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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新蔡葛陵楚简札记

2013-01-15

最后一字作者认为囊中从“木”从“辛”,不确。谛审简文照片,似乎从倒矢。矢在皮囊中,应释为“箙”。此字繁体见于曾侯乙墓竹简中,详参《楚系简帛文字编》360页。《说文》“箙,弩矢箙也。”《周礼·夏官·司弓矢》“中秋献矢箙。”郑玄注“箙,盛矢器也,以兽皮为之。”此字在简文中用为人名。

12,甲三380 △尹

△字作者仅严格隶定,字从“戈”从两“×”。△或从△之字又见于如下楚文字中:

既(从刀)于△(从又) 甲三363

山陵不△(从止) 楚帛书

曰班(闲)车△ 上博简《周易》

楚帛书中的这个字许多学者都释为“疏”。上博简《周易》中的这个字廖名春先生曾做过如下考释:

“△”,帛书易经本、帛书易传《昭力》引、王弼本作“卫”。“△”字从爻从戈,戈与卫一为歌部,一为月部。爻与卫声同,韵一属宵部,一属月部,主要元音同。疑音近相同。(《上海博物馆藏楚简〈周易〉管窥》,《周易经传与易学史新论》,52页,齐鲁书社2001年)

上博简《周易》中的这个字极为重要,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因为上博简中的这个字今本、帛书本均作“卫”。也就是说“△”与“卫”是异文,它们之间的关系不外乎三种:异体、通假、同义。根据这一点,我们还是倾向于把楚帛书以及葛陵简中的△及从△之字读为“卫”。葛陵简中的“卫”为地名。

13,乙一15 一青义

又见于乙二38。“义”字写法特别,“羊”在下,“我”在“羊”之上。此种写法的“义”又见于包山129号简,释法很多。我曾写过一篇小文考释此字为“羝”。(《包山一二九简释文补释一则》,《华学》第六辑94页)现在看来是错误的,特此更正。“一青义”作者读为“一青牺”是正确的。

14,乙四98 郑卜子求(从心)以弁(从三黾)页之△为君三岁贞

△作者仅作硬性隶定。此字应分析为从“黾”、从“田”、从“雟”。在释读这个字之前,我们先看一下九店楚简、包山楚简中一个从“田”从“崔”的字。此字李家浩先生考释如下:

此字从“田”从“崔”。“崔”是“雟”字所从的偏旁,与“崔嵬”之“崔”非一字。……简文“崔(下从田)”有可能是“雟(左从田)”字的异体。“雟(左从田)”见于《集韵》卷二齐韵,即“畦”字的重文。《楚辞·离骚》“畦留夷与揭车兮”,王逸注:“畦,共呼种之名。……五十亩为畦也。” ……

根据李先生的考释,“雟(左从田)”字的重文是“畦”。△从“黾”“雟(左从田)”声,应当释为“蛙”(与从“黾”、“圭”声之字为异体)。“蛙”在简文中能否读为“卦”,待考。

15,零352 於成△(祼)录(上从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