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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店楚简道家作品刍议

201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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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郭店楚墓出土的竹简中有三组内容是道家学说,整理者以传世本《老子》为参照,将这三组竹简分为四篇:简长32.3cm、两端修成梯形的39枚为“《老子》甲” ,简长30.6cm、两端平齐的18枚为“《老子》乙” ,简长26.5cm、两端平齐的28枚为“《老子》丙” 和《太一生水》。 “《老子》丙” 和《太一生水》划分的依据仍然是传世本《老子》:文字见于传世本《老子》的划为“《老子》丙” ,文字不见于传世本《老子》的划为《太一生水》⑴ 。1998年5月,《郭店楚墓竹简》正式由文物出版社出版,在海内外产生了极大的轰动,其中最受重视的是“楚简《老子》”,美国达慕思大学专门召开了“郭店《老子》国际研讨会”。国内学者也纷纷撰文讨论楚简《老子》与传世本《老子》之间的关系,其中最突出的是两种对立的意见:一是认为郭店楚简《老子》是优于传世本《老子》的古老传本;⑵一是认为郭店楚简《老子》是传世本《老子》的三种节选本。⑶对这两种对立的意见,不少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反对意见。许杭生《再读郭店竹简<老子>》认为:“简本《老子》甲、乙、丙三组很可能是当时社会流传的多种老子语录或著述中的三组文字,是春秋末年流传下一來的,至战国晚年由后人合编增补成较完整的帛书本《老子》和今本《老子》的。”⑷吴根友《道论在简本<老子>中的地位》认为:“简本《老子》一书中仍有一些战国中期的文字,《老子》一书可能无定本.而只是一个不断被注释的开放文本。” ⑸

一.郭店楚简道家作品的文献意义

如何正确认识楚简《老子》的文献价值,楚简《老子》文本是最可靠的根据。被称为楚简《老子》的出土文献,本来就抄写在不同长度的三种形制的竹简上,这已说明它不是一册(与帛书《老子》有别) ,而是三册道家思想的出土文献。现在称为楚简《老子》,是整理者以传世本《老子》为参照的主观产物,而且“《老子》丙” 与《太一生水》原本就是一册。如果少一点主观性,像对待郭店楚简中儒家思想的出土文献一样,以篇中的某一语词为篇名,可能会更切合出土文献的实际一些。我们说郭店楚简中的道家作品是三册除了竹简形制的依据之外,更重要的是文献的内容依据。唐明邦认为“竹简《老子》甲本,主要论述‘无为’ 、‘无欲’ 、‘居下’ 、‘不争’ 。” “竹简《老子》乙本,……偏重个人思想修养方面的论述。” “竹简《老子》丙本,中心思想在阐述《老子》关于‘道法自然’ 的理论,比甲本、乙本富有思想深度。”⑹我们说郭店楚简中的道家作品是三册而不是一册还有一个历史背景问题。吴根友认为“简本《老子》中仍有一些战国中期的注释文字”⑺  ,这种现象在甲本、乙

本中并没有,这说明甲、乙与丙的历史背景是不同的。另外,“无为” 的“无” 字,丙本与传世本《老子》一样写作“无”,甲本、乙本却写作“亡”,这恐怕不能说是抄手们的书写习惯,而应是一定历史时代在文献语词上的反映。

道家和儒家是起于春秋兴盛于战国的我国哲学史上两大学术流派。儒家圣人孔子修礼乐、述《易》理、作《春秋》,授徒于洙泗,弟子三千,贤人七十,为后世所熟知;而道家“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其创始人老子“犹龙邪” ,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其传承系属亦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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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若现,使人不知其详。就太史公道家“自隐无名” 为说,那道家应源于隐者。按晋代王康珺的说法,隐者有小隐大隐之分,“小隐隐陵薮,大隐隐朝市:伯夷窜首阳,老聃伏柱史。” 最早的有历史记载的道家学者,有老子、老莱子。《史记·仲尼弟子传》:“孔子之所严事於周则老子,……於楚老莱子。” 又《老子传》:“老子者……周守藏室之史也。” “老莱子……著书十五篇,言道家之用,与孔子同时。” 《庄子·天道》:“孔子西(观)藏书於周室,……往见老聃……。” 又《天运》:“孔子见老聃归,……曰:‘吾乃今于是乎见龙。’” 又《外物》:“老萊子之弟子出薪,遇仲尼,反,以告。……老萊子曰:‘是丘也,召而来。’ 仲尼至。” 以上所引说明老子、老莱子应是与孔子同时且长于孔子的两位道家学派的创始人。据郭沂所列道家传承系统⑻,似应为:老子→文子→太史儋→关尹子→黄老学派;老莱子→杨朱→列子→庄子→庄子后学。

