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笔题诗斥六窠,该诛该灭两妖魔!
满山人类归禽类,到处男歌和女歌。
坏道竟然传得道,龟婆无怪作家婆。
一朝霹雳遭雷打,天不容时可若何!(注:《太平天日》,《太平天国印书》,第44页。按:粤人称纵容妻女外出卖淫或自开娼寮者,男为“龟公”,女为“龟婆”;家庭之间媳妇称翁姑为“家公”、“家婆”,均为广东俗语。)
事后,“迷信的土人,哗然鼓噪,纷起反对,几闹出大事”(注:简又文:《太平军广西首义史》,商务印书馆1946年版,第108页。),可谓一石激起千重浪。六窠庙的传说原本是一个凄婉伤感的爱情故事,而洪秀全却由此“乃悟广西淫乱,男女和歌,禽兽不如,皆由此等妖倡焉”(注:《太平天日》,《太平天国印书》,第44页。),流露出他对少数民族生活习俗的误解或偏见,以及在对待男女关系问题上的偏执心态,尽管其本意是为了针砭当时污浊的社会风气。起义立国后,洪秀全又进一步将这种思想制度化。
客观地说,严别男女政策有其积极的一面,既有利于太平军整肃军纪,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护广大妇女的作用。在攻占南京之初,一名士兵欲强暴某店主的童养媳,因对方不从而用剪刀将其刺死,结果随即就被拿获,“讯明枭首示众”。(注:江恩燮《患难一家言》卷上,《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2册,第332页。)就连敌视太平军的读书人也不得不承认:“贼禁奸淫最严,淫曰‘犯天条’,立杀,虽广西老贼不贷。”(注: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太平天国》第4册,第695页。)正因为法令森严,具有很强的威慑力,所以,太平军早期的军纪比较严明,强奸民女之事极少发生。起初,南京城里的妇女人人自危,不少人为保住名节而纷纷自尽,旋见太平军“但掳掠而不奸淫,见女馆则不敢入,于是觅死之念遂息”(注:陈作霖:《可园备忘录》,《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2册,第368页。)。这对稳定民心、迅速控制局面不无帮助。
但是,上述现象仅是相对而言。事情的另一面是,隔绝男女政策无论在军中还是民间,都曾经引起极大的心理反弹,并由此触发了一连串令洪秀全等人预想不到的问题。
南京城男女分馆的命令是于1853年3月22日——即太平军完全占领该城后不到3天——颁布的,“于是父母弟兄妻子立刻离散,家业顿抛”,全城居民一时人心惶惶,情急之下,“有请缓颊至来日遵行者,遂于夜间或阖室焚烧,或全家自缢,或近河塘牵连投水,纷纷无数”。这的确是一幅触目惊心的画面,“有一家数十口者,有同居三四姓者,望衡对宇,烈焰日夜不绝。水面浮尸或仰或仆,拥挤莫辨。其闭户仰药悬梁者,更不知纪极”。次日,“分析男女愈急,而乘夜遁归自尽者连日未休”。(注: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太平天国》第4册,第695页。)
与民间的极度恐慌和过激反应相比,太平军内部的不满和抵触情绪也在日渐滋蔓。“饮食男女,人之大欲”,而太平天国的隔绝男女政策毕竟不合人之常情,也缺乏最起码的人道。因此,尽管法令森严,动辄得咎,但铤而走险者仍不乏其人。《天情道理书》就此透露出一些相关信息。该书重申“现下残妖尚未灭尽,成家合好尚未及时”,许诺一旦“扫尽妖氛,太平一统,那时天父开恩,论功封赏,富贵显扬,使我们一班兄弟室家相庆,夫妇和偕”,规劝广大官兵“各宜坚耐心肠,勿因夫妇一事,自图苟合,不遵天诫,以及奸淫营中姐妹,大犯天条”,并以梁郭溱与妻子韦大妹屡次私行合好、功勋谢三奸淫营中姐妹为例,正告“自一路以来,所有不遵天令、夫妇私自团聚者,无不被天父指出,奉行天法,重究在案”。(注:《天情道理书》,《太平天国印书》,第527-528、531-532、533页。按:定都后,太平天国将永安突围之前入伍者一律加封“功勋”衔,享受“世食天禄”的优待。)据末句分析,自金田起义以来,夫妻冒死同居的事件一直时有发生。
