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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走马楼吴简中的“调”

201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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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走马楼吴简中的“调”

【内容提要】汉代的“调”除了按户或根据赀产征收外,还有多种途径,如按田亩、按奴婢数量等等,为“正税”以外各种苛捐杂税的通称。史书中并没有关于孙吴进行赋税改革的明确记载,孙吴赋税非常繁重,对东汉赋税制度多有保留。走马楼吴简中的“调”应该属于苛捐杂税性质,与曹魏实行的制度化之户调不同。

【关 键 词】走马楼吴简/户调/算赋/赀/苛捐杂税

走马楼吴简整理者在《文物》1999年第5期上公布的一些资料,内容涉及三国时期孙吴统治区域内经济制度和社会组织中的许多重要方面,弥足珍贵。其中关于“调”的资料,关系到对孙吴赋税制度的认识,因此引起学术界很大兴趣。尽管高敏和王素等先生先后发表文章,(注:有关学者的文章将在下文引述他们的观点时具体提到,在此从略。)对这一问题加以探讨,但至今尚未形成共识,本人不揣冒昧,在此略表浅见,如有方家赐教,笔者将不胜感谢。

一、问题的提出及研究进展

《文物》1999年第5期发表了王素、宋少华、罗新撰写的《长沙走马楼简牍整理的新收获》一文,将吴简中出现的“调布”、“调麻”等称为“户调”。由于该文属于吴简整理者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其中的观点并没有展开论述。

随后,高敏先生在《郑州大学学报》2000年第3期发表《读长沙走马楼简牍札记之一》,对“户调”说提出了质疑。高先生根据吴简中涉及算赋征收的资料,指出:“既然孙权时期明确地实行了汉代的口钱、算赋制度,那么作为取代口钱、算赋制度的‘户调’制就不可能实行。因为二者是同一种税,区别在于一按人口数量与年龄的不同征收现金,一按户征收绢、绵等实物而已”;而且,《新收获》一文所引用的吴简,“不见一枚简牍中有‘户调’二字”。因此,高先生认为,吴简中出现的“调”当属于用暴力巧取豪夺的“横调”与“杂调”,而非正常的户调。

针对高先生的质疑,王素先生在《历史研究》2001年第4期上发表《吴简所见“调”应是“户调”》一文作为回应,指出:“户调为按户征收实物,口钱、算赋为按人征收现金,二者存在很大的不同,不能根据后来户调取代口钱、算赋,而简单地将二者视做同一种税。至于二者合并为一种税,由于存在很大的不同,更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而吴国则始终处于这个过程之中。因此,称吴简所见的‘调’为‘户调’,是没有问题的。”

尽管两位学者关于“调”的看法针锋相对,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他们都注意到孙吴与两汉赋税制度的关系,认为吴国在很大程度上承袭了汉制。然而在具体论述中,他们都没有对有关的“汉制”作更多的考证与分析。

如所周知,著名史学家唐长孺先生早在四十多年前,曾有专文研究魏晋户调制及其沿革情况,并以相当大的篇幅探讨了户调制的起源问题,尤其是两汉时期的“调”。要研究走马楼吴简中出现的“调”,唐老的有关论述极具参考价值,不容回避,(注:唐长孺:《魏晋户调制及其演变》,该文见于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丛》,三联书店1955年版,第59-84页。)但时隔近半个世纪,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史料;而且,即使是原有资料,也难免有疏忽遗漏的地方,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必要对唐老当年的有关结论重新加以讨论。

二、两汉时期的“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