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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子文件管理对象的再认识之浅谈

201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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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子文件管理对象的再认识之浅谈

刚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我多少有一种时空错位的感觉,关于电子文件管理对象的讨论(包括电子文件的概念、电子文件的特性以及电子文件分类的研究)是十几年前电子文件管理研究刚刚兴起时的热门话题,而当前电子文件管理的标准已经纷纷出台、各种各样的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层出不穷、全国各地的电子文件中心建设方兴未艾,在这种形势下,再来探讨电子文件管理对象多少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但是我认为正是由于档案界已经大踏步地跨进电子文件管理的实践阶段,因此学术界对于电子文件的所有研究和认识都必须转化为普通档案工作者可以看得见、摸得着、在实践中可以确认和分辨的东西,其中电子文件管理对象依然是最基本、最重要的问题。

一、现行政策标准对电子文件管理对象的描述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02)是国内档案界关于电子文件管理最权威、最基础的标准,各地出台的有关电子文件管理的地方性标准和法规几乎都是以此为蓝本制定的。在这个标准中,电子文件被定义为: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这是一个非常宽泛的定义,在这个定义下所有计算机中的文件都是电子文件。现在任何一台个人计算机中都至少有十几万个这样的文件,更不要说大型的服务器和存储系统。显然,把如此多的文件纳入档案管理的范围是不适宜的,也是一项无法完成的任务。

应该说在这里我故意混淆了概念,我所说的“计算机中的文件”是指计算机科学中的文件概念,而不是文书学、档案学中的文件概念。作为一个档案行业的标准,《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中的“文件”确实更可能指向文书学、档案学中的文件,而非其他学科中的相似概念。但由于《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没有定义“文件”这个概念,因此我所做的混淆就不是完全的空穴来风。事实上,我的确怀疑标准中的“文件”的含义更多地来自计算机科学。

在标准中还有关于电子文件分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