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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韩关系史的一段内幕

2013-02-12

三、吴大chéng@①佚文史料在韩国的收藏情况

根据笔者调查,韩国精神文化研究院藏书阁藏有分别以《吴清卿献策论》及《吴长卿献策论》为题之两个活字印本,其中前者于第一篇“求贤论”右上方钤盖“藏书阁印”章,至于后者所谓“吴长卿”显系“吴清卿”之误。该两印本的内容,就是吴大chéng@①于上述奏折及其《自订年谱》中所称“六条”文字。该研究院藏书阁目录中记载《吴清卿献策论》之书志事项则如下:

《吴清卿献策论》,吴清卿(清)撰,再铸整理字版,高宗年间~光武10。1卷1册(16张)。四周单边,半郭21.3×14.2cm,有界。半页10行19字,29.2×18.1cm,线装。

印:藏书阁。纸质:楮纸。

内容:一张1~2,求贤论。一张3~7,育才论。一张8~9,恤民论。一张10~10节用论。一张11~14,练兵论。一张15~18,缓刑论。

系中国人吴清卿向韩国政府献策者。(注:韩国精神文化研究院编:《藏书阁图书韩国版总目录补遗篇》史部诏令奏议类,1984年影印再版本,13页。)

上述记录中,所谓“吴清卿”即指字清卿之吴大chéng@①,该印本无疑就是朝鲜王朝高宗政府印行的吴大chéng@①“六条”文字。此外,韩国国立汉城大学奎章阁藏有《吴清卿献策论》及《时弊献言》两印本,于第一篇“求贤论”上方分别钤盖“学部图书”、“朝鲜总督府图书之印”、“编辑部保管”三印及“帝室图书之章”、“朝鲜总督府图书之印”二印。其中后者之题经笔者确认,原作“求贤论”,书作“时弊献言”之题签系后人粘贴于原题“求贤论”字样之上,应是收藏或整理者所为,至于其内容及书志事项则与前者完全相同,实际上可以看做《吴清卿献策论》的相同印本。另于韩国国立中央图书馆亦藏有《吴清卿献策论》印本两册,文字内容与书志事项与前述各印本并无区别,惟无任何收藏印。简言之,目前韩国共藏有《吴清卿献策论》六个印本,其文字内容与书志事项基本一致,应能视做同出一处的印本。

按藏书阁与奎章阁曾是朝鲜王朝专门负责整理并保管王室文献的部门,近代以来该两处所藏档案与图书文献先后归属大韩帝国政府帝室、学部及日本殖民统治机构——朝鲜总督府图书馆等处,如今则分别隶属于韩国精神文化研究院与韩国国立汉城大学。至于上述印本所使用之再铸整理字,是近代以来朝鲜王朝主要用来印刷官报及外交文书等官方文献的一种铅活字。综上所述,应能做出如下结论:朝鲜王朝高宗政府曾将吴大chéng@①于1885年1月“转呈”之上述“六条”文字加以印刷,并主要保存于宫中而没有予以广泛传布,《吴清卿献策论》之题应是由朝鲜王朝官员于印刷之际所添署。现藏韩国精神文化研究院藏书阁等处的六个印本,大都盖有帝室或朝鲜总督府收藏印,即表明该印本一开始就基本没有流传到民间。

韩国藏《吴清卿献策论》印本,均为铅印线装本,系前后两面印刷,包括封面在内,共计16张32页,全部文字为4346字。该文字中所陈“六条”之顺序,根据吴大chéng@①上光绪皇帝奏折而重新确定,已如前述,惟原文各条并无一、二、三之序号,现由笔者添加于各条题目之前。

至于吴大chéng@①当年同时“转呈”的另一篇文字即“辨党论”上下二篇,亦由笔者发现于韩国国立汉城大学奎章阁,其书志事项则与《吴清卿献策论》基本相似:

1册(4张),古活字本(整理字),29.4.×18.4cm。四周单边,半郭:21.5×14.4cm。10行19字,注双行。版心:鱼尾无。(注:国立汉城大学奎章阁编:《奎章阁图书韩国版目录》史部1225页。)

