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对专业档案监督管理的建议
1、定期开展档案资源普查。由国家或市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档案统计年报之外,定期(如5年或10年)组织各级档案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对专业档案资源的全面普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专业档案资源管理与建设的对策与措施。
普查应着重了解各类专业档案形成、整理、保管、利用以及归属流向的情况。普查项目应尽可能详细、具体,如形成情况应了解每类专业档案的具体文种、形成部门、年均形成数量、现有数量等;整理情况应了解整理特征、所用装具、如何编目、整理归档后是否需要动态管理等;保管情况应了解专业档案库房设置、保管条件、管理机构及人员等;利用情况应了解利用对象的控制、利用方式及利用时效的特点等;归属流向应了解各类专业档案有无归属流向的具体规定、专门档案馆或部门档案馆设置情况、有无销毁到期档案的具体规定或处置办法等;监督指导关系应了解档案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在哪些管理环节存在缺位、错位并广泛征集形成部门的意见、建议。只有搞好普查,全面、深入地把握情况,才能科学合理地制定专业档案建设规划和管理措施。
2、切实加强对专业档案的监督管理。专业档案管理是各行业、各部门文件与档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社会的重要信息资源。面对数量庞大、类型复杂、分布广泛的专业档案,必须站在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的高度,从管理体制、规范标准等方面,按照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充分考虑专业档案的特点,切实加强对专业档案资源的管理与建设。
要针对各类专业档案管理的缺位、错位、越位问题,全面梳理各级档案部门与专业主管部门、综合档案馆与专业档案馆、监督指导机关与档案形成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覆盖完整、分工明确、制度健全、密切协调、共同管理的管理体制。要依法健全、完善专业档案管理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推进各类专业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维护专业档案的连续性和整体性,有效地支持专业活动的正常开展,积极发挥专业档案的社会作用。要在继承专业档案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注重制度创新,根据各类专业档案形成、保管、利用的新情况、新特点,创新管理理念和模式,既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方便社会各方面利用的原则,又要尊重专业档案的自身属性和特点,创造有利于各类专业档案资源建设、管理、利用的新形式。当前加强专业档案管理的重点是要从国家档案资源建设的全局出发,协调各方面关系,全面梳理各类专业档案的归属与流向,落实市、区、县档案局(馆)和专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接收专业档案的职责和档案形成部门积累、整理、移交专业档案的职责,推动各类专业档案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关于专业档案归属流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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