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档案部门应该立足本职工作,重视和加强农民工档案建设工作。
一方面,档案部门应制定农民工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督促并协助相关组织机构建立农民工档案,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工档案的真实可靠。另一方面,档案界应该加大对农民工这一社会边缘群体的关注,通过更深入的农民工档案理论研究推动农民工档案的立法建设,从而促进和完善农民工档案建设。
参考文献:
1、张丹:《建立农民工档案的可行性》,《法制与社会》,2007年第2期。
2、熊若愚、董结琴:《中国农民工问题的调查报告》,《中国国情国力》,第1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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