该印本于第一页上方钤盖有“帝室图书之章”、“朝鲜总督府图书之印”及“汉城大学校图书”(按:汉城两字为韩文)三印,第一页“辨党论上”之行下则明确署有“吴县吴大chéng@①清卿著”,其内容与吴大chéng@①在前述奏折及其《自订年谱》记载完全符合,因而可以断定为吴大chéng@①所著文字。该印本亦为铅印线装本,所用活字与上述《吴清卿献策论》相同,惟使用单面印刷,于一大张分左右两面,中间版心部分标注一、二、三页码,共4张8页,全文计1193字。原文分辨党论上与辨党论下之两篇,与吴大chéng@①本人作“辨党论二篇”之记载恰相符合。根据其书志事项以及收藏印等情况,“辨党论”上下两篇之印刷及收藏过程应与《吴清卿献策论》大体相同,即由朝鲜王朝官方印刷并保存于宫中,后经大韩帝国帝室及朝鲜总督府而最终收藏于国立汉城大学奎章阁。

吴大chéng@①与金允植笔谈记录,则以写本形式见于韩国精神文化研究院藏书阁藏“李鸿章等书牍”之中。全文两张4页,于“李鸿章等书牍”件内列为第10~11两张,共计36行291字。该笔谈记录于“国王”、“朝廷”等字样均用抬头格式,语及朝鲜国王高宗时亦于“病”、“来”字前空出一格,应是笔谈原件之抄本,惟其内容似非完全结束,疑为原记录之片断,笔谈各句前吴大chéng@①、金允植之题,系笔者所加。至于该笔谈记录应单独整理而不应收入“李鸿章等书牍”件之中,则自不待言。该三件史料原无标点,并由笔者加以断句、标点,其中涉及朝鲜历史人物或事件者亦加以简单注释,至有关中国古代历史文化内容则不另注,以省篇幅。

《吴清卿献策论》

一.求贤论

自古国家之盛衰,视乎贤才之消长。天地交泰之时,内君子而外小人,有拔茅连茹之象焉。然必上以实求斯,下以实应。商汤建国,立贤无方,诗美周文,济济多士。汉高大度,下诏求贤,文帝即位,右贤左戚,诏举贤良直言极谏之士。武帝诏曰,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载之史书,传为盛德。知古之圣帝明王,思贤如渴,在下不遗,未尝拘一格以用人。以齐桓之霸主,犹曰:士无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何也?盖世禄之家,未必尽贤,不得不广其途以罗致之。醴泉无源,芝草无根,魁奇特出之士,大都从艰难困苦中来。若谓草茅无豪杰,岩穴无英俊,则傅说终于版筑之野,胶鬲没于鱼盐之中,吕尚老于渭滨而周文无王佐,诸葛卧于隆中而蜀主无良相。使积行之君子壅于上闻,天下又安有崛起之士哉?

魏晋之时,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置中正,吏部不能核天下之才,一凭诸诠次等级而奸弊日滋。刘毅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者,诚以大臣子弟多列高叙,寒素真才不获上考,专以权势用人,不以优劣取士。此汉以后万季之风,不可以为训也。考朝鲜故国川王(注:故国川王,指高句丽第9代国王,在位期间为公元179年至197年。)十三年,王命群臣曰:近者官以宠授,位非德进,毒流百姓,动我王家,此寡人不明所致,汝四部各举贤良在下者。于是,共举东都晏留(注:晏留,高句丽大臣,生卒年则不详。),留言于王曰:臣庸愚不足以参大政,西鸭绿谷左勿村有乙巴素(注:乙巴素:高句丽国相,生年不详,203年卒。)者,性质刚毅,智虑渊深,不见用于世,力田自给,大王欲理国政,非此人不可。王卑辞重礼以聘之,拜中畏大夫,旋除国相,大臣宗戚皆疾之,王独信之笃任之专。巴素感王知遇,明政教,慎赏罚,人民以安,内外无事。王以为荐贤当受赏,拜晏留为大使者,其犹有古先王之遗风欤。

今朝鲜自壬午之变(注:指1882年7月23日发生于朝鲜汉城之壬午兵变。),不三年而祸乱复萌,辅国大臣多被戕害,邻邦交谪,朝野群疑。欲御外侮,必先修明内政,亟宜下诏求贤,以广登进之路,勿拘资级,勿限门第,勿尚词华,则延揽广而人才出焉。国无以为宝,惟善为宝,为善不同,同归于治。今日当务之亟,莫先于此矣,爰作求贤论以备采择。

