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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宪”铸币的历史渊源

2013-04-01

到了这个时候,各省提出“联省自治”似乎水到渠成了。当时的条件下,也只有各省独立才能抵制袁世凯的独裁专制。

二.“联省自治”理论的盛行

“联省自治”是联邦制的一个变体,产生于护国战争之后。袁世凯称帝,西南六省掀起护国战争,袁世凯死,皖系军阀掌握了北京政权,挟北洋兵力威胁南方各省。以西南六省为首的护国胜利各省加强了自己的实力,更不愿屈从于北方政府之下,与广州的革命政府也时分时合,政治目标并不一致。当此之时,北洋政府南下统一无力,革命政府北上革命受阻,中间各省于是借机壮大自己,拥兵自重,并纷纷延请名流学者,大造“联省自治”的舆论,并进行实际的操作。最早提出“联省”一说的是戴季陶,他在1914年的《中华民国与联邦组织》一文中说:

“若云联邦二字为不适,则此系形式上之问题,而非实质上之问题也。倘新造术语以命之,则联州、联省皆未尝不可用。”

至于“联省自治”一词则出自同盟会元老张继笔下。(4)联省自治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中央允许各省独立,并制定省宪法,依法组织省政府;二是由各省派代表组成联省议会,制定联省宪法,以达成国家统一的目标,这样既可解决南北统一的问题,又可以划清国家政权与地方政权的界限,并在此框架下将地方政权收到中央,以最终杜绝军阀割据,同时这样做还可制衡中央,使之避免出现独裁专制。众多资产阶级学者在某些实力派人物的鼓励下,在广州政府的支持下,以为找到了济世圣方,于是大力奔走鼓吹。

作为一种社会政治运动,1920年7月在长沙成立的“联省自治会”是第一个民间政治团体,在他们的影响下,全国各地也出现了许多“自治运动同志会”,这些同志会以推动各省区的自治为宗旨,同时讨论起草省宪草案。不久之后十五个省区联合组织了“各省区自治联合会”,向北京请愿,要求允许各省自治。1921年5月孙中山在广州就任非常大总统,他发表宣言,支持自治,他说:

“集权专制,为自满清以来之秕政,今欲解决中央与地方永久纠纷,惟有使各省人民完成自治,自定省宪法,自选省长,中央分权于各省,各省分权于各县,庶几既分离之民国,复以自治主义相结合,以归于统一。(5)”

与此相应,许多著名学者也提出了系统看法。胡适认为,用集权形式施行于最不适宜集权的中国,是军阀割据的根源,而依据省自治的联邦制才是打倒军阀的有力武器(6)。胡适的出发点是美好的,但逻辑错误,因为推行省自治的人必定是在位的省军阀头子,省军阀头子凑热闹赶潮流可以,真要制订一部宪法约束自己甚至推翻自己,就非常荒谬了, 这也是资产阶级学者们过于天真,没有认清中国社会的现实。此外如唐德昌也在《联省自治与现代之中国》一文中解释,他强调联省自治是巩固民主共和之成果,解决时局纠纷之良法,其实行之方式则与胡适的理论相差无几,认为依宪选省长则“中央不得位置其私人”,又可抑制派系,则南北一统易如反掌。(7)这都是过于乐观的见解了。林可彝独在《天坛宪法应该怎样改正》一文中指出一个事实:

“通常赞成联省自治的,多半以现在军阀,据土自雄,在势已无统一可望,不如利用趋势,听任各省自治, 以谋统一。(8)”

武育翰则在《联省自治与职业病》一文中奢望:

“如果湘省能闭关自治,推而至于联络他省,也都闭关自治,那么不去求统一自然也会统一了。…不如因省区已具有联邦之迹象,因势利导,由单一国一变而复合国,从联省自治这条路,来求和平的统一,我看到反是一个终南捷径哩!(9)”

“联省自治”几乎成了那时全国报刊讨论的唯一热门话题,在此背景下,全国工商界、教育界等八个团体在上海召开了“国是会论”,拟出了一个联邦制的宪法草案,并为其后曹锟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所部分采用,可惜由于曹锟贿选上任,因而其本身合法性即受质疑,因而曹政府颁布的宪法并未获得学者的承认与西南军阀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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