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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方言区域划分的原理与实践

201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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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方言分区,是参照方言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把一些具有共同特征的方言点连成一块方言片,再把若干个具有相似特征的方言片连成一个更大的方言区。或者是,通过可行的方式,归纳出客观存在的方言系属,给以一定的名称,作出一定的说明。方言的分区,说到底,无非是把客观存在的、不同类型的方言系统如实地揭示出来,既准确地反映方言的面貌,又全面揭示方言的历史发展规律,阐明不同方言之间的关系,等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方言跟方言间的分界有颜色跟颜色的界限那么糊涂,而所含有的因素比颜色的分别还复杂得多。”因此,分区的结果必定会显示出不少的差异。造成这些差异的原因,跟汉语的复杂性、划分方言的条件及角度、选材的标准、所调查的材料是否完备,等等,都有直接的关系。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划分方言的原则和依据问题。关于汉语方言分区的理论和标准,其研究始于上个世纪初,发展到今天,经历了一个从尝试到探索,再到比较成熟的过程。

一、尝试阶段

这一阶段的代表人物是章太炎和黎锦熙。已有资料显示,最早给现代汉语方言分区的是章太炎,他于1915年在《检论》中提出汉语方言分区“九类说”;黎先生也在同年发表《国语运动史纲》,提出他的“十二系说”。在此暂不对他们汉语方言分区的结果作任何评价,只讨论其分区标准和分区原则。对以上两人的分区,詹伯慧认为:章氏“没能完全做到以语言材料作为分区的主要依据”,“过于重视自然地理的因素”;黎氏“从整个分区的框架来看,似乎还没能彻底摆脱山川地理因素的干扰”。王福堂认为,章氏“对部分方言的语言特点和形成原因作了简单说明,其中有关社会历史原因的分析符合史实,方音差异由水土不同而造成的看法则出于传统,缺乏科学性”,黎氏“所分方言以江河湖海命名,也不免囿于水土之见,出发点和章太炎相同”。一句话,这种分区基本上是印象式的,受制于自然地理因素和行政区划因素,缺乏方言本体的依据。这一阶段的特点是通过方言调查,掌握了一定的语言材料,为汉语方言分区提供了更多的事实依据。有代表性的分区意见有:七区说(1934,赵元任等着:《中华民国新地图》第五图乙《语言区域图》)。八区说(1937,李方桂《中国的语言和方言》)。九区说(1939,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中国分省新图》第四版《语言区域图》)。十一区说(1948,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中国分省新图》第五版《语言区域图》)。五大支系说(1940年代,王力《中国语文讲话》)。八区说(1955,丁声树、李荣:《汉语方言调查》)。七区说(1960、1980袁家骅等:《汉语方言概要》;1981,詹伯慧:《现代汉语方言》)。

二、探求阶段

这一阶段比起第一阶段有一个大的飞跃,表现在:

1.在初步调查方言现状的基础上,注意归纳出基本符合语言实际的特点具体表现在:李方桂在讨论他所分的七大区方言时,开始用若干语音演变的现象来说明各方言的特点;王力对他划分的五大音系的语音特点进行了描述;丁声树、李荣对所分的八大方言区的语音特点作了更全面、准确的描述;袁家骅等对所划分的方言区,不但比较详细地描述了语音方面的特点,而且还描述了词汇和语法方面的特点。

2.进行了方言分区理论,特别是关于分区标准的探讨这个时期讨论得最为热烈的一个问题,就是方言分区应该以什么为依据。《福建汉语方言概况》编写小组提出“以语言材料为依据,而以社会历史资料为主要参考”,得到了黄家教、詹伯慧等的赞同。后来,他们又把分区时常考虑的方言特点中的“语音特征”归纳为14个条目。1982年,丁邦新在《汉语方言区分的条件》一文里,提出区分“大方言”、“次方言”和“小方言”的条件:“以汉语语音史为根据,用早期历史性的条件区别大方言;用晚期历史性的条件区别次方言,用现在平面性的条件区别小方言”。并说明:“早期、晚期是相对的名词,不一定能确指其时间。条件之轻重以相对之先后为序,最早期的条件最重要,最晚期的条件也就是平面性的的语音差异了。”此外,美国汉学家罗杰瑞(JerryNormah)提出了一套与传统分区标准不同的新标准,这套标准包含音韵、词汇、语法三方面,共10类,把汉语方言分为三大区。

