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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重大活动中的档案收集工作

2013-01-09

由于部门或个人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角度不同,在档案收集工作中时常会遇到分歧。这就要求档案员要加大《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档案收集工作的有力环境。当分歧难以解决时,我们可对其进行法律约束和经济制约。例如对于在重大活动中实施合同管理的部门、团队或个人,我们可以运用相关合同条款约束其归档行为,明确告知其档案所有权。对于将国家所有的档案据为己有、拒不移交或私自销毁的部门或个人,将根据档案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对于涉及到款项结算的部门或个人,我们就可以和财务部门协商,将档案是否移交齐全完整作为款项结算的必要条件之一。

(五)制订工作预案,明确档案归档时间

重大活动的人员流动较大,甚至活动结束后人员会马上撤离。因此,档案部门要制订工作预案,提前部署档案移交工作,避免档案流失的情况发生。档案移交不要积累到最后,可随着档案的形成定期移交。例如根据监控报告显示的各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档案部门可明确档案收集的内容、类型等,有针对性地进行档案阶段性移交。对于涉密档案,我们不能坐等到解密期,要提前了解所收集档案的具体情况,并与移交部门或移交人签订移交协议(包括涉密档案的移交时间、内容、数量等),待解密期一到,马上进行档案移交。

(六)加强档案的宣传工作和档案的科学管理

档案部门应根据重大活动的具体情况,加强档案所有权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强调档案作用的双重性,即档案对形成单位的作用和档案对社会的长远历史作用,从而消除领导及各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顾虑,保证档案收集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档案部门应明确认识到,对档案的科学管理和方便利用,是对归档工作的最佳宣传形式。档案部门只有认真、科学地做好归档文件的整理、保管,并给予需求单位及个人以热情的服务,才能更有效地促进重大活动中档案收集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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