二.育才论

荆山之璞,不雕不可以为器;峄阳之桐,不琢不可以为琴。山川钟毓之灵,磅礴郁积数十年而后发,其根茂者其实繁,而培植之玉成之,其功得于父兄者半,得于师友者亦半,故天下无不可学之才。不学之才非才也,无本之学非学也,独学无友,则孤陋而寡闻。乡曲之士,目不睹汉唐以后之书,耳不闻名师益友劝善规过之言,终其身碌碌无所短长,岂造物主之生才有厚薄哉?或限于所生之地,或限于所处之境,或限于所见所闻之偏狭而不广,上之人无以启迪而鼓舞之,人才亦终于寥落而不足以供国家之用。昔宋胡瑗为苏湖教授,设经义斋、治事斋,诸生各有所成就,远近学者翕然从之,称为安定先生。仁宗皇佑四年,以瑗为国子监直讲,瑗居太学,其徒至,不能容,取旁官舍处之。礼部所得士,瑗弟子十居其四五,衣服容止往往相类,人遇之不问可知为瑗弟子也。

今苏州、湖州及各省大都会皆有书院,延请绅士之有乡望者为主讲席,名曰山长,院中别举斋长数人分理其事。如京师之金台书院、苏州之正谊书院、杭州之诂经精舍、上海之龙门书院、天津之问津书院,诸生住院者最多,虽与安定先生之教授不可同日语,而规模、课艺皆有可观。书院之设,实与学校相辅而行者也。但须山长得人,循循善诱,造就人才,其效甚速。小成大成,课功于三五年之间,而学问、文章、经济各有师承,收效在数十年以后,不亦培养人才之一助哉?

朝鲜为礼教之邦,文人学士与中华风气相近,切磋砥砺之益不限于方隅,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特无人导之先路耳。兹拟于朝鲜国都设一大书院,请由中朝简派翰林中博通古今、有体有用之编检官一员为大教习,别选举人、秀才有文学者五六人为分教习,处以宾师之位,不干预朝鲜国政,免滋流弊,似亦卫文公敬教劝学之意。三韩士大夫闻之,当必有欣然乐从者矣。酌拟规条数则,分列于后:

一 拟于汉城建造书院一所,名曰友仁书院,分经义、治事、格致为三斋。每斋约可容生徒百人,愿学经义者,于四书五经、周礼、仪经、尔雅各经中专习一经,或于本经之外兼习一经;愿学治事者,于水利、农田、刑律、兵制及经世文编各书,或专习一事,或专读一书,不得流观泛览,博而不精;愿求格致之学者,先由算学入门,推而至于天文、舆图、海道、制造、轮船、枪炮之法及各国语言文字,皆可循序渐进,各随其才之高下,专力讲求,而诗赋词章之学无裨实用者不与焉。

一 拟请国王咨请礼部,奏请简派翰林中博学能文、通达时务之编检官一员为书院大教习,略仿中国各省山长之例,专司讲席,不得干预地方政事。准由该员随带举人、秀才五六人,分置经义、治事、格致各斋为分教习。国王有所咨访,亦可由政府与大教习随时问答,如该员等有请托公事、在外招摇、行谊不端、士论不洽等情,由国王咨明礼部请旨更换。

一 送院肄业之士,以三百人为定额。由八道观察使挑选聪颖之资、不拘门第、曾读四书五经、粗通文义者,年在十八九岁以上三十岁左右,造册咨送书院。一道以三十人为率,其余六十名或由诸生中援引同志,呈请大教习考试补录,或有乡僻之士好学不倦而不在咨送之列,由大教习随时采访招致院中,以补八道观察使见闻之所不及。

一 大教习、分教习薪水、公费,由中国筹款支给,毋庸由朝鲜津贴。如国王雅意,每年酌送米若干石,亦可不辞,仍不得需索供应,致滋纷扰。在院生徒应给膏火之资,每名每月约给钱五六千文,由朝鲜户部拨款,按月给领,以示体恤。

一 书院规条及应购各种书籍,俟大教习到院后自行拟定。三年以内,诸生有学业精进、经明行修者,可由大教习照会朝鲜礼部,以备录用。如大教习尽心启@③,为诸生所信服,三年以后由国王咨明礼部,奏请降旨再留三年。如无请留之咨,由礼部仿照各省学政三年更换之例,请旨简放,或数年以后诸生学业有成,无须再由中朝派员,亦由国王咨明礼部奏请停止。

一 书院中春秋二季,由大教习出题考试各一次。应请国王派大臣赴院会同监试,由大教习评定甲乙,前列诸生应请国王酌给奖赏,以昭激劝。

三.恤民论

君以民为本,高以下为基,基不厚则危,本不固则摇,民贫则君不能独富。有若对鲁公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旨哉言乎。周易之义,损下益上谓之损,损上益下谓之益。所谓损下者,掊克聚敛之风,凡有损于民者,皆损也;所谓益下者,轻徭薄赋之政,凡有益于民者,皆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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