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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研究中坚持与发展唯物史观

2013-02-12

资产阶级经济只有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自我批判开始时,才能理解封建社会、古代社会 和东方社会。(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9页。)

在奴隶制、农奴制等等之下,劳动者本身表现为服务于某一第三者个人或共同体的自 然条件之一(这不适用于例如东方的普遍奴隶制,这仅仅是从欧洲的观点来看的)。(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96页。)

在奴隶关系、农奴关系、贡赋关系(指原始共同体时的贡赋关系)下,只有奴隶主、封 建主、接受贡赋的国家,才是产品的所有者,因而才是产品的出售者。(注:马克思: 《资本论》第3卷,第364页。)

以上,“接受贡赋的国家”即指“东方专制君主”(注: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 第370页。),其对臣民普遍实行的人身占有和剥削称为“普遍奴隶制”。对于这种剥削 关系,是不能用“欧洲的观点”即西方的奴隶制、农奴制关系来加以解释的。这种“东 方的”即亚细亚社会的特征,一直与“古代社会”、“封建社会”的存在相始终。既然 如此,我们怎么能够将“五种社会形态”当作世界各民族普遍必经的社会,或者当作全 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呢?

然而我们过去正是长期将之当作铁定的历史发展规律去看待。我们旷日持久的古史分 期讨论便是在预设了“中国不能没有奴隶社会”的前提下进行的。从实际出发,中国历 史上本来就没有过一个奴隶社会。商代不是奴隶社会,因为其时作为社会生产主要承担 者的“众”或“众人”并不是什么奴隶,而是各个氏族组织的族众;西周、春秋也不是 奴隶社会,那时社会的主要生产者庶人与商代“众人”是同样性质的农民;战国、秦、 汉广大的编户齐民更不是什么奴隶。可是过去在“中国不能没奴隶社会”的指导原则下 ,大家非要把这其中的一个或几个朝代说成是奴隶社会,然后再在此基础上来讨论所谓 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分期,也就是中国奴隶社会的下限到底应断在什么时候的问 题。所以这个讨论旷日持久而得不出什么结论。要说反思建国以来马克思主义史学在中 国的发展历程,这无疑是一个最大的教训。它告诉我们,正是教条主义、公式主义阻滞 了马克思主义史学在中国的健康发展。包括现在一些人们对唯物史观的误解、生疏与隔 膜,“左”倾教条主义都是难辞其咎的。

其他一些建国以来发生的重大历史问题的争论,例如农民战争问题、汉民族形式问题 等,在涉及理论指导时,也有过类似情况出现。如关于汉民族形成问题的讨论,不少论 者仅是主要凭着斯大林关于“民族”概念的一段论述:“民族不是普通的历史范畴,而 是一定时代即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历史范畴”(注:《斯大林全集》第2卷,第300页。) ,就将我国主体民族汉族的形成拉到了明清以后,甚至近代,同时武断地指责范文澜先 生所提出的汉民族形成于秦汉之际的论点,是与马克思主义的原理相违背的。这里,斯 大林有关民族问题的论述与马克思主义原理二者之间划上了等号,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 民族硬被说成是仅仅形成于近代的幼稚民族。如此之类,今天看来实难以被人接受,而 在过去教条主义盛行的年代,却是堂而皇之。像这样生硬搬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 斯大林、毛泽东的语录,打“语录仗”,成为那个时候的一大景观。这样,历史研究实 难正常地进行,唯物史观的真谛亦难得到很好地张扬。

以上这些,并非要把建国后我们的史学研究说得一无是处,没有成绩可言。我曾经写 过《先秦史研究的百年回顾与前瞻》,已对建国以来的先秦史研究的成就与不足做出过 较为全面的总结,(注:沈长云:《先秦史研究的百年回顾与前瞻》,《历史研究》200 0年第4期。)不拟重复。这里只是强调,为了克服缺点,我们必须着重纠正过去那些主 观唯心主义的东西。尽管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口号倡导了这么多年,史学界尚待清理 的形而上学的东西仍然不少,许多是非仍不是那么明确。我想,只有清理了这些蒙在马 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上的灰尘,我们才真正发扬唯物主义。

当前,面对各种史学思潮,包括被不断引进的西方史学理论的冲击,我们不但要坚持 唯物史观,而且要丰富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在这方面,我的想法还不够完善 ,只能提出两点粗略的看法。

一是要加强中国史的研究,尤其是加强中国社会发展史的研究,以中国历史发展的实 际去丰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如前所述,马克思、恩格斯曾将西欧以外广大地区前 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划归“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范围,并同时勾勒了一些亚细亚生产方 式的特征。现在看来,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对古代东方社会结构及发展路径不同于西方 的基本估计是正确的,但限于他们所处时代对东方了解的程度,他们有关亚细亚社会形 态特征的具体描述尚存在着某些不够精准的地方。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也把中国 归入了亚细亚社会的类型,这无疑对我们研究中国历史具有指导意义,然而毋庸讳言的 是,我们有关古代中国社会结构特征的具体描述同样存在着不够精确的问题。这或许是 他们接触到的有关中国的资料来源受到某些局限所致。鉴于这种情况,认真研究中国历 史,实事求是地总结出一套古代中国社会结构的特征及其发展规律,对于丰富和完善马 克思主义的历史理论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已有不少学者指出,中国古代文明是植根于自 己本土的文明,并且在以后数千年的发展中未曾中断,可以称得上是一种自然生长的文 明体系,因而中国历史的发展比较起其他文明来说,更具有典型性,以之为标本解剖其 发生、发展的历程,将更有助于说明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

二是要善于吸收西方史学及中国史学遗产的优秀成份。中国史学遗产,远的不说,就 近一个世纪的情况来说,像梁启超、王国维、顾颉刚、陈寅恪等诸位史学大师的主张, 都不乏真知灼见,也可以说含有与唯物史观某些相通之处,如王国维的“两重证据法” ,应当就是一种对于古史研究的朴素的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以至于今天广大史学工作者 仍以之作为古史研究的基本通则。又如顾颉刚提出的“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的观点 ,当年郭沫若即认为它“的确是个卓识”。(注: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 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04页。)这个观点至今未能被 动摇,因为它发现了中国旧的古史系统含有后人层层附加的成份,而这些附加的东西乃 是源于人们所处时代的各种思想意识,这无疑是具有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倾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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