道家学派创始人之一的楚老萊子,著书十五篇(或曰十六篇),恐怕在先秦就已散佚,连篇目也不为后人所知。中国哲学史上也很少提及这位孔子曾经师事过的先哲。老子这位为世界所推崇的伟大哲人,在中国哲学史上也众说不一,其人其书成为中国学术史上的最大公案之一。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呢? 仔细研究道家学派的经典——传世本《老子》,对照儒家学派的经典——《论语》,不难发现这两部经典都不是大师本人生前写定的。朱熹《论语序说》引程子曰:“《论语》之书,成於有子、曾子之门人,故其书独二子以子称。” 任继愈《老子新译·绪论》载:“唐兰认为,《老子》书的撰成,应当在《墨子》、《孟子》成书的时期。这因为:仁义并称,《论语》所无,而墨、孟所有;《老子》的文体很像《墨子》中的《尚贤》、《尚同》等篇。” “冯友兰:《老子》是战国时的作品。一则孔子之前无私人著述之事,故《老子》不能早于《论语》。二则《老子》的文体,非问答体,故应在《论语》、《孟子》后。三则《老子》之文为简明之经体,可见其为战国时之作品。” 两部经典都是其后学者完成的,这是共同点。所不同的是,《论语》是问答体,《老子》是经体。前者完整地保留了原创者的思想、观念;后者经、说混在一起,分不清哪是原创者的思想、观念,哪是后学者的解说、发挥,或者新思想、新观念。任何学术思想都有一个发展、演变过程,《老子》成书,当是原创者及后学者思想、观念的高度整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高度整合的著作,当然更受重视。这样,原创者即使另有著述,也便在历史的长河中逐渐流失、散佚。老萊子的十五篇(或十六篇)恐怕就是这样不为后人所知的;如是,老子即使另有著述,或另有传本,在高度整合的《老子》出现以后,便自然流失、散佚了。但在高度整合的《老子》成书之前,老子的著述或者其他后人传本以及老萊子的十五篇(或十六篇)应该是存在的。因此,我认为传世本《老子》是道家后学中佼佼者对道家思想高度整合之作,其作者当是《史记·老子传》中的楚国苦县厉乡曲仁里人李耳。郭店楚简道家作品三册是传世本《老子》成书之前就存在的有关道家思想的著述。《绝智弃辩》(老子甲)、《治人事天》(老子乙)主要论述以道治国、言道家之用,其中无传世本《老子》反映战国时代道家思想的语词,应是春秋道家原创者思想的表述,其作者似可能分别是老子、老莱子,拟或是老子、老莱子的弟子对老子、老莱子思想的表述。《大

一生水》(含老子丙)似为关尹子所作,其“大一” 理论与《庄子·天下》所记述的关尹“主

之以太一” 的思想相一致。

二、老子:道家的治国方略

《绝智弃辩》(老子甲)存简39枚,第1简至32简为上篇,第33简至39简为下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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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论述以道佐人主治国之策,下篇论述佐人主治国之德。

道家、儒家均兴起於春秋晚期。孔子生於公元前551年,卒於公元前479年。据马叙伦考证:“老子生当定王、简王之世。孔子五十一岁见老子,为敬王十八年(公元前502年),盖已八九十岁,其卒年虽不可知,而《庄子》载秦失弔其死,则非不知其所终者也。”(《老子覈诂》第36頁)

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年至前426年)是我国奴隶社会崩溃的时期。由于铁器的广泛使用和牛耕的推广,大大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奴隶主贵族使用奴隶开辟了新的耕地。随着奴隶主贵族之间争夺和买卖田产现象的加剧,土地私有制逐渐发展,奴隶制的土地国有遭到破坏。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开始承认土地私有的合法地位。在土地制度发生变化的同时,劳动者的身份也发生了变化。一些奴隶主贵族为了经营自己的私有土地,不得不改变剥削方式,吸引哪些因反抗奴隶制残酷剥削和压迫而逃亡的奴隶,把土地分块佃给他们耕种,向他们收取一定的实物作为地租,这种剥削方式叫做“与民分货”(《管子·乘马》)。这些在私有土地上耕作的劳动者以一家一户为单位,除从事农业生产外,还兼营一些家庭手工业。他们虽然仍旧被束缚在土地上,然而已取得了一些自由,有自己的经济,有自己的家庭生活,劳动积极性提高了。还有一些奴隶和破产的平民,逃到山林川泽地区,开辟耕地,进行个体生产,他们就更自由一些,后来这些人就成为自耕农民。与此同时,城市也出现了私营手工业主和一些个体手工业者。私营商业也开始兴盛起来。生产力的发展,新的生产关系的产生,奴隶和工奴向农民和手工业者转化,“人”

