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于档案展览信息的持续开发还偏薄弱。如何配合整体工作,形成规模效应,档案部门可以借鉴博物馆的工作方式。博物馆举办展览从向社会征集展品开始,一件展品的故事和来历,一次捐赠引出的思考,一位观众的反应等等,各种媒体连篇累牍地持续报道,铺天盖地式的强大宣传攻势,一直保持到展览结束后的很长时间,在观众中形成强烈的反响,观众也会印象深刻。在这一点上,北京市档案馆举办的“让昨天告诉今天──北京商品票证回顾展”做出了良好的示范。从展览筹备期,宣传工作也介入其中,并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展览筹备之中,举行捐赠仪式,拍摄短小的电视专题片播出;开展之前,进行全面报道,通过媒体的大量报道,形成比较大的声势;开展以后,进行跟踪报道,采访观众,接受反馈信息;此后,又开始巡回展出,各界反响强烈。这种尝试带给大家很好的启示,展览信息的开发一定要形成规模,持续相当的时间,进而形成比较轰动的效应。
3、展后动态信息服务
展后动态信息服务有助于吸引观众的再次参观。通过对观众参观展览的效果调查、跟踪反馈、信息服务等方式,了解观众对展览的切身体会,为今后的工作做好铺垫和准备。
二、档案展览成果开发扩大了展览工作的外延,有效延伸档案馆的服务职能
1、加强对公众兴趣爱好的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发档案展览成果,使档案展览成为观众的永久记忆
档案展览,限于场地、经费等各种条件,一般都是在一定时间内的短期展览。观众参观展览所留存的记忆也是短期记忆。而通过对展览成果的开发,无论观众接受的是哪种形式,都会将展览的记忆延伸,保存展览文化产品的观众,会随着保存时间长短留存关于展览的记忆。
2、使观众零距离参与档案展览中,将档案展览扩展为文化概念
档案部门举办的各类档案展览丰富多彩,展览成果开发工作使展览不再是资料信息的静态陈列,也是视觉文化、听觉文化和触摸文化的集中展示,更是收藏文化、创意文化的延伸和拓展。观众亲身参与到各种展览成果的开发之中,体会理解展览中的文化内涵,使展览成为了文化概念的载体。
3、有效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保证展览成果开发工作
展览成果开发是基于展览工作而又不同于展览的一项工作,需要有专门的策划和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展览产品开发属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形成的是精神产品,社会效益是考虑问题的出发点,要加大对展览成果开发工作的投入。在人才建设方面,特别要求对社会要有一定的敏感度,拥有调查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能力的人来加强开发工作,以实现预期目标。
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助推档案展览成果开发
档案部门非常重视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在各种合作中都积极提供大量的档案信息,共同推出展览精品,为社会奉上丰富的精神食粮,服务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随着法律意识的普及和提高,档案部门越发重视展览工作,特别是展览成果开发工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展览成果开发过程中产生和涉及到大量的精神成果,包括展品内容、展台设计、宣传手册、宣传图片,制作产品外观设计等,其中大部分是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对象,也因此而面临很多知识产权问题:展览内容被冒用、开发的产品被仿制、产品设计被模仿、产品的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和使用范围等。
为了更好地保护档案展览的各项知识产权,在展览成果开发中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