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历史,一是指过去事实的记载;二是指已过去的事实;三是指经历,底细;四是指自然界和社会的发展进程,沿革,来历;五是指以过去的经历和事迹的痕迹;六是指历史学科。威廉希尔app 论文网为您提供历史论文范文参考,以及历史论文写作指导和格式排版要求,解决您在论文写作中的难题。
前些时候,有几位史学家就史论结合问题对史学界的一些不良倾向提出批评,引起了史学界普遍的注意。读过他们的文章以后,觉得有些意见很中肯,发人深省,但也有些意见值得进一步商榷。
史与论的关系,如果从广泛的意义上去理解,也可以说是材料和观点的关系。但一般说来,这并不是史学界的问题所在。目前史学界所谓的史论关系问题,其实还是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对待史料这个老问题。虽说是老问题,却很重要,并且现在显然还没有完全解决。因此,我认为对这个问题进一步地讨论一下是有好处的。 .
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是正确研究和阐明历史发展的指南。二者之间的关系本来是很清楚的,为什么在我们一些同志中间竟会成为问题呢?我认为这里涉及了一个如何认识历史科学的根本问题。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不同于历史唯物主义,有些同志有时容易忽视这一点。历史唯物主义主要是阐明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历史科学固然也要探索各个国家和民族之间历史发展的“共性”,但也要了解它们各自的“个性”,并且只有通过对各种“个性”的深入研究,才能达到对“共性”的具体和充分的阐明。因此,历史唯物主义需要抽象为一些原理和概念,而历史科学则应当通过具体生动的历史事实来叙述。在历史研究中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原则是完全必要的,可是如果不结合特定对象的具体情况
进行具体分析,那末这些原理原则就只能是一些抽象的社会学的公式而已。而我们如果不能通过历史研究使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规律具体化,也就谈不到真正掌握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
近几年来,史学界学习理论的空气有所加强,这是很可喜的现象。但是在有些同志身上,确实也存在一种脱离历史实际的倾向。他们满足于用一般化、公式化的社会学图式来代替具体生动、丰富多彩的历史现象,结果既损害了历史科学的健康发展,又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庸俗化。
有一个时期,史学界流行过“以论带史”的提法.这个提法本来的用意可能是要强调马克思主义对于指导历史研究的重要性,但是它对史与论关系的表述是片面的。“论”怎样带“史”呢?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原理和概念出发,用它们来贴标签似地解释具体的历史事实吗?当历史事实和一般规律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时,又怎么办呢?很显然,这个提法容易导致一种错误的研究方法,即“不是从对象本身去认识,而是从对象的概念中逻辑地推论出来”①。一些人从“以论带史”走向了“以论代史”,并不是偶然的。
历史不能离开一定的个人、集团、阶级、民族和国家的活动。对于历史工作者说来,除了要有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外,还需要占有足够的史料。没有后者,前者也就无用武之地。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了科学的唯物史观,但是他们从来“不是以空论家的姿态,手中拿了一套现成的新原理向世界喝道:真理在这里,向它跪拜吧!”②他们经常强调,“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最终结果”;“不是自然界和人类去适合原则,而是原则只有在适合于自然界和历史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③。
经典作家在自己的研究工作中,都非常重视材料的占有。马克思为了写作《资本论》,阅读过一千五百多种书籍,并且作了摘要。他在《给魏德迈尔的信》中嘲笑道,只有那些认为知识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民主派的傻瓜们”,才不需要在材料工作方面作辛勤的努力。列宁写作《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一书的大部分时间是在监狱中度过的。尽管处在这种困难的条件下,他还是成功地搜集了自己研究所必需的材料;甚至在流放到西伯利亚的途中,他也没有停止过搜集资料的工作。如果说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那末在研究工作中,不掌握史料,也就谈不到研究历史.并且,我们所要掌握的史料,不能是随便挑选出来的一些片断的事例。因为历史现象非常错综复杂,只有占有大量的、确实可信的史料,“从事实的全部总和、从事实的联系去掌握事实”④,才能如实地反映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以论带史”这一提法所包含的片面性,就在于它只强调了理论的指导意义一个方面,而忽视了详细地占有材料这另一重要的方面。
我国是一个历史文化悠久的国家,我们不仅有着浩如烟海的文献资料,而且考古发掘正日益提供出无比丰富的物质文化资料,这些都是我国历史科学发展的有利条件。在史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方面,以往史学界已经初步作出了一些成绩,但还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的需要。我们对于史料工作应当给予更多的重视,不仅要努力掌握已有的史料,还要努力发现和扩大新的史料。
