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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职业教徒

2013-04-01

【摘要】:历史,一是指过去事实的记载;二是指已过去的事实;三是指经历,底细;四是指自然界和社会的发展进程,沿革,来历;五是指以过去的经历和事迹的痕迹;六是指历史学科。威廉希尔app 论文网为您提供历史论文范文参考,以及历史论文写作指导和格式排版要求,解决您在论文写作中的难题。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通过对世界宗教的研究后得出结论:在社会地位与对不同宗教世界观的接受倾向之间,有着一种显而易见的明确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取决于接受者对宗教教义的选择[1]。

然而在中国宗教史上,宗教徒对不同宗教的选择并非完全是取决于教义。分析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职业教徒的阶级成份和入教动机,我们就可以发现,宗教制度对信徒的选择起着很大的作用。可以说,它是决定职业教徒社会阶层的关键因素。

我们知道,同为信徒,但对宗教的介入程度并不一样,至少可以区分出三个层次。第一类为专业的神职人员,他们制定、解释并宣传教义,主持各种宗教仪式,宗教乃是他们的全部生活,他们乃是宗教最坚定的捍卫者和支柱。第二类为虔诚的信仰者,其思想观念的核心是建筑在宗教观念的基础之上的,他们定期参加各种宗教活动,并积极参与布施。第三类是一般信仰者,他们仅仅只是在思想的某一层面上受宗教熏染,接受宗教的某些观点,偶尔参加宗教仪式;甚至只是把宗教当作一种时尚,作为生活的点缀。考察一下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和道教的专业神职人员的身份,其阶层的差异是很明显的。这种阶层差异不仅表现在两种宗教之间,也表现在同一种宗教的不同阶段,因此,差异并非是由于佛教和道教在教义上有明显不同而引起的,而是由于两者在宗教制度上存在不同的缘故。到南北朝后期,道教模仿佛教的寺院制度建立起自己的宫观制度时,佛道两教职业教徒之间的社会差异就渐渐缩小了。

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神职人员的构成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佛教组织体系和统治者佛教政策的发展而有所变化。在汉魏时期,职业僧人基本上是由主要来自西域的外来和尚所构成。从《高僧传》所记载的汉魏时期的17位僧侣来看,几乎全为外国人[2]。这一方面是由于当时政府的政策性限制。据《晋书》卷九十五《艺术·佛图澄传》所载王度上石虎的奏章称:“佛,外国之神,非诸华所应祠奉。汉代初传其道,唯听西域人得立寺都邑,以奉其神,汉人皆不出家。魏承汉制,亦循前规。”[3]另一方面,是由于当时的佛教经济组织制度尚未完善,佛教僧侣尚未获得各种特权的缘故。

时至两晋,随着政府禁令的解除与佛教信仰的广泛流播,佛教组织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中国人出家的情况渐渐增多。两晋时期的佛教僧侣的阶级构成,呈现出较为复杂的情况。据《释迦方志》卷下《教相篇》记载,西晋时期,两京僧尼数为3700多人,至东晋,全国的僧尼数24000。这其中,似有出身于晋朝一流士族的僧侣[4],如竺潜,“字法深,姓王,琅琊人,晋丞相武昌郡公敦之弟也。”[5]释道宝,“本姓王,琅琊人,晋丞相道之弟”[6]。释僧(契—大+石):“姓傅氏,北地泥阳人,晋河间郎中令遐之元子也。”[7]然细加考察,这其中有不尽可信之处。据《晋书》卷六十五《王导传》,王导有弟二人,“颖、敞,少与导俱知名,时人以颖方温太真,以敞比邓伯道,并早卒。”并没有提到还有一个出家为僧的弟弟。至于竺潜,《世说新语·德行篇》提到过他,注谓:“不知其俗姓,盖衣冠之胤也。”显见不是王敦之弟,是否为衣冠之胤也很值得怀疑。因为在晋朝这样重视郡望门第的社会中,衣冠之胤不会连俗姓都不知道。竺潜经常出入于高门贵胄之间,交游极广,为了与衣冠子弟来往,极有可能假托士族,自抬身份。实际上,两晋的僧侣大部分还是出身于寒门,如卫士度,“本司州汲郡人,陆沉寒门,安贫乐道,常以佛法为心。”[8]竺僧度,“姓王名晞,字玄宗,东莞人也。虽少出孔微,而天姿秀发。”[9]竺僧敷“未详氏族。”[10]家庭经济也普遍较为困窘。如释僧肇,“京兆人,家贫常以佣书为业。”[11]昙戒:“姓卓,南阳人,晋外兵部棘阳令潜之弟也。居贫务学,游心坟典。”[12]而且其中有很多乃是早失父母的孤儿,最有名的例子是名僧道安:“姓卫氏,家世英儒,早失覆荫,为外兄孔氏所养。……至年十二出家。”[13]另外如于道邃:“敦煌人,少而失荫,叔亲养之,遂孝敬竭诚,若奉其母。至年十二出家,事兰公为弟子。”[14]竺法旷:“姓睪,下邳人,寓居吴兴,早失二亲,事后母以孝闻。家贫无蓄,常躬耕垄畔,以供色养。”[15]“释道恒,“蓝田人,……恒少失二亲,事后母以孝闻。家贫无蓄,常手自画缋,以供瞻奉。……至年二十,后母又亡,行丧尽礼,服毕出家。”[16]还有一些虽不能断定为孤儿,但却自小得不到父母的照顾,最终也皈依了佛门。如释慧远,“年十三随舅令狐氏游学许洛,……便与弟慧持投簪落彩,委命受业。”[17]