的社会地位和社会价值逐渐受到重视,如何对待“人”,成为当时的思想家们所考虑的根本问题。

在奴隶制社会经济急遽变化的过程中,私家经济力量远远超过公家,表现在政治上则是王室卑弱,诸侯强大;公室卑弱,大夫强大。过去以分封等级从属关系形成的统治体系废弛了,周王室已经丧失了统治中心的作用,所有的封国(邦国)几乎都成了独立政权。周王室的地位仅相当于一个小封国,只保存了一个“天下共主” 的名义。于是出现了“挟天子以令诸侯” 争当霸主的政治局面。先后有齐桓公(公元前685年至前643年在位)、晋文公(公元前636年至前628年在位)、楚庄王(公元前613年至前591年在位)以及吴王夫差、越王勾践威振天下,号称“春秋五霸” 。想争当霸主的还有宋襄公、秦穆公。在争霸的过程中,一些诸侯国都实行了某些改革,希望自己的国家(邦国)强大,以赢得天下。于是,如何治国,如何得天下,也成为当时思想家们所考虑的重要问题。

孔子面对春秋中叶以后的“礼崩乐坏” 局面,提出“克己复礼” 的主张,要求统治者克制自己的欲望,严格遵守“周礼” 所规定的等级名分。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新形势下,孔子特别强调“仁” ,要求统治阶级内部互相亲爱,并且给人民一些好处。孔子的以“仁” 治国的方略,其具体内容:一是“克己复礼” ,一是“爱人” 。

