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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左传》修辞方式浅探

2012-12-29

排偶对

将对偶、排比两种辞格套用在一起,气势恢弘。

如《成公·二年》:“夭子蛮,杀御叔,杀灵後,戮夏南,出孔仪。” 既是对偶句,又是排比句,历数夏姬的种种不祥,气势磅礴。《成公·二年》:“逮鳏,救乏,赦罪,悉师。” 排偶对的使用,写出楚国采取的政治措施,一气呵成,简洁明了。

二、用典

刘勰《文心雕龙》诠释“用典”为“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用典就是运用典故来以古比今,以古证今,借古抒怀。所谓典故是指“典例故实”,具体地说包括历史记载的神话传说、历史故事、民俗掌故、余言逸闻以及流传下来的古书成句。典故用的好,能使表达的内容简洁含蓄、余韵盎然。用的不好,便会把表达的内容弄得生涩晦暗,枯燥乏味。在《左传》中,也有大量的用典。在社交或外交场合,谈话双方为极力表现自己的学识才华或者为了委婉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往往用赋诗或引诗的形式来间接表达。其所赋之诗大都来自于《诗经》。

如《襄公·二十六年》:“卫侯如晋,晋人执而囚之于士弱氏。秋七月,齐侯、郑伯为卫侯故如晋,晋侯兼享之。晋侯赋《嘉乐》。国景子相齐侯,赋《蓼萧》,子产相郑伯,赋《缁衣》。”卫侯由于侵戚之事与晋侯相争,晋侯趁卫侯来访之际囚禁了他。齐侯郑伯为卫侯之事来晋国,晋侯为此而设宴招待。晋侯所赋之《嘉乐》又名《假乐》,在《诗经·大雅》,《嘉乐》是君主宴会群臣,群臣歌功颂德的诗。此取其“假乐君子,显显令德。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之句,寓赞美齐侯、郑伯之意。国景子所赋之《蓼萧》,在《诗经·小雅》,是诸侯在宴会上祝颂周王的诗,此取其“既见君子,孔燕岂第。宜其兄弟,令德寿岂”诸句之意,谓晋 郑二国为兄弟之邦,应结同好。子产所赋之《缁衣》,在《诗经·郑风》,取其“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诸句之意,暗寓感谢晋侯的招待之情,并希望晋侯能准其所求之事。

三人说话,皆引用《诗经》的篇章,对话的双方都能心领神会,一点即通。此处用典,恰到好处。

三、顶真

《现代汉语》(黄伯荣、 廖序东著)指出:用上一句结尾的词语作下一句的起头,使邻近的句子头尾蝉联,上递下接,这种辞格叫顶真,也叫联珠。这种说法没包括“间隔顶真”,即所谓“顶真部分有其他词语间隔”(宋振华主编《现代汉语修辞学》),也没包括“句子顶真”,即所谓“由句子与句子构成的顶真关系”(王勤著《汉语修辞通论》)。在《左传》中,出现了大量的顶真修辞格。如:

《成公·二年》:“名以出信,信以守器,器以藏礼,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

《昭公·七年》:“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使用顶真的修辞,头尾相连,句子紧凑,节奏明快,如行云流水。

在《左传》中,也出现了间隔顶真。如:

《昭公·十三年》:“有宠而无人,一也;有人而无主,二也;有主而无谋,三也;有谋而无民,四也;有民而无德,五也。”

《昭公·十三年》:“有事而无业,事则不经。有业而无礼,经则不序。有礼而无威,序则不共。有威而不昭,共则不明。”

四、借代

陈望道先生在他的《修辞学发凡》中解释为:所说事物纵与其他事物没有类似点,假使中间还有不可分离的关系时,作者也可借那关系事物的名称,来代替所说的事物。如此借代的,名叫借代辞。《左传》中多次使用了借代的修辞。

如《庄公·十年》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用“肉食者”来代替“有权位的贵族”,不但具体形象,而且文字简炼。

《僖公·四年》:“君若以力,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虽众,无所用之。”用“池”代护城河,既节省文字,又与上句句式相对应,增强了表达效果。

又如《成公·九年》晋侯观于军府,见钟仪,问之曰:“南冠而絷者,谁也?”此处“南冠”代指楚人钟仪。

《襄公·十六年》:“于是叔孙豹、晋荀偃、宋向戍、卫宁殖、郑公孙虿、小邾之大夫盟曰:同讨不庭。”此处“不庭”代指不忠于盟约的人。

五、避讳

《修辞学发凡》解释说:说话时遇有犯忌触讳的事物,便不直接说该事物,却用旁的话来回避掩盖或者装饰美化的,叫做避讳辞格。所谓避讳,通常也叫讳饰,即说话时,遇有不良的连带意义,或有隐情而不便启齿时,不直接说出该事物,而用旁的话间接地表述。在《左传》中,外交辞令上使用避讳的修辞多处可见。

如《僖公·二十年》中,晋公子重耳经过楚国,楚子设宴招待重耳,并问他如果能够回国,怎样报答楚国。重耳答道:“若以君之灵,得反晋国,晋楚治兵,遇于中原,其避君三舍,若不获命,其左执鞭弭,右属櫜鞬,以与君周旋。”“治兵”本为教练军队或习武之义,此处是战争的讳饰说法。“若不获命”也是讳饰的说法,意思是不得楚国的允许。

又如《僖公·三十三年》晋襄公命阳处父追赶孟明,假意赐其左骖,孟明答曰:“君之惠,不以累臣衅鼓,使归就戮于秦。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惠而免之,三年将拜君赐。”此处“三年将拜君赐”就使用了避讳修辞,意为三年以后我必报此仇。

六、连及

在古汉语中,有时叙说某一事物时,连带提及另一事物,而连带提及的事物在句子中实际上不起作用,这种修辞方式叫做连及。人们常称之为偏意复词。在《左传》中,就出现了这种修辞。《昭公·三年》:“晋文襄之霸也,其务不烦诸侯,令诸候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有事不会,不协而盟。君薨,大夫吊,卿共葬事,夫人,士吊,大夫送葬。”“文”指晋文公,“襄”指晋襄公,能做到“令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的是晋文公,而非晋襄公,故此处襄公属于连带提及的词。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左传》的修辞方式多种多样,丰富多彩。这些修辞一般在外交辞令中出现,使语言既委婉又典雅。究其原因在于春秋时期诸侯国之间交往频繁,在外交辞令上,既要做到有理有力,又要有节,不失身份。辞令上使用修辞,既显示了个人的文化修养和知识水平(如对偶 、用典),又使对话委婉含蓄(如避讳、借代),从而使原本比较严肃的活动显得缓和一些,融洽一些,人情味更浓一些。

《左传》的史学价值和文学价值,历来为人们所称颂,就其语言修辞价值来讲,同样是一座值得后人不断发掘的巨大宝库。但愿本文可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能引起人们对《左传》修辞艺术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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