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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僧兵的研究

2013-01-30

一个以好斗著称的僧兵,因其所获得的荣誉而被“高瞻仰视”。事实上,一个不打架的僧兵,或者不能在打架中占上风的僧兵只是一个穿衣服的僧兵。

僧兵之打斗有几种类型。首先是一种我称之为挑战,一般在寺院里单独发生。并且和格斗者任何个人的不满与争吵无关,其目的是想看哪一个格斗者更强。挑战中的成功者能比其他任何成就提高僧兵的威望。通常来说。这种类型的格斗只在两个僧兵间进行。但在极少的时候,人数会增加些。双方同样是2个或3个。

所谓挑战,就是怂恿一个僧兵向同一寺院中另一个更有声望的僧兵请战;假如他同意、他们便安排时间、地点进行“比赛”。地点通常在一个远离寺院的荒地,对所用的兵器类型并没没硬性的规定。比赛可以单个进行,也可以有其他僧兵旁观。正如我在前面提到的,两个格斗者之间并没有什么敌意.他们常常一块到“尊贵之地”像老朋友一样聊天。尽管如此,比赛一旦开始,就要持续到格斗者的一方认输,并且说他甘拜下风:或者其中的一个受到严重伤害而无法继续格斗才作罢。这些格斗常常会严重伤害对手,有时甚至死亡。假如格斗以一方死亡而告终,另一方僧兵便会受到寺院和世俗双方的惩罚。

为了说清挑战是怎么回事,我举一个例子。这事发生在色拉寺的两个僧兵之间。其中之一便是诺囊的朋友。诺囊的朋友曾和色拉寺康区康村的3位僧兵有过一次非挑战性的格斗,在那次格斗中失去了他的有臂。有一次,他突然心血来潮,决定向来自曾经伤害过3个僧兵的那个康村的一个著名僧兵挑战。以重新建立起他的尊严和价值。那个僧兵接受了挑战,他们安排好时间和地点。最终的结果是那个独臂僧兵杀死了他的对手。这样,事情便秘而不宣,但这显然是个例外。

可以想象,挑战也是有寺际间的.这在表面上至少可以成立。僧兵常常用欺骗手段使寺际间的格斗像挑战一洋。当某个寺院的某个僧兵出名后,其它寺院的僧兵便会决定检验一下他是否名副其实。由于他们不能公开向他挑战.便采用另一种方法。挑战者在一个伏击点等着他,当他们相遇后,这个僧兵便试图用语言进行挑逗,假如“受骗者”看重他的名誉的话,他便需要一点鼓励。因为在真正的挑战中,并没有私人的恩怨。并且格斗者的人数是相等的。这仅仅是用来检验哪一个格斗者更强些。

我的访谈者曾经看到过两个僧兵因“敌意”而进行的格斗。但当其中的一位甘拜下风后,他们便成为朋友一块走了。我的访谈者也曾听到过许多类似的事情。

僧兵间另一种类型的格斗也许会发生在这样一段对话之后:

I:我的口袋里有一把弯皮刀,想在你的前额上画一个如来,朋友。

Ⅱ:我既不需要弯皮刀,也不需要竹简,只用牙齿和指甲,就能剥你的皮;我的朋友。

僧兵常常和俗人格斗。他常常是并不认识所介入的有关各方,便加入势弱的一方格斗。这是一种为俗入所欣赏的品性。但更通常的,僧兵却是个教唆者。

僧兵与俗人、僧兵之间格斗的很大一部分,随僧兵的同性恋倾向而定。这便是他们最声名狼藉的品性——诱拐幼童、甚至成人搞同性恋。在藏区的僧人,尤其是僧兵中,同性恋有着和我们社会中婚前性行为相似的情况:被认为是不道德的,却传播很广。而在藏区的俗人当中,同性恋是极其堕落的代名词,并且几乎没听说过。

诱拐是这样开始的;僧兵和一个长得像女孩的男孩聊天;假如男孩不接受他的建议,僧兵也许强行带走那个男孩。除非僧兵事先跟朋友打过招呼要用他们的房子,否则他只得把男孩带回寺院以便“隐居”。如果可能的话,男孩被迫在那儿过夜,因为寺院和拉萨间的路程(以拉萨与三大寺为例)都不近。僧兵门最愿意从贵族中寻找男孩以实现他的愿望,一些僧兵甚至以搞贵族之子而闻名。也有僧兵和成人,甚至是在政府中任职的贵族搞同性恋的。