与梁、谢两案相比,同期发生的陈宗扬、卢贤拔事件震动最大,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就连清方对此也有所耳闻。1854年3月2日夜三更时分,东王杨秀清以天父下凡名义召集各官,下令锁拿镇国侯卢贤拔和冬官又正丞相陈宗扬,并立即亲自逐一审讯。陈宗扬供认曾与妻子谢晚妹私合过四五次,但否认曾对别的姐妹动过邪念,直至天父(杨)厉声逼问,才承认“果起此心,犹未成事”。卢贤拔也如实招认曾与妻子犯过天条三四次。于是,天父当场宣判:陈宗扬夫妇“屡犯天条,已经获罪,又欲诱秽他人,罪无可赦”,一并斩首示众;卢贤拔“身居显职,不知自检,竟致夫妇同犯天令”,姑念其“原有真心对天事主,且自知悔罪,直认不辞”,故赦免其死罪,听候发落。不久,贤拔拔被削去侯爵,戴罪立功,免予枷号游营,算是网开一面。事后,天父还特意告诫众人“切不可学此榜样,自取天诛”。(注:《天父圣旨》卷3,王庆成编注:《天父天兄圣旨》,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06-109页。按:关于陈、卢两人因夫妻同宿获罪一事,涤浮道人《金陵杂记》、谢介鹤《金陵癸甲纪事略·粤逆名目略》、张德坚《贼情汇纂》卷2均有记述。)由此不难看出,在太平军中继续推行严别男女法令的难度已经越来越大,局面趋于失控,乃至于天父为了处理夫妻同宿事件,不得不在深更半夜劳师动众地下凡。陈、卢两人都是身居要职的开国将领,仅仅因为过了几次夫妻生活便被诛被罚,足见当时处置此类事件的严苛程度。
然而,对于那些尚未成婚的将领来说,他们即便有偷食禁果的念头,也没有陈、卢那样的机会或条件。业已成家的将领也不免对严刑峻法心存忌惮。于是,禁欲主义的氛围,与异性完全隔绝的环境,难以排解的性压抑、性苦闷,终于滋生出病态的性行为,即同性恋现象。时人写有“狎娈童”一诗描述道:
人心不同各如面,水炮不如铜鼓便。
招邀游荡两雄俱,玉貌朱唇大线辫。
噫嘻!老兄弟带娃崽,甘言诱之娃崽悔。
少年莫逞好颜色,城外兵如城里贼。(注:马寿龄:《金陵城外新乐府》“狎娈童”诗,《太平天国》第4册,第745页。)
清军与太平军中均流行着不少隐语,内有一些隐语是通用的,如“打水炮”又作“打水泡”,指奸淫妇女;“打铜鼓”即“打童股”的谐音,指鸡奸。从上诗可以得知,无论是南京城外的清江南大营还是城里的太平军,当时都普遍存在着鸡奸现象。太平军中被鸡奸的对象是那些被收养的男童。按照规定,凡是军中的老兄弟,均可以将民间的俊美子弟收为义子、义弟或负责勤务的侍童,名曰“带娃崽”。(注:涤浮道人:《金陵杂记》,《太平天国》第4册,第623页。)一些娃崽因此而遭到性侵犯。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带娃崽”一诗有“昼随马后夜床第”(注: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带娃崽”诗,《太平天国》第4册,第734页。)句,即隐指此事。为了杜绝这一现象,太平军禁律专门就此厉行规定道:“凡奸老弟,如十三岁以上皆斩,十三岁以下专斩行奸者;如系和奸皆斩。”(注:张德坚:《贼情汇纂》卷8,《太平天国》第3册,第231页。)