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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宋代“稻麦二熟”说

2013-01-18

一些地方官也劝民种麦,晓以利害,以提高农民对种麦之利的认识。如《宋史·食货志》载余杭知县赵师恕“劝民杂种麻、粟、豆、麦之属……使之从便杂种,多寡皆为已有”。黄震在《咸淳七年中秋劝种麦文》文中说:“近世有田者不种,种田者无田,尔民终岁辛苦,田主坐享花利,惟是种麦不用还租,种得一石是一石,种得十石是十石,又有麦秆,当初夏无人入山樵采之时,可代柴薪,是麦之所收甚多也。”[12]方大琮《将乐劝农文》也说:“汝知种麦之利乎?青黄未接,以麦为秋,如行千里,施担得浆,故禾则主佃均之,而麦则农专其利。”[13]这是促进稻麦两熟制在长江流域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自然条件来看,南方地势低洼,雨量充沛,总体上说来是宜稻不宜麦,但在一些排水条件较好的丘陵缓坡地带,及干旱少雨年份,麦作可能比稻作有更好的收成。也说是说,不宜种稻的地方或年份往往适宜于种麦。这也就是宋代各级政府在干旱之年极力推广种麦的主要原因。

从文化传统来看,中国农业自古以来便有“杂种五谷,以备灾害”的传统。宋代的许多劝农文都劝告农民,因地制宜进行种植,“高者种粟,低者种豆,有水源者艺稻,无水源者播麦。”又“有水者为田,其无水之地可以种粟麦……粟麦所以为食,则或遇水旱之忧,二稻虽捐,不至于冻馁也”。[14]而在干旱的年份,水稻歉收,地方官员们更致力于种推广麦类杂作。比如,《宋史·食货志》载宁宗嘉定八年(1215),由于“雨泽愆期,地多荒白”,余杭知县赵师恕劝民杂种麻、粟、豆、麦之属。有时这种作法的确可以起到救荒的作用。元代江西抚州人危素(太朴,1303-1372)在《暮冬》一诗中写道:“种稻南谷口,凶岁囷仓虚,晚值老农语,出口三嘻吁,幸有髙亢田,种麦给群需,有麦且勿忧,无麦将焉如。”[15]

麦作在南方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来自于麦子本身。由于麦子可以越冬,可以利用秋收之后,空闲的土地进行种植,并且在青黄不接的夏季收成,起到“继绝续乏”的作用,这对于过去单纯种稻的稻农来说,无疑是个额外的收成。而当这种收成成为一种依靠,一种指望,稻收之后种麦,也就成了一种习惯,以至于欲罢不能。[16]这也就是稻麦复种在南方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1]戴复古:《石屏诗集》卷1,四部丛刊本。

[2]王象之:《舆地纪胜》卷57《荆湖南路·郴州》,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1年,第552页。

[3]陈侠:《西塘集》卷3《惠州太守陈惠公祠堂记》,四库全书本。

[4]苏轼:《苏东坡全集》上,北京:中国书店1986年影印本,第508页。

[5]吕本中:《东莱先生诗集》卷12《连州行衙水阁望溪西诸山》,四部丛刊本。

[6]范成大:《石湖居士诗集》卷14《宜斋雨中》,四部丛刊本。

[7]北宋元祐六年(1091),苏轼在《乞赐度牒籴斛斗准备赈济淮浙流民状》提到两组粮食的价格,一组是粳米每斗计一百一十八文有畸,小麦每斗计五十四文有畸。一组是粳米每斗八十文,小麦每斗六十文。这两组价格中,小麦的价格都明显要低于粳米。(《苏东坡全集》下,第532—5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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