由于僧兵的受害者害怕报复。僧兵能继续这种行为,但更多的原因是谁也难以启齿说曾经是个娈童。在西藏,主要的污名是针对“受害者”或自愿的参与者,而不是针对作恶的人——僧兵。我们知道在我国,在自愿或强迫的同性恋中,同类的污点是多么的强大,而在西藏,当受害者是俗人时;这种偏见似乎更厉害。

然而按照僧兵行为的两重性,他诱拐幼童并不是其必须的一面。僧兵也以他们对娈童的慷慨而闻名,尤其对处于低阶层的娈童来说,这部分抚慰了他们的耻辱感。

既然有了这简洁的背景交代,同性恋关系的争斗便明显了。僧兵以格斗形式决定谁获得一个自愿的娈童。因为这些格斗是自发而公开的.因此当僧兵被寺院的管理人员抓获、惩罚时,同时针对格斗者和搞同性恋者也就很普遍了。

搏斗通常发生在俗人试图躲避诱拐的时候。学校的学生是僧兵的首选目标,并且主要在每天放学后的这段时间,当学生被告知僧兵在等他们时麻烦就来了。他们便有计划地反守为攻,所有的学生都带小的铅笔刀用以削铅笔,这样他们便有了一种“武器”。假如学生能成功地把僧兵弄倒,他们会给僧兵造成极严重的伤害,我的访谈者便知道好几例僧兵被杀的例子。当然通常并非如此,学生们一般结伴而行,遇到僧兵时便扔石头把他们哄走。

(我们僧兵)是外墙,(其他僧人)是内财。

这个僧兵的谚语扼要地阐述了僧兵在藏区寺院结构中的主要作用。僧兵是寺院的支柱。他们在寺院从事主要的体力劳动——建新房、熬茶、到各地做生意。在拉萨传大召和传小召会期间,哲蚌寺的僧人负责维持拉萨市的秩序。寺院警察力量的头头即协敖,他手下有许多从僧兵中招募的侍从,他们在两个宗教节日期间充当警察。僧兵侍从穿着僧兵的全套衣装,在康区,宗教活动期间,僧兵也作警察,僧兵走在队伍的前面,以拨开路上的拥挤入群,他们也穿着僧兵的全套行头,同时也包括耳发。他们按照各自所属的教派戴帽。

僧兵的护卫作用在没有宗教活动期间也不停止。当寺院的宗教首领必须到一个很远的地方旅行时,僧兵便作保镖,这时候他常常穿旅行服装而不是宗教服装。另外,贵族和商人也常在旅行时雇用僧兵作保镖。

僧兵可以作新入寺僧人的老师,但他们把受托之人送到正式的老师那儿去学习,以回避他们作为老师的教学任务。这种教师角色的变异并不奇怪。教师的观念是一个寺院体系得以存在的基础。对他的学生来说,就是老师、持戒者、托管人和寺院社会体制的体现。在这里,年轻僧人找到爱和永久性的感觉,而这在世俗世界中是从他父亲和叔叔那儿得到的。因此,未来僧人的父母便试图为他们的儿子找到一个亲戚充当教师的角色。假如真有这佯的亲戚,不管他的知识水平怎样.孩子大部分会在他的监护、教导之下。就这样,通过他的亲属关系,僧兵便成了教师了。

僧兵是属于年轻人的。一到40岁,他们便“退役”并从寺院体系中吸收新成员。退役的僧兵中,有些进入了寺院的统治集团,成为掌堂师(浴称铁棒喇嘛),有些作为白恰瓦(正规的学经僧)——学习高级教义的僧人,但大部分进入了僧人主体的行列——卓麦之中,他们不读高深的教义,但仍留在寺院里。有时.僧兵也有以其作为佛教学者的博识而闻名的。

(我的)访谈者听到过不少这样的例子,以前的僧兵成了寺院堪布:甚至成为得道者了。

尽管僧兵们不断触犯寺院的基本戒律,当寺院意识到“罪犯”时就惩罚他们——通常用鞭子打屁股。这种惩罚不很重,但也不流于形式以至鼓励僧兵继续我行我素的,寺院允许僧兵继续存在,僧兵继续想呆在寺院里的缘由值得注意。

僧兵的成员并不离开。它的问题也在寺院内部解决。寺院是个封闭的体系、只有很少的僧人;也许仅占百分之二、三的比例脱离寺院体系。这种忠诚好像有几种原因。首先,僧人的威望是显赫的。僧人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