关于具体查处情形,涤浮道人《金陵杂记》一书有所记载,内称“去春(指咸丰三年癸亥春,引者按),群贼中多有犯鸡奸者,贼目审系用强,即将其人五马分尸;和即皆杀。嗣后有指被鸡奸者,遂将该童毒打,必致认诬而后已。从此即未闻有鸡奸之事矣。”(注:涤浮道人:《金陵杂记》,《太平天国》第4册,第624页。)张德坚《贼情汇纂》则云:“奸淫之禁,贼令甚严……然男子强奸和奸之案则从无犯者,盖贼多无赖恶少,此风最甚,凡见俊美子弟如获至宝,或认为公子,或带为老弟,同居一室,虽有分床之令,更深夜静,其谁察之?况夫比比皆然,互相回护耶?”(注:张德坚:《贼情汇纂》卷12,《太平天国》第3册,第317-318页。)可见鸡奸现象在太平军中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只是因为查处工作流于虚应故事而不了了之。
上述夫妻同宿、同性恋等现象的出现是严别男女政策物极必反的结果,标志着该政策业已受到来自太平军内部越来越大的冲击,进而加大了太平天国管理、约束军队的难度。该政策不协调的另一面还在于,洪秀全、杨秀清等首义诸王身体力行的却是多妻制,与军中所实行的禁欲主义形成了强烈反差。
1851年11月28日,洪秀全在永安降诏宣布:“后宫称娘娘,贵妃称王娘。”(注:《永安封五王诏》,《太平天国文书汇编》,第36页。)即天王的后妃总称“娘娘”,东、西、南、北、翼五王的妃子通称“王娘”。除原配妻子外,首义诸王起初仅在两广随军女子中选妃,后又打破了这种地域界限,改在征伐途中就地从民女中遴选,其女眷人数遂随之不断增多。天历壬子二年(1852年)除夕,太平天国便曾经在武昌阅马厂选妃,一共挑选了60名有殊色的少女。(注:陈徽言:《武昌纪事》,《太平天国》第4册,第597页。)定都以后,这种选妃方式被进一步固定化,每逢首义诸王寿诞之日,照例要在城内女馆中选妃。据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一书记载:“各王寿则洪贼选妃赐之,谓以酬其功,伪王固辞而受其一。洪贼及贼子寿,则各王选妃进贡,贼亦辞而受其一。选妃法,各军女巡查将本军中幼女,自十二岁至十五岁眉目清楚者,择出十余人,交女军帅装饰,送之检点;检点复于数百人中选择数十人进之伪王。伪王或留一二人,余各令回军。天王亦如是。”(注: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太平天国》第4册,第721页。按:洪天贵福9岁即1857年时才正式娶妻,各王在幼主生日时选妃系向天王进贡,而非幼主。)谢介鹤《金陵癸甲纪事略》中的说法与此大体吻合,内称“贼伪各王生日,必先逼选民女百余人,由伪丞相蒙得天再选,约需十五人以进各贼。每次天贼六人,东贼六人,北贼二人,翼贼一人,谓天父怜各人劳心过甚,赐来美女也。”(注:谢介鹤:《金陵癸甲纪事略》,《太平天国》第4册,第658页。按:南王冯云山、西王萧朝贵已于1852年间先后在全州、长沙之战中殉国。又,蒙得天即蒙得恩,因避“天”字而改名,系开国元勋,时任春官又正丞相,主管女馆事务,并具体负责选美事宜,颇得天王的宠信,后来一度总理朝政,官封赞王。)于是,继男女分馆之后,选美之举再度在南京居民中引起一片恐慌,搅得民间鸡犬不宁,“号哭之声,呼天抢地”(注:张德坚:《贼情汇纂》卷2,《太平天国》第3册,第59页。)。时人有诗一首描述道:“今日不幸为女子,尤不幸为女子子。列王传令选王娘,母女相持面如死。巡查勒马立门前,军帅握鞭搜馆里。大者逃出馆外颓垣阴,小者逃入阿母破床底。无论痴与黠,逃之不得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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