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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内外”之际与“秩序”格局:兼谈宋代士大夫对于《周易·家人》的阐发

2013-01-17

自古家国兴亡,莫不一本于女。……女贞,则无往不正也。故家人以女贞为利。……夫治乱自家始,家治自女贞始。 [40]

“家国兴亡,一本于女”的说法,似乎凸显出通常被认为卑弱之女性的能动作用,较“凡家人之祸,未有不始于女子者也”的说法略显中正。但究其实,“女贞,则无往不正也”、“夫正者,身正也;女正者,家正也”,其潜台词都预设女性自身道德被动而不易“正”;如若主家事之“女正”,则家内教化风气必然会“正”。

与“正”直接相关的,是所谓“正位”。 程颐在解释“《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一段时说:

男女各得其正位也。尊卑内外之道正合天地阴阳之大义也。 [41]

张栻在为吕祖谦《阃范》所作序言中,开篇即云:

天地位而人生乎其中,其所以为人之道者,以其有父母之亲、长幼之序、夫妇之别,而又有君臣之义、朋友之交也。是五者,天之所命,而非人之所能为。有是性则具是道,初不为圣愚而损益也。 [42]

这就是说,“位”是随天地而来,既成且固定的。人生存于天地之间,只能顺乎其道而恪守其序。唐代孔颖达《周易正义·家人》中,说“尊卑有序,上下不失而后为家道之正”,这就是“正位”的实际含义。

“正位”一词,突出了秩序格局中逐个位次的肃正不苟。唐代后期的李翱,在其题为《正位》的文章中说:

善理其家者,亲父子,殊贵贱,别妻妾,男女高下内外之位,正其名而已矣。古之善治其国者,先齐其家,言自家之刑于国也;欲其家之治,先正其名而辨其位之等级。名位正而家不治者有之矣,名位不正而能治其家者未之有也。 [43]

看来,这里的“位”指的是“名分”、“名位”。“正位内外谓名分” [44] ,“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45] 。“正位”建立在“别异名分”的基础之上。通过“别异”这种分化性的强制力,使群体得以组织成为一个层次性的秩序结构 [46] 。

儒家学者们通过对于《家人》的阐发,组接出了一串理想形态下的链条:女正——家道正——天下正。而当付诸实践时,这组链条的作用形式实际上是:正女——正家道——正天下;链条运转的推动者,则首先是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己任的男性士人。这正如杨万里所说:“女非自正也,盖有正之者。孰正之?男也。正女以男,正男以父之身,正身以言行。” [47] 宋代盛行的家训族规,社会上流传的诸如“教妇初来,教子婴孩”、“妇训始至,子训始稚” [48] 一类谣谚,都使我们注意到“正女”的努力。

(三)

宋代的士大夫们对于感召“和气”与振饬“纪纲”两轴有着特殊的关心。贯穿这两端的,实际上是对于“礼治”秩序的追求。所谓“和气”,是指天地阴阳上下内外之间的和谐;所谓“纪纲”(纲纪),是指维持特定秩序的制度法规。司马光曾经说,“何谓礼?纪纲是也”;并且说:

文王序《易》,以《乾》、《坤》为首。孔子系之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言君臣之位犹天地之不可易也。……故曰礼莫大于分也。

夫礼,辨贵贱,序亲疏,裁群物,制庶事,非名不著,非器不形;名以命之,器以别之,然后上下粲然有伦,此礼之大经也。 [49]

这里所强调的名分位置固定、“上下粲然有伦”的内外秩序,是感召和气的基础;而这种秩序,又必须以“纪纲”来维持、通过“纪纲”来体现。这正是朱熹对孝宗皇帝说过的:“一家有一家之纲纪,一国有一国之纲纪。” [50]

北宋中期,程颢在回答“如何是道”的问题时说:“于君臣父子兄弟朋友夫妇上求。” [51] 这是要通过对于秩序关系的体认来把握“道” [52] 。释《归妹》卦,程颐反复讲“夫妇常正之道”,讲“男女之际,当以正礼”;称“男女有尊卑之序,夫妇有唱随之礼,此常理也”。视男尊女卑为“序”,视夫唱妇随为“礼”,并将其认定为“常理”、“可继可久之道”。 南宋初年,张浚释《家人》卦说:“家人,以礼为本。” [53] 作为内外纲纪的礼制规范,渗透于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之中。

从这里,我们又想到宋人的“内外观”。现实与理念的交错,使得“内”与“外”的界定颇不容易。就其宽松意义而言,与“家”、“家道”有关的一切皆可能被认定为“主内”者有理由过问的事务。“内”“外”之间界域的认定,并非完全取决于由门户构成的空间位置;女性跨越内外的活动是否能被认可,归根结底决定于亲亲尊尊的礼制规范,决定于当时需要维护的整体秩序格局。这里的关键不仅在于女性是否曾经介入家门之外的事务,更在于她们自身是否安守“名分”,她们的举措是否有利于召内外和气、立上下纪纲。守名分而保秩序,即可以被纳入“妇道”之列,被认为合于“礼”而居位“正”。

三、“正家”与“治天下”

(一)

程颐、朱熹等人对于《周易》的解释,基本上继承了王弼以来讲求义理的思路。但即以《家人》卦为例,我们又可以看出宋儒在阐释方面的侧重与发展。

据《周易正义》 [54] ,“家人,利女贞”条,王弼注云:

家人之义,各自修一家之道,不能知家外他人之事也。统而论之,非元亨利君子之贞,故利女贞,其正在家内而已。

孔颖达疏:

正义曰:家人者,卦名也;明家内之道,正一家之人,故谓之家人。利女贞者,既修家内之道,不能知家外他人之事,统而论之,非君子丈夫之正,故但言利女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