刀”,也不是像董莲池分析的那样从“人”,只是原来的竖画稍斜,再加上一装饰性的斜笔就变成了既像“刀”又像“人”的形状。设想一下,如果在演变成“X1”形的“辛”字下面也加上一个斜笔呢,那不正好就是第1组即《五行》中的“

”(下面用X2代替这个字形)吗!所以我们认为《五行》中两个独用的“D”应该是“辛”字的变体。《五行》的“辛”马王堆帛书有异文作“辩”,董莲池、许学仁二先生都认为是“辩”字之省,其实也可以看作“辩”或“辨”的借字。因为我们尚未发现战国以前有“辩”字或“辡”字,唯一可依据的材料是《古文四声韵》引古《老子》有从言从辛的“辩”字,这个“辩”字应该分析为从“言”“辛(qian)”声(金文中已经出现的“辧”字也可以分析为从“刀”从两个“辛”声),借声符字代替谐声字,是战国文本用字的普遍现象,如用“谷”为“欲”、用“者”为“诸”等,所以“辛”可以用为“言+辛”(辩)或“辨”。

 

楚简中从“言”从“D”的字之所以不释作“辩”,是因为那些“D”跟《五行》的“D”不一样,它们的上部虽然可以跟“辛”字变体的上部认同,而下部所从的“人(刀)”形是分离的,并且一般写作“又”,还有从“廾”从“大(矢)”的写法,这些写法都是难以归纳到“辛”的形体系统中的,所以“言+D”的“D”并非来源于“辛”。

(二)可以释作“浅”的那个字中的“D”或从“辛”省,或从“辛”省从“水”。

上面已经说过,“辛”字及类似形体可以变体为“X1”或“X2”,所以我们同意刘钊先生把《古玺汇编》3982号的“

”字释作“浅”,这个字的左部就是变体的“辛”字,全字从水辛(qian)声,应该是“浅”的异体字。而楚文字中“辛”类的这种变体作构件时都简省作“

”或“

”(这是联系所有“D”的同形部分),故第2组郭店简《性自命出》的“

”是“浅泽”的合文,上部的“浅”字就从“水”从简省的“辛”声。同组《五行》中作“浅”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