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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北朝的“市”:制度、行为与观念

2013-01-17

质言之,这一问题的产生是用今人逻辑、理论取代古人逻辑的结果,是现代逻辑泛滥、误用的结果。这与19世纪以来现代学科体系的建立、研究领域的分割有着不解之缘。随着19世纪现代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的学科的出现,研究对象亦开始被分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三大部分,并成为各学科的领地[180]。后由三个学科、三块领地又衍生出三种不同的视角。

史学受其影响亦渐形成相互区别的若干领域。这些全是现代社会的产物,与古人的生活世界、思维逻辑并不相干,但由于历史资料不会站出来说话,不会证伪,史学成为现代逻辑任意践踏之地。将“市”的研究局限于经济史之内就是一例。我们需要深刻反省自己所使用的理论框架、思路的适用性,充分注意研究者知识结构与研究对象间的区别。张光直先生说过的一番话值得再三回味,他说:

学问研究的对象与研究它的学问,在道理上应当是水乳交融合作无间的,在实际上却常常处扞格相对的地位。所以如此者,是由于二者之主从地位,在学术界中常与现实相颠倒的缘故。学问研究的对象应当是主,而研究它的学问应当是从;研究的范围、方法、轻重,都应随所研究的对象需要而定。但作者们作学问作久了,常误以为自己的传习为中心,不知不觉的要求客观的世界跟着自己这行学问的传统与习惯走[181]。

他所揭示的现象普遍存在,对中国学者来说,问题更严重的地方在于这套现代逻辑与理论均是舶来品,虽然它们现在已通过二十世纪的新式教育牢牢地支配了我们的头脑,但是这套理论与逻辑原本来自西方,产生的背景是西方的历史经验与文化实践,与中国古代的历史、实践、观念、逻辑判然有别。对此若无自觉危害更大。尽管我们已为其支配,但若能清醒地意识到两者的差异,意识到我们与古人间的隔膜与距离,采取“同情之了解”与“体贴入微”的观照或许可以接近古人的世界,展示其生活面貌与生活逻辑,进而认清我们是如何由悠远的时代一天天地走过来的。

具体到要走出“市”之类问题上的研究困境,经济人类学“实质论派(Substantialism)的一些思路及见解能带来些启示。

这批人类学家从认识论的角度反思西方的“经济”观念,力图揭示西方经济模式的文化局限性。他们基于文化相对论,参与到被研究者的社会与文化世界中,从文化的内在逻辑看待文化与制度,在西方之外的社会建立了一种文化内部的逻辑,强调非西方社会、经济,社会与本土文化的多重组合。他们的研究提醒我们,在全球化渗透之前,非西方社会中的经济(生产、交换与消费)不是独立的现象,而是社会制度、文化观念形态、行为规范、道德准则、宗教信仰的综合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对非西方社会市场的研究证明“社会关系在市场中与经济的其他方面同等重要”[182]。

尽管这些人类学家没有研究过中国,更没有研究过中国历史,上述北朝的事例表明其思路具有诱人的潜力。

其次,研究者不仅要注意古今之别,还应看到古人的世界也不是一致的,存在不同的立场。我们必须仔细辨别研究所凭依的史料所隐含的立场,不能为史料作者的好恶、选择所迷惑。为此,需搜集多种资料,包括不同立场的作者的作品、属于“无意史料”的考古资料等,这样才能唤起历史上被压抑的声音、纠正被扭曲的画面,展现当时社会的复杂面貌。

注释:

[152]《魏书》卷19中《元澄传》,页476。

[153]《北史》卷24《王晞传》,页890。

[154]《隋书》卷75《何妥传》,页1710。

[155]《北史》卷81《儒林传》序,页2708。

[156]参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页107、111;瞿同祖:《中国法律之儒家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1981年版,页337-345论之甚详。

[157]详参瞿同祖上引书,页270-303。

[158]《北齐书》卷45《乐逊传》,页612。

[159]《魏书》卷111《刑罚志》,页2871。

[160]详参《晋书》卷69《刘隗传》,页1837;卷72《郭璞传》,页1902;卷28《五行志》中,页840。

[161]如《魏书》卷7下《高祖纪》,页164,太和十二年(488年)九月诏;《周书》卷5《武帝纪》,页65,保定元年(561年)七月诏,等等。

[162]《汉书》卷23《刑法志》,页1079。

[163]见《司马法·天子之义》,《四部丛刊》初编本,卷上,页3下。

[164]《魏书》卷111《刑罚志》,页2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