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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修辞方式浅析

2013-01-04

《襄公·二十八年》:“大适小有五类:宥其罪戾,赦其过失,救其灾患,赏其德刑,教其不及。小适大有五恶:说其罪戾,请其不足,行其政事,共其职贡,从其时命。”

扇面对

以两句对两句的对仗,称为扇面对,也叫隔句对。

《昭公·二十年》:“内宠之妾,肆夺于市;外宠之臣,僭令于鄙。”“内宠之妾”与“外宠之臣”对,“肆夺于市”与“僭令于鄙”对。《襄公·二十六年》:“赏僭,则惧及淫人;刑滥,则惧及善人。”“赏僭”与“刑滥”对,“则惧及淫人”与“则惧及善人”对。

当句对

就是在同一句的词语自成对仗,同时又与另一句成对。

《成公·十六年》:“搜乘补卒,秣马利兵,修陈固列,蓐食申祷。”其中“搜乘”与“补足”对,同时整句又与“秣马利兵”对。《襄公·二十六年》:“恤其患而补其阙,正其违而治其烦。”其中“恤其患”与“补其阙”、“正其违”与“治其烦”分别构成对仗,同时两句之间又相互构成对仗。掉字对

就是同一句中使用相同的字与另一句一组相同的字作对仗。

如《襄公·十二年》:“司慎司盟,名山名川,群神群祀,先王先公”,其中出现的两个“司”字与两个“名”字相对,两个“群”字与两个“先”字相对。《襄公·三十一年》:“有威而可畏谓之威,有仪而可象谓之仪。”句中出现的两个“威”字与对句的两个“仪”字相对。

掉字对其实是“同字对”与“就句对”的结合,所以更能增加对仗工整的效果,读起来琅琅上口,显示出较强的音律美。

排偶对

将对偶、排比两种辞格套用在一起,气势恢弘。

如《成公·二年》:“夭子蛮,杀御叔,杀灵後,戮夏南,出孔仪。” 既是对偶句,又是排比句,历数夏姬的种种不祥,气势磅礴。《成公·二年》:“逮鳏,救乏,赦罪,悉师。” 排偶对的使用,写出楚国采取的政治措施,一气呵成,简洁明了。

二、用典

刘勰《文心雕龙》诠释“用典”为“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用典就是运用典故来以古比今,以古证今,借古抒怀。所谓典故是指“典例故实”,具体地说包括历史记载的神话传说、历史故事、民俗掌故、余言逸闻以及流传下来的古书成句。典故用的好,能使表达的内容简洁含蓄、余韵盎然。用的不好,便会把表达的内容弄得生涩晦暗,枯燥乏味。在《左传》中,也有大量的用典。在社交或外交场合,谈话双方为极力表现自己的学识才华或者为了委婉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往往用赋诗或引诗的形式来间接表达。其所赋之诗大都来自于《诗经》。

如《襄公·二十六年》:“卫侯如晋,晋人执而囚之于士弱氏。秋七月,齐侯、郑伯为卫侯故如晋,晋侯兼享之。晋侯赋《嘉乐》。国景子相齐侯,赋《蓼萧》,子产相郑伯,赋《缁衣》。”卫侯由于侵戚之事与晋侯相争,晋侯趁卫侯来访之际囚禁了他。齐侯郑伯为卫侯之事来晋国,晋侯为此而设宴招待。晋侯所赋之《嘉乐》又名《假乐》,在《诗经·大雅》,《嘉乐》是君主宴会群臣,群臣歌功颂德的诗。此取其“假乐君子,显显令德。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之句,寓赞美齐侯、郑伯之意。国景子所赋之《蓼萧》,在《诗经·小雅》,是诸侯在宴会上祝颂周王的诗,此取其“既见君子,孔燕岂第。宜其兄弟,令德寿岂”诸句之意,谓晋 郑二国为兄弟之邦,应结同好。子产所赋之《缁衣》,在《诗经·郑风》,取其“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诸句之意,暗寓感谢晋侯的招待之情,并希望晋侯能准其所求之事。

三人说话,皆引用《诗经》的篇章,对话的双方都能心领神会,一点即通。此处用典,恰到好处。

三、顶真

《现代汉语》(黄伯荣、 廖序东著)指出:用上一句结尾的词语作下一句的起头,使邻近的句子头尾蝉联,上递下接,这种辞格叫顶真,也叫联珠。这种说法没包括“间隔顶真”,即所谓“顶真部分有其他词语间隔”(宋振华主编《现代汉语修辞学》),也没包括“句子顶真”,即所谓“由句子与句子构成的顶真关系”(王勤著《汉语修辞通论》)。在《左传》中,出现了大量的顶真修辞格。如:

《成公·二年》:“名以出信,信以守器,器以藏礼,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