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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早期英国国家财政体制散论

2013-02-12

其四,税权的归属不同也可转化为不同的社会制度环境,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施加不同  的影响。西、法两国的税收制度有一个明显的共同特征,即教士与贵族不在纳税人之列  ,处于免税的特权地位。这种政策的产生或许有着历史传统的因素,但它的实施实质上  是消除了两个潜在的对手对国家、王权的抵制与反抗,在政治上可谓是一种巧妙的安排  。然而在社会及经济层面上,这种政策则造成对从事贸易、商业、工业等行业人士的歧  视,从而诱导人们对从事教会、政府和军队的职业的偏好与追求;造成社会在“对政府  的财政政策的反应中逐渐形成所有权结构,只鼓励那些不受国家影响也对社会没有产出  的活动,而阻止个人去从事各种生产性活动。”[1](P149—150)而由商人和土地贵族所  组成的英国国会,在其所奉行的税收政策中,是断不会以损害自身利益为代价的。恰恰  相反,英国以税赋为核心的各种国家财政政策都是以促进工商贸易和农业的发展为目标  ,而后再以其利得的部分份额作为税赋,从而逐渐形成了各种较为合理的制度安排,保  障和推动了对社会产出做出巨大贡献的私人所有权的不断发展。

二、公共借贷制度的确立与完善

近代初期西欧各国政府开支大幅度增长,其主要原因是战争的频繁发生、战争期限的  延长和战争费用的迅速增加。由于这种战争消耗大,花钱多,所以每一方都迫切需要“  钱、钱,更多的钱”——这是一句古老的格言。[5](P97)但是当时西欧各国却没有一个  现存的体制能够使税入相应增加以应付新的高水平的开支。此外,在战争时期,国家不  仅需要更多的钱,而且需要立刻将钱筹集起来。增加赋税,使之与支出水平相等,这个  办法即使行得通,也无法解燃眉之急。如何使国家的预算最终保持平衡,这是欧洲“新  型君主国”所面临的一个最大挑战。西欧诸国为此进行了无数次尝试,但很少取得成功  。[7](P482)英国也是如此,自都铎时代以来,历代国王、政府都常常被不时之需所困  ,为尽快地筹措到急需的金钱而苦恼。例如,好大喜功的亨利八世空怀重振先祖往昔风  采的雄图大志,先后数次遣兵欧陆远征,耗资巨大,但却无功而返。为了筹集空前浩大  的军费,他被迫出售刚刚从修道院手中没收来的庞大教产,[8](P181—192)结果痛失为  英国绝对主义王权建立强固经济基础的重大机遇。[9](P124)伊利莎白女王,如前所述  ,节俭度日,力图维持财政平衡,但其晚年因同西班牙作战欠下一笔巨债。斯图亚特王  朝早期的两位君王在财政上更是捉襟见肘,入不敷出,与国会争斗不已,结果酿成全面  统治的危机。

西欧诸国在税赋之外,为筹措金钱开辟了许多途径,如以国家税赋为抵押的短期贷款  、拍卖国有土地、卖官鬻爵、以“年金”形式的长期贷款等等,但这些举措并不能满足  国家需求和社会的需要。原因大致有二,一是公共开支特别是经费的需求增长太快;二  是国家的信用度太低,一方面拼命借贷,另一方面为了还债就开增新税;若仍不敷需求  就不惜宣布国家财政“破产”,拒付和延付贷款从而酿成社会紊乱。而解决这类问题的  关键在于一个国家除了税收制度之外,还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率的借贷制度,两个制度合  一方为完整的近代国家财政体系。这种借贷制度的成功取决于两个重要因素:“一个是  要有相当有效率的借贷机构,一个是要在金融市场维持政府的‘信用’。”[5](P98)近  代第一个霸主西班牙之所以衰败,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未觅得一种合理的理财之法,结果  承负了一笔相当于10年至15年的税入的巨债,每年需付的利息就大大超过了政府年总收  入的一半。[7](P496)继之而起的法国也是长期陷于巨额债务之中,难以自拔。只有17  世纪60—70年代,柯尔贝尔大力改革,大幅削减开支,减少征税,开办借贷银行,使法  国国家预算出现了难得的盈余。然而好景不长,柯尔贝尔1683年死后,路易十八便废弃  了柯氏的改革措施,回到了“那种可以随他自己的意愿偿还,而不是由放债人决定何时  抽回资金的贷款”的老路,[7](P496)结果法国国家负债累累,在金融市场上的信誉也  大为下降,最终使其称霸欧洲的宏图大业全然落空。而在荷兰,情形则截然不同。“荷  兰政府不仅可以以更低的利息借钱,而且可以借到更多的钱,”从而使荷兰在西班牙、  法国和英国这类大国抗争时毫不畏惧。其原因在于荷兰政府在借钱、贷款以及发行短期  公债和债券方面完全按照商业运行方式运行,绝少拖欠违约,从而使荷兰的公共信贷享  有完全的信任。1655年,荷兰议会设立了一笔“偿债基金”,专门偿还公债和债券,但  却不受投资者欢迎,因为“含泪收回本金的那些人却不知如何处置这笔钱,不知道如何  为这笔钱再找到一个如此安全,容易生息的去处。”[7](P494)