老子主张以“道” 治国。面对礼崩乐坏的社会现实,对造成社会混乱的机谋(智)、巧

言(辩)、诡诈(巧)、贪婪(利)、用己而背自然(忄爲     )、私心忧虑(虑)给予了彻底否定,提出“利民”、“安民”、“治民” 的政治主张。老子清醒地认识到绝弃机谋和巧言可以“利民” (民利百倍),绝弃贪婪和诡诈可以“安民” (盗贼亡有),绝弃用己而背自然的“有为” 和私心忧虑可以“治民”(民复季子),但却不能治本。治国的根本问题是“人”,这是春秋时期道家和儒家的共识。老子认为人之本性是“朴”,即所谓“真”,主张反朴归真。老子的以“道” 治国的方略,其具体内容就是“视素保朴,少私寡欲”,认为只有活其人之本性以大其真,轻其私心以减少欲望,便可把国家治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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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智弃辩》(老子甲)是一篇阐述道家原创者治国方略的“经文”,虽然有道论的内容,但道论是从属于治国方略的。简文在提出以“道” 治国的方略之后,先论述如何以道佐人主治国之策(上篇),再论述佐人主治国之德(下篇)。第2简至第5简言能为百谷下,是以能为百谷王。这是一个比喻,是论证以“道”治国的经验性依据。这个比喻的实质就是论证要治理好邦国,必须以圣人(古代贤明的统治者)为榜样,从大自然的不争现象中获得啟示,不争能,不争功,“以其不争也,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第5简至第6简言知足之为足,此恒足矣(自知满足的所谓“足”,这是永远的满足)。这是道家原创者对“无为” 思想的正面表达,是以“道” 治国的理论依据。第6简至第8简言果而不强,其事好。什么是“果而不强” ,就是“果而弗伐,果而弗骄,果而弗矜” (取得成功而不自夸其能,不以傲慢态度待人,不骄矜自负瞧不起别人)。只有这样才能把国家(邦国)治理得尽善尽美(其事好)。这里所论述的是以“道”治国的原则。第8简至第10简言长古之善为士者必微妙玄达深不可识(上古善于佐人主的得道之士,必定幽微、精细、神妙、通达而深不可识)。这是对佐人主治国者的要求。以“道” 佐人主治国的人,应以“长古之善为士者” 为榜样,不然是不能胜任的。第10简至第18简从三个方面论述以“道” 治国必须以“圣人” 为榜样。老子的“圣人” 是扬弃了异化的自主体,是不受外物诱惑、身体和精神获得和谐发展的得“道” 的人。简文指出:“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圣人能帮助万物自然发展,而不向万物索取。)“圣人犹难之,故终亡难。”(圣人由于重视困难,所以始终没有困难。)“圣人居亡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圣人守持无为之道而事事,实施以德感化而使其效法。)只有像圣人那样,才能把国家(邦国)治理好。第18简至第32简从七个方面论述侯王只有以“道”治国(邦国),才能得天下。侯王,即各诸侯国的统治者。简文指出:“朴虽微,天地弗敢臣。侯王如能守之,万物将自宾。”(朴虽然隐匿而细微,以天地之大却不敢支配它。侯王如能守道保朴,天下百姓将会自动地喜而服从。)“卑道之在天下也,犹小谷之与江海。”(谦卑之道在天下,如山间小水流在江海里样,自本而末,末而不离其本。)“国中有四大安,王居一安。”(宇宙之内有四大,守道之王居其一。)“天地之间,其犹橐籥与? 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天地之间,不正像排橐和乐籥吗? 中空、荡然任自然而不困窘,动而万化愈出。)“至虚,恒也;守中,笃也。”(心中不着一物的无私无欲,贵在长久;保持内心的无欲清静,贵在专一。)“为之於其亡有也,治之於其未乱。” (工作要做在可能发生问题而未发生之前,治理要在可能发生混乱而末发生之前。)“以正治邦,以奇用兵,以亡事取天下。” (以不偏邪之正道可以治国家,以出奇制胜的策略可以用兵,然而这些却不能取天下。要想取天下,只有使人民安居乐业不受战事的祸害,人民才能拥护你,你才能取天下。)以上是上篇的内容。下篇论述佐人主者之德。第33简至第35简言含德之厚比於赤子。第35简至第37简言知足不辱,知止不怠。第37简言弱也者,道之用也。第37简言功遂身退,天之道也。全篇论述的中心是以“道” 治国。

《绝智弃辩》(老子甲)在传世本《老子》(含帛书本《老子》)成书时,已全文溶入。在溶入时,道家后学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新的社会问题,对原创者的思想进行了新的诠释。因此,在传世本《老子》中,已不复存在《绝智弃辩》(老子甲)原来的序次,就连字句和语序也有改动,这应视作道家后学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对原创者的修正。这种修正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发展。这种修正或者发展,是带着时代印记的。比如《绝智弃辩》的第1、2简的简文,在王弼《老子》中为第十九章,原创者所提出的“绝弃” 三论,第一、三论中的“智” 、“辩” 和“忄爲     ”、“虑” 分别为“圣”、“智” 和“仁”、“义” 所代替;第三论与第二论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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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位置,为了与“绝仁弃义” 相配合,“民复季子” 变成了“民复孝慈” 。清代魏源《老子本义》将王弼本《老子》第十七、十八、十九章合为第十五章,引陆希声曰:“太古有德之君,无为无迹,故下民知有之而已。德既下衰,仁义为治,天下被其仁故亲之,怀其义故誉之。及仁义不足以治其治,则以刑法为政,故下畏之。及刑法不足以服其意,则以权譎为事,故下侮之。此皆由诚信递降,故渐有不信,若夫在上者行不言之教,而及其成功,百姓各遂其性,皆曰我自然而然,则亲誉畏侮之心不生于世矣。”陆氏将中国先秦社会的发展,分为德治、礼治、法治三个时代,传世本《老子》所反映的时代,是“刑法不足以服其意,则以权譎为事”的时代,面对这样的历史时代的要求,道家主张“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如是则“亲誉畏侮之心不生于世矣”。《绝智弃辩》(老子甲)与传世本《老子》所反映的是两个不同时代道家的政治观点。前者是礼治走向衰落时代(春秋时期)道家原创者的政治观点,后者是法治时代(战国时期)道家的政治观点。

三、老莱子:言道家之用

《治人事天》(老子乙)存简18枚,以为道、守道为中心言道家之用。第1简至第8简论述为道者要自损、贵身。第9简至第18简论述守道治国必须坚持“清静” 的原则。

道家原创者言道家之用是以“治人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