但是,我们在强调重视史料的同时,决不应该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意义有任何忽视。有的同志在反对“以论带史”时,提出了另一个“论从史出”的公式来。我认为这个公式所表达的史与论的关系也是值得商榷的。研究应该从材料出发,观点是从材料得出来的,这些都没有问题。但是我们还应当注意到,对一个问题的正确的理解,不仅依赖于有足够的确实的材料,而且依赖于有正确的理论指导。马克思说,“说明的方法,在形式上当然要与研究的方法相区别”;“材料的生命一经观念地反映出来,看起来我们就好像是先验地处理一个结构了”⑤。在研究工作中,就材料和观点的关系说,材料一般地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但是在一定条件下,观点也会转过来表现其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一个历史工作者要从具体历史事实中引申出理论性的结论来,不能不受到本身立场、观点、方法的支配;不是受唯物史观支配,就是受唯心史观支配。正因为这样,历史工作者就需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并且要自觉地把这惟一正确的理论运用到研究工作中去。举个例说,依靠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的理论为指针,我们就能够科学地探索和判明不同国家或民族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从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中看出历史的重复性和常规性来。而离开了这个理论,历史就会被看成是一堆毫无联系的偶然事件的堆积,历史的发展规律也就无从谈起。如果按照“论从史出”这个公式的逻辑,就没有办法表达出理论的指导意义来,它在实践中很容易导致削弱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
有的同志认为,只要掌握大量的、充分的、可信的史料,加以合理的安排,通过对史实的讲述,就能把观点体现出来。但是如果没有正确的理论来作指导,这样得出来的观点究竟是否合乎历史真实的科学的观点,是很值得怀疑的。一般说来,我们今天所谓的史料,大部分都浸透了作者的观点。这一点,连郑樵也知道。他说:“有史,有书,学者不辨史书。史者官籍也(这个解释是有问题的一一引者),书者儒生之所作也。 自司马以来,凡作史者,皆是书,不是史。”⑥司马迁以前的史书,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践土之会,晋文公实召周天子,而《春秋》偏要讳之曰:“天王狩于河阳。”我们固然不否认中国古代史学也有“信笔直书”的优良传统,但是由于史书的作者受到历史的和阶级的限制,显然不能把一切历史记载(哪怕是所谓信史的记载),都看作是历史真实的记录。如果我们研究的问题是属于某些具体史实的考订,也许还可以说只要对大量可信的史料作合理的安排,就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来。当问题越出这个范围之外时,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情了。同样一件历史事实,处在不同阶级地位的不同的人,可以得出完全不同的认识。可见,为了使对史料的认识符合于历史真实,就需要有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亦即需要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只有经过对大量的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⑦,才能探索出历史现象的本质和它的内部规律。
列宁说过:“太简短的定义虽然很方便,因为它概括了主要的内容,但是如果你要从定义特别明显地看出它所说明的那个现象的各个极重要的特点,那就显得这个定义很不够了。”⑧“以论带史”或“论从史出”这些公式的局限性和片面性就在这里。我们应当抛弃这些不确切的提法,应当根据毛泽东同志所说的:“详细地占有材料,在马克思列宁主义一般原理的指导下,从这些材料中引出正确的结论”⑨,来表述史与论的关系。
就史学界目前的情况看,占有史料和提高理论水平都是应该注意的。这二者本来就不是相互对立、而且不应该有任何偏废的。我们可以举目前正在进行的一些重大历史问题的讨论为例,这些讨论分歧的焦点不仅有材料问题,也有理论问题。要推进这些讨论深入开展乃至得到解决,就需要在材料和理论上都再大大下一番功夫。片面地强调任何一个方面,都会带来不利的影响。
为了历史科学的健康发展,历史工作者应该在详细占有材料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自己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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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35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418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74页。
④《列宁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279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3—24页。
⑥郑樵:《寄方礼部书》,《夹漈遗稿》卷2,四库全书本
⑦《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1年,第280页。
⑧《列宁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258页。
⑨《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第8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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