英国政府在近代初期与西、法两国相似,长期寻找不到一种合适、合理的理财方法。  例如“英国在1688年前就借国债,但都是短期借款,利息很高。付息不按期,还本更不  准时,有时需借新债还旧债。总之,国家的信誉不佳。”[6](P430)而在1688年革命以  后,英国建立起了一种复杂的公共借贷制度以应付大大增长的政府开支。荷兰这个当时  在经济上是欧洲最先进的国家,再次为此提供了一种模式。[2](P188)1693年,英国政  府与国会首次确立了采用政府长期借贷的原则。1694年4月,政府以8%的利率发行120万  英镑的公债,并将认购者组成了一个被称为“英格兰银行董事公司”(即英格兰银行)的  股份公司。结果大获成功,在11天内公债就全部被认购一空。[7](P500)它的第一份认  股人名单是由国王和王后领衔。[2](P188、189)尽管当时英国社会对此仍存在一定的怀  疑甚至反对意见,[6](P430-432)尽管“辉格党”的历史学家们没有对此给予多大的喝  彩,“但是这个事件在英国历史上的重要性,实不亚于1688年事件,因为它使公共借贷  有可能稳妥而经常地进行,从而给政府奠定了一种新的财政基础。”18世纪的一位英国  首相诺思勋爵曾把英格兰银行称为英国宪政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作为一个普通银  行在起作用”——亚当·斯密也写道——“而是作为国家的一个大蒸气机在起作用。”  [2](P188、189)从此以后,英国的公共借贷体系在英格兰银行的操作下,逐步完善,逐  步发展,国家的资信程度空前提高,政府发行的各种证券、公债券成为社会大投资者的  主要投资渠道。不仅如此,英国小的私人投资者对国家债券也是情有独钟,踊跃认购。  [7](P481)“公债的利息准时偿付,不容违约,债权由议会保证还本,这一切确立了英  国的信誉,因而借到的款项之大令欧洲惊诧不已”。[6](P433)

近代初期英国金融体制和公共信贷体系的建立与发展绝非一帆风顺。18世纪20年代西  欧的法国、荷兰和英国等曾遭受了一次严重的金融危机,即著名的“南海泡沫事件”。  法、英两国处理这一事件显现出迥然不同的风格。在法国,政府善后处理政策不当,致  使人们对这场大崩溃所造成的浩劫一直耿耿于怀,给法国政府开辟财源带来极大的困难  ,投资者不敢再贷款给法国政府。[7](P507)而在英国,政府凭借议会的担保和英格兰  银行妥善操作,将投资者的损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并成功地维系住政府公共信贷的信任  度。到18世纪30年代,英国的金融市场恢复正常,此时的英国政府债券的持有者也不愿  意政府偿还其债券,“有钱的大公司及其拥有者(即股东)最为担忧之事莫过于被迫早早  收回其本金”。[7](P509)随着时日发展,英国的国债、公债的数额愈来愈大。据保罗  ·肯尼迪统计,1688——1815年期间,英国战争总支出为2293483437镑,其中借款为67  0559060镑,几占总支出的三分之一。当时英国国内有一批人对此忧心忡忡,“许多英  国评论家都因为国债的规模及其可能发生的后果而发抖。”[5](P102)这其中就包括诸  如笛福、大卫·休谟等人,然而他们那种“不是国家毁了公共信贷,就是公共信贷毁了  国家”的悲观推测未成为现实,[6](P432)相反英国再次以巨额的国债为后盾,在英、  法争霸的“七年战争”中占据了上风。法国人包括荷兰人也以为英国政府负债过重,难  以持久支撑,必将迅即垮台。然而事实给予他们无情的嘲弄。英国人对自己政府依旧十  分信任,继续认购各种公共债券。1782年英国政府再次发行公债,数额为300万英镑,  而认购数却远远超出这个定额,达500万之多![6](P432,434)及至19世纪初,有人估算  “欧洲全部公债高达380至400亿法郎,其中英国独占四分之三还多。”[6](P433)而法  国公债数额仅占40亿,便不堪重负了。公共信贷已成为“英国政治的奇迹,使欧洲各国  既惊讶又畏惧,”第二届皮特政府甚至自豪地宣称“这个民族的生机乃至独立建立在国  债基础之上。”布罗代尔感叹道:公债“有效地动员了英国的有生力量,提供了可怕的  作战武器,”它“正是英国胜利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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