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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宋代中外朝贡关系与朝贡制度

2013-01-30

颁之。至则图其衣冠,书其山川风俗。有封爵礼命,则承诏颁付”[2](卷163)。除礼宾事宜外,还负责记载、图绘朝贡国的风俗民情。客省“掌国信使见辞宴赐,及四方进奉、四夷朝觐贡献之仪,受其币而宾礼之,掌其饔饩饮食,还则颁诏书,授以赐予”[2](卷166)。所谓国信使,政和二年(1112)以前主要指辽国使臣,自该年起宋朝升高丽使为国信使,隶于客省。此外,还有四方馆使在贡使参加郊祭、大朝会时,负责安排其位次,引进司使掌“臣僚、蕃国进奉礼物之事”等[2](卷166)。

在地方,外国贡使入境的州县,皆设馆驿安置来使,当地军政长官负责接待事宜。如元丰年间,贡使入境后“迓以兵官,饯以通判,使副诣府,其犒设令兵官主之”[2](卷119)。在设置市舶司的港口,市舶司官员参与具体接待事务。宋朝政府规定,贡使抵达后,州县地方官员须“录其国号、人数、姓名、年甲及所赍之物名数,申尚书礼部鸿胪寺”。贡使的行程安排及沿途的接待、供应等,也要记录在案,一并上报。对初入贡者,应“询问其国远近、大小、强弱,与已入贡何国为比”,上奏朝廷[11](卷78)。然后,派押伴官护送贡使至京城。贡使往返沿途的供应由所经州县负担。

宋承唐制,在东南沿海城市穆斯林较为集中的地区设立“蕃坊”,由蕃长具体管理。北宋前期,“招邀蕃商入贡”,是广州蕃长的重要职责[5](卷2)。《宋史》卷490《大食国传》载淳化四年(993)大食国王应广州蕃长之招,遣使来华朝贡。其表文中有语云:“昨在本国,曾得广州蕃长寄书招谕,令入京贡奉,盛赞皇帝圣德,布宽大之泽,诏下广南,宠绥蕃商,阜通远物。”

综上所论,北宋前期因统治者注重朝贡的政治功能和象征意义,导致了中外朝贡关系的扩大和朝贡贸易的发展。此后历南宋之世,统治者从实际需要出发,逐渐限制朝贡贸易的规模,朝贡的经济因素有所增长。与此相适应,朝贡制度日益完善,从中央到地方皆有朝贡事务的组织管理机构,其相关制度多为后世所本。

参考文献:

[1]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

[2]脱脱,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3]李金明,廖大珂.中国古代海外贸易史[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5.

[4]马端林.文献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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