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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白居易的礼乐文教观

2013-01-04

二、斥异崇儒,禁释正心

自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罢黜百家”主张后,至少形式上形成了儒术独尊的局面。但从实际看,汉武时期独占鳌头的儒术已不尽是孔、孟之真传。魏晋之际,承汉末社会大动荡之惯势,儒家大一统的思想受到严重冲击。正是于此期间,域外的佛教开始在中土传播流行,并引发了下层民众追捧和上层士大夫研习体认的兴趣。鲁迅先生曾说:“晋以来的名流,每一个人总有三种小玩意,一是《论语》和《孝经》,二是《老子》,三是《维摩诘经》,不但采作谈资,并且常常做一点注解。唐有三教论辨,后来变成大家打诨;所谓名儒,做几篇伽蓝碑文也不算什么大事。”{4}从鲁迅先生概括的情况看,自魏晋迄于唐代,思想界早已出现了儒、道、释三家并存的态势。为扭转这种“混乱纷争”的局面,佛教传入中土后就不断有人抨击佛教是“夷狄之法”,揭露其病民蠹国之罪孽。

客观说,至白氏时代,前此的唐统治者大都与佛教有挣脱不了的关系。但自安史之乱后,伴随三大社会痼疾的出现,朝廷上反佛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以元和十四年(819)韩愈上《论佛骨表》谏阻唐宪宗迎佛骨入内廷为标志,形成了志士仁人与释教斗争的一次高潮。韩表有云:“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茢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5}韩愈的力谏虽未奏效,且以远贬潮州宣告谏阻的失败,但其理直气盛的忠耿之心却赢得了后人的称许。然有必要强调的是,早在元和元年,白居易就在《策林》中提出了废黜异端、尊崇儒术的思想,并大胆揭露了佛教惑乱人心、侵剥民生的诸多弊端。

白氏这种黜异废邪、崇儒弘圣的思想在《议释教》中表现得更为直接激进。虽然白氏承认释教有“辅助王化”价值,但他认为不可听任其弥漫风行。他说:

区区西方之教,与天子抗衡;臣恐乖古先惟一无二之化也。然则根本枝叶,王教备焉,何必使人去此取彼?若欲以禅定复人性,则先王有恭默无为之道在。若欲以慈忍厚人德,则先王有忠恕恻隐之训在。若欲以报应禁人僻,则先王有惩恶劝善之刑在。若欲以斋戒抑人淫,则先王有防欲闲邪之礼在。虽臻其极则同归,或能助于王化;然于异名则殊俗,足以贰乎人心:故臣以为不可者以此也。况僧徒月益,佛寺日崇;劳人力于土木之功,耗人利于金宝之饰;移君亲于师资之际,旷夫妇于戒律之间。{6}

白氏申述了三条禁绝释教的理由:其一,释教风行,有乖惟一无二之传统,无益于理。其二,释教之根、本、枝、叶,在王教中皆存其精义,无须修释教而遗王教。其三,释教侵剥生民利益,紊乱纪纲伦常。白氏所指出的第三条理由最具现实针对性,揭露了佛教及教徒广占田地、耗费财物、寄食农人的剥削生活。关于第二条,其最为重要的意义不在于白氏发现了儒学中蕴含着佛教精义及儒学与佛教具有等同的价值,而在于在看似“强词夺理”的论述中传递出思想界儒佛周流、互释、相容的信息。关于第一条,貌似权威,但其理由实有不尽令人完全信服的漏洞。因为所谓“儒、墨六家不行于五帝”者,非五帝有目的地积极筛选的结果,而是儒、墨等六家学说在上古尚未出现;同样,所谓“释、道二教不及于三王”者,非三王不愿推行佛、道也,而是在三王的时代,道教尚未形成,佛教尚未传入。白氏精通三教,不可能连起码的常识亦混淆不清。最可能的解释是,白氏的用意乃出于为己所用的动机,立此“谬论”,以彰显其批释教、尊儒术的良苦用心。

