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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店简从“ ”之字考释之探究

2013-01-07

”字读为“止”,与“御”通,则不必读为“世”。

 

《六德》简二十三至二十六云:“故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六者各行其职而憸逆无由作也。观诸《诗》、《书》则亦在矣,观诸《礼》、《乐》则亦在矣,观诸《易》、《春秋》则亦在矣。亲此多也,密此多[也],美此多也。

止。”[40]“

止”三字如何释读,一直是一难题。《郭店楚墓竹简》一书的释文作“

(道)杗止”,裘案:疑“道杗”即以上一篇的篇名,“止”即此篇至此完了之意。“杗”也有可能当释作“柞”或“枼”,待考。[41]李零释文作“道御止”,说:“‘御’,原从木从亡。案此字亦见於《缁衣》简6,读为‘御’。”[42]笔者曾疑“杗”读为“亡”。“道杗止”即“道无止”。[43]涂宗流、刘祖信读为“道世止”,认为“‘世’通‘大’,……‘止’,助词”,译为“道的确博大”。[44]陈伟认为“道”可讀為“导”,指引导。第二字亦可释为“困”,指阻止,正好是與“导”相反的意思。[45]吕浩仔细审察原简图版,发现

字下有一小短划。认为:该短划似不应视为编绳留下的痕迹,而应为重文符号或合文符号(《郭简》中多处用到一短划表示重文或合文)。这样,简文就存在五种释读可能:一、

;二、

人;三、行

;四、人

;五、

行。根据文例,前三种可能性可先排除掉。第四种释法于上下文义大体一致,上文言“君子不变如道”,“君子如欲求人道”。然而根据文义,《六德》篇所言之“道”皆指“人道”(与“天道”相对),似此处不必明言“人道”。因此,他将所谓“杗”读为“罔”,释作“

(道)行杗(罔)止”。以为此处言人道行则诬罔止。[46]

 

现在看来,简文的第二字与《穷达以时》简二、《语丛四》简三、《尊德义》简二十五的五个“

”字的右旁同,也与郭店《缁衣》简六的“

”字上部同,得隶定为“

”,而不应隶作“杗”或“枼”。李零依《缁衣》的異文将其读为“御”,可从。疑“止”当读为“之”。两字音同形近,文献通假屡见。“

止”可读为“行道御之”。“

—”可视为“行

”的合文。“行”可训为言或说。《尔雅·释诂下》:“行,言也。”郭璞注:“今江东通谓语为行。”[47]清洪颐煊《读书丛录》卷八:“《左氏哀公元年传》:‘因吴太宰嚭以行成。’服虔注:‘行成,求成也。’《管子山权数篇》:‘行者,道民之利害也。’是皆行为言也。”“欧坩止”即“以道御之”。《大戴礼记·子张问入官》:“欲民之速服也者,莫若以道御之也……不以道御之,虽服必强矣。”[48]《孔子家语·入官》也说:“欲民之速服也,莫善乎以道御之。”[49]《三国志·魏书一》:“吾任天下之智力,以道御之,无所不可。”[50]《後汉书·东夷列传》:“天性柔顺,易以道御。”[51]又《西羌传》:“知夷貊殊性,难以道御。”[52]《宋书》卷九九:“未有以道御物,教化明厚。”[53]又卷一百:“使君以道御物,前所以怀德而至。”[54]《大唐元陵谥册文》:“伏惟大行皇帝,昭休七圣,临照八极,以至道御群有,以至怀化远方。”[55]皆“道御”连言。此“道”指“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之”指《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道御之”,就是说要以“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之“道”来驾驭“六经”,来治“六经”。《国语·周语上》:“百官御事。”韦昭注:“御,治也。”[56]简文上称“故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六者各行其职而憸逆无由作也。观诸《诗》、《书》则亦在矣,观诸《礼》、《乐》则亦在矣,观诸《易》、《春秋》则亦在矣”,《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都是载道,都是讲“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的,“亲此多矣,密此多矣,美此多矣”,亲近它们就好了,切近它们就好了,珍视它们就好了。[57]“行道御之”,即“言以道御之”,这是对上文文义的概括。意为上文说的就是要以“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之“道”来驾驭“六经”。也就是说,上文是讲读经的方法,只有突出“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之“道”,才能掌握“六经”的精髓和实质。如做别解,上下文意就衔接不起来,简文就难以讲通。

 

由此可见,郭店简从“

”之字有七,或读为“世”,或读为“御”,原因就在於“世” 本从止得声;而在某楚方言里,“御”也与“止”音近。

 

补记: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六日上午在荆门市博物馆珍宝馆会议室举行的郭店楚墓竹简研讨会上,我宣读论文後,丁原植先生和馆方商量,调出了《六德》篇第二十六简的原件,发现确如吕浩所言,“

”字下有一短划。李家浩先生主张读为“人

”;李锐认为也可读为“

行”或“行

”,私下与我交谈,以为“行道御之”即“以道御之”;陈伟主张读为“道导”,並告知我吕浩早已有发现。而徐在国先生则告据上海简《容成氏》简四十六,“钦”当隶作“蜜”,读作“密”。校清样时,我据以对该文作了修改。

 

[1] 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頁145、209、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