僧侣出家的原因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类。第一类为生活中出现了非常事件,常见的为疾病与死亡,也可能是某种神秘事件,导致信仰的产生或改变。竺叔兰,“本天竺人,……兰少好游猎,后经暂死,备见业果,因改励专精,深崇正法。”[18]竺僧度,“时独与母居,孝事尽礼。求同郡杨德慎女,……未及成礼,苕华母亡,顷之,苕华父又亡,度母亦卒。度遂睹世代无常,忽然感悟,乃舍俗出家,改名僧度。”[19]第二类为受高僧的感召。昙戒,“因闻于法道讲《放光经》,……遂深悟佛理,废俗从道,伏事安公为师。”[20]竺道生,“值沙门竺法汰,遂改俗归依,伏膺受业”[21]。第三类为家庭影响。如释玄高,“母寇氏,本信外道。始适魏家,首孕一女,即高之长姊。生便信佛,乃为母祈愿,愿门无异见,得奉大法。母以伪秦弘始三年(401)梦见梵僧散华满室,觉便怀胎。至四年(402)二月八日生男……年十二辞亲入山。久之未许……经涉两旬,方卒先志。”[22]显然,释玄高的母亲和长姊对他皈依佛教有着重大影响。第四类为时尚风气的影响。如赵正,“字文业,洛阳清水人,或曰济阴人。年十八为伪秦著作郎,后迁至黄门郎,武威太守。……后因关中佛法之盛,乃愿欲出家,(苻)坚惜而未许。及坚死后,方遂其志,更名道整。”[23]然而,更多人出家是由于经济原因。上文我们说过,僧侣中有很大一部分乃是孤儿,自小出家,也就是说,很多僧侣在其人生观、世界观尚未正式形成之前就已经选择了佛教作为自己的终身职业,这显然不是由于信仰而导致的皈依。从出家者中孤儿极多这一现象分析,他们选择出家可能是出于经济原因,成为职业僧侣之后,起码能保障最低的生活条件而自下而上下去。当然,孤儿的尘世牵挂较少,也是孤儿出家较多的原因之一。从上引材料我们也可以看出,早期成为佛教职业教徒的并非是农民,往往是寒门地主,如法祖、法雅等;或孤苦无依的孤儿,如道安等。前一类人有可能是自觉和主动的,是出于信仰或其他原因而决然入道,后一类人则是被迫的和不自觉的,是为了解决生存的困境而选择了佛教作为终身职业。

然而,孤儿的出家是要有条件的,由于收养者在一段时期内需要承担起抚养孤寡的义务,因而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而佛教早期的财产集体所有制使其具备了这一条件。和道教不同,佛教僧侣为了遵守“安贫乐道”的誓约,将所有的财产归于集体,而且,自佛教传入中国起,西域僧人就开始参与估贩等商业活动。如自西域来华的安清,“吴末行至扬州,使人货一箱物,以买一奴。”[24]《弘明集》卷一牟子《理惑论》也说:“今沙门……取贱卖贵,专行诈诒。”至晋以后,僧尼经商的情况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刘义庆《幽明灵》[25]卷三载:“吴北寺终祚道人……时桓玄在南州禁杀牛,甚急。终祚载数船钱财,窃买牛皮还东。货之,得二十万。”东晋荀氏的《灵鬼志》云:“石虎时,有胡道人驱驴作估于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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