白氏反佛的言论,在他早中期积极于兼济时显得较为突出。如他在永贞元年(805)所写的《为人上宰相书》中,就曾指出“托足于军籍释流者不知反”{7}的危害。白氏作于元和四年(809)的《新乐府》中有一题旨为“刺佛寺寖多也”的《两朱阁》诗,其中有云:“忆昨平阳宅初置,吞并平人几家地?仙去双双作梵宫,渐恐人间尽为寺!”{8}诗对德宗两公主薨后其第改为佛寺事进行了讽刺。白氏对佛教的上述批评,虽“都是唐人辟佛的常言,所指仅在形迹”{9},但必须指出的是,他是在唐朝普遍崇佛、佞佛的情势下,带头开展此类批评的。虽然白氏在晚年所作的《苏州南禅院白氏文集记》和《香山寺白氏洛中集记》均直言不讳地坦承自己对佛国的恳诚向往——“愿以今生世俗文字,放言绮语之因,转为将来世世赞佛乘,转法轮之缘也”{10},但这并不能抵消白氏对佛教危害性痛恶和批判的力度。三、礼乐相济,去饰重实

礼与乐各自的功能是什么?两者在理国治邦中应确立怎样的关系?音乐与政教的关系如何?沿革礼乐的原则是什么?在沿革中所应持有的精神气度又是什么?白氏在《议礼乐》、《沿革礼乐》、《复乐古器古曲》中对此一一进行了解答。

白氏在《议礼乐》中,对礼乐的功能及彼此不能分离的关系作了探讨。他说:

序人伦,安国家,莫先于礼;和人神,移风俗,莫尚于乐。二者所以并天地,参阴阳,废一不可也。何则?礼者,纳人于别而不能和也;乐者,致人于和而不能别也。必待礼以济乐,乐以济礼……前代有乱亡者,由不能知之也;有知而危败者,由不能行之也;有行而不至于理者,由不能达其情也。{11}

上文涉及三层意思:其一,礼与乐的功能一为“序人伦,安国家”,一为“和人神,移风俗”。前者讲求秩序的确立,后者追求情感的融洽;前者重别,后者求同。其二,礼与乐的关系是相济相成。其三,既要懂得礼、乐的功能及彼此的关系,还要具有实践精神,且要具有理解其精髓并最大程度彰显其价值的实践精神。《礼记·乐记第十九》云:“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合情饰貌者,礼乐之事也。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12}但两相对比不难看出,白氏在阐述礼乐关系时,强调了彼此相辅相成的关系,同时淡化了礼“别贵贱”的色彩,而突出了其在治国安邦中的功能,并使其关于礼与乐的理性认识上升到了实践理性的高度。

在《沿革礼乐》中,白氏探讨了沿革礼乐的原则及沿革的精神气度。他说:

议者曰:礼莫备于三王,乐莫盛于五帝;非殷周之礼,不足以理天下;非尧、舜之乐,不足以和神人。……古今之论,大率如此。臣窃谓斯言,失其本,得其末,非通儒之达识也。何者?夫礼乐者,非天降,非地出也;盖先王酌于人情,张为通理者也。苟可以正人伦,宁国家,是得制礼之本意也;苟可以和人心,厚风俗,是得作乐之本情矣。盖善沿礼者,沿其意,不沿其名;善变乐者,变其数,不变其情。故得其意,则五帝三王不相沿袭,而同臻于理矣。{13}

上文阐述了三层意思:其一,“议者”对待礼乐沿革的拘执泥古态度。其二,沿革礼乐的原则,即“沿其意,不沿其名”和“变其数,不变其情”。“沿其意”与“变其数”不仅是对泥古派的批评,对复古派的忠告,更是对革新派的指导。其三,损益礼乐所应持有的精神气度。白氏在《策林》中对三皇五帝、文帝景帝、太宗玄宗所建立的伟业及所开创的盛世,多处称颂褒扬。然在《沿革礼乐》中,他却对其顶礼膜拜的明时善政、先贤圣哲有“大不敬”之语:“故得其意,则五帝三王不相沿袭,而同臻至理矣。”{14}乍一看,白氏这种“大逆不道”的言论与其惯常的风范大有抵触。但细加体察,方知白氏之胆略与气度。因为白氏注重的是“意”是“神”而非“言”非“形”,不是持凡三皇、五帝之礼乐均一概机械承袭的态度,而是主张因时制宜,在深刻领会其制礼作乐的根本意图,把握其时所作礼乐的精髓后,对礼乐之外饰的东西加以剔除,存其本而去其末,体其情而弃其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