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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廷与市场:对唐朝“宫市” 的重新审视

2013-03-11

2.天宝说:南宋人洪迈与陈寅恪先生持此说。

洪迈在其所撰《容斋续笔》卷11《杨国忠诸使》条,云:“杨国忠为度支郎,领十五余使,至宰相凡领四十余使,第署一字不能尽,胥吏因是恣为奸欺。新旧唐史皆不详载其职。按其拜相制前衔,云:御史大夫判度支、权知太府卿事、兼蜀郡长史、剑南节度、支度、营田等副大使、本道兼山南西道采访处置使、两京太府、司农出纳、监仓、祠祭、木炭、宫市、长春、九成宫等使、关内道及京畿采访处置使,拜右相兼吏部尚书、集贤殿、崇文馆学士、修国史、太清、太微宫使,自余所领又有管当租庸铸钱等使。以是观之概可见矣。宫市之事,咸谓起于徳宗贞元,不知天宝中已有此名,且用宰臣充使也。韩文公作《顺宗实录》,但云:旧事,宫中有要市外物,令官吏主之,与人为市,随给其直,贞元末,以宦者为使。亦不及天宝时已有之也。”[2]据上,洪氏似认为“宫市”起于天宝时杨国忠以宰臣身份领使。但是书有前后矛盾之处:文中列举出杨国忠拜相前所充任的使职,已有“宫市使”,因此,是在杨国忠任相前后连任的使职之一,明显是使职随人走,而非固定由宰臣充使。

陈寅恪先生《元白诗笺证稿》“卖炭翁”引《南部新书》戊载:“大历八年(773)七月,晋州男子郇谟,以麻辫发,哭于东市。上闻。赐衣,馆于客省。每一字论一事,尤切于罢宫市”;又引《旧唐书·代宗纪》:“(大历八年九月)癸末,晋州男子郇谟,以麻辫发,持竹筐及苇席,请进三十字。如不请旨,请裹尸于席筐。上召见,赐衣,馆之禁中。内二字曰监团。欲去诸道监军团练使也。”陈先生由此得出结论:“自天宝至大历至贞元五六十年间,皆有宫市,而大历之际,乃至使郇谟哭市,则其为扰民之弊政,已与贞元时相似。”由于陈先生没有就“宫市”进一步展开考述,我们只能从上述有限的信息得知,首先他认为“宫市”起自天宝,但没有举出具体例证;其次他推定代宗大历年间,“宫市”扰民,已与贞元相似,“而宫市之弊害则由宦官所造成”[3],应是认为代宗时代宦官已借“宫市”名义为害京城民间社会与市场。

3.开元说: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陆续有学者持此说。

唐人戴孚著《广异记》,书中云:“薛衿,开元中为长安尉,主知‘宫市’,迭日于东西二市。”[4]这是目前所见“宫市”一词出现最早年代。近年,一些学者注意到这条材料,并据此认为,“宫市”应起源于开元时期。[5]

《广异记》原书不存,成书年代不详。戴孚其人,两《唐书》无传,《文苑英华》卷737顾况《戴氏〈广异记〉序》云:“至德初,天下肇乱,况始与同登乙科。君自校书终饶州録事参军,时年五十七。有文集二十卷。此书二十卷,用纸一千幅,盖十余万言,虽景命不融,而铿锵之韵固可以辅于神明矣。二子钺、雍,陈其先志,泣请父友,况得而叙之。”[6] 戴孚卒年不详,《太平广记》收录《广异记》一书278条,多为开元以后事,该书卷305 “王法智”条载,大历六年(771), 戴孚在桐庐与左卫兵曹徐晃、龙泉令崔向、丹阳县丞李从训等人会见王法智,推知当时戴氏任职于此地。[7]《广异记》书中所记多为开元以后事,如参照戴氏阅历,推测成书应在开元以后。[8]

开元时,京城长安市场已经非常活跃,内廷日常食用品更多的通过市场采购是正常的,因此,《广异记》言长安尉主知“宫市”是可信的。但如何主知,以及凡为内廷采购是否已称“宫市”,并没有其他佐证,也未见有职称为“宫市”的专官,有可能是作者著述时沿用当时(开元以后)京城人对此行为的泛称,而非开元时世人对采购内廷所需之称或官吏专任之称。

因此,“宫市”一词是否始于开元并无更有力的佐证,《广异记》仅能说明,开元时期,内廷日常食、用品需在京城市场采购的部分,由长安尉负责专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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