3.逐渐明确分区结果的差异,逐步趋同一致。

三、成熟阶段

1985年,李荣《官话方言的分区》、《汉语方言分区的几点意见》和《中国语言地图集》的发表、出版及其“十大方言区”分区的提出,实现了汉语方言分区的新飞跃,使汉语方言分区进入更加成熟的新阶段。

1.首先是分区理论的成熟主要表现在:①提出汉语方言分区层次的新构架,用“大区——区——片——小片——点”的五个层次划分法,代替传统的“方言——次方言——土语”三个层次划分法,体现了新的方言观,即汉语方言是由不同层次构成的系统,但就方言自身来说,并无主次、雅俗之分。②明确地提出划分汉语方言大区和区的两个基本标准:一是以古入声字的演变为基本标准划分官话和非官话;一是以古全浊字母字的演变为基本标准把非官话划分为九个方言区。官话大区又以古清音入声字的演变为标准划分为八个区。这些标准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系统性,既比较客观地体现了现代汉语方言的语音结构类型,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汉语语音的历史音变。

2.分区结果的成熟上述划分大区和区的标准同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大区、区和区以下的片、小片之间都有明确的分界线。李荣先生将“晋语”从官话中分立出来,是这一阶段汉语方言分区的一大内容。我们暂且不论“晋语”分立的最终结果是放在哪个层次上,但“晋语”研究引起许多学者专家的极大重视却是有目共睹的事实。“晋语”分立的实践同时也表明,要从根本上解决汉语方言分区的标准问题,必须明确以下几种关系:(1)划界标准和划分层次标准的关系。划界指的是划定某个方言区域的范围,划分层次是指划出来的方言区域在方言分区系统中应当归入哪个层次(大区、区、片或小片)。汉语方言分区的实践证明,用来划界的只能是语言标准。操作性最强的是单一的语音标准。用语音标准来界别方言,可能遇到以下两个问题:一个是用单一的语音标准来划界是否过于简单,是否可以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标准?对此,朱德熙先生认为:“标准多了,要是划出来的同言线完全重合,那么任选其中一条就够了,其余的都是羡余的。要是不重合,那么根据不同的同言线划分出来的方言区就不相同,彼此打架。”而现实中汉语方言之间的情况是极其复杂的,很难找到单一的语音标准来对其划界。另一个问题是,是有了“类”后再去找划界标准,还是根据标准去划“类”?其实,两种方法往往是相辅相成的,只是有时侧重点或有不同。和划界的标准相比起来,划分层次的标准要复杂得多。划分层次不仅要考虑语言方面的标准,而且要考虑社会、历史等方面的标准。语言标准不仅要考虑语音方面的标准,而且要考虑词汇、语法方面的标准。语音方面的标准也不应是单一的,而要考虑能体现该方音语音特点的所有情况。一句话,划分层次的标准是“多元性的”和“综合性的”。(2)语言标准和社会历史标准的关系。方音之间的差异表现在语音、词汇和语法等方面,而这种差异的形成跟社会、历史的发展是紧密联系的。在方言分区中,划分方言区域只需要语言标准,而划分层次则必须坚持语言标准和社会历史标准的统一。(3)区别性特征和综合性特点的关系。“特征”侧重于区别性,“特点”则侧重于独特性。(4)方言现状的结构特点和历史演变的关系。方言分区的问题包含空间的因素和时间的因素,空间因素指的是语言的地理分布,时间因素指的是方言的历史沿革。这两个因素既有密切联系,又有区别,区别在于观察的角度不同,前者是共时的,后者是历时的;它们的研究方法也不同,前者采用系统学分类法,后者采用发生学分类法。汉语方言分区是对现代汉语方言进行的系统性分类。“分区的最终根据只能是现代方言本身的语言事实”,“历史标准是无法直接施之于现代语的,我们能够利用的只是它在现代方言上的投影”。因此,进行方言分区,首先要对现代方言进行共时的对比分析,归纳出共性和个性,使划分出来的方言区域具有必要的与别的方言相区别的共性和个性;然后根据划分层次的标准确定其在方言分区系统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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