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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六朝疆域与政区述论

2013-01-15

建置政区是为了治理疆域。对于六朝统治者来说,这是巩固统治的直接需要与重要手段。六朝的政区建置与政区制度处于由盛汉型向盛唐型的过渡阶段[14],既不同于前此之秦汉,也不同于后此之隋唐,并异于同时之北方政权。概而言之,六朝政区表现出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其一,政区层次增多,制度上是州郡县三级制,而事实上都督府凌驾于州以上,俨然为最高级行政区,于是形成了府、州、郡、县四级制。东晋南朝又有太守、内史、相都督区,也具备一定的政区意义,层次在州之下、郡之上。“此种都督制度之运用,在当时甚为成功;在后世多所仿袭,如唐中页以后之节度观察使制,与明清时之都督制,皆显例也。”[15]

其二,地方政权多实行双轨制,即州、郡开府者,长官虽为一人,僚佐别为两系(府吏与州、郡吏)。又府吏由中央除授,并以外籍为原则,州吏则辟用本地人士。

其三,政区的建置十分混乱,这表现在多方面,如置废无常,分合不定,升降、改名、迁治频繁等,又政区的建置单位不断增加,到了南朝后期,已经呈现出严重的滥置倾向。兹表列各时期政区建置数如下表[16]:

朝代及标准年代州数与州名郡数县数

吴天纪四年280年4。扬、荆、交、广。47340

晋义熙十四年418年23。扬、徐、北徐、兖、北青、司、北雍、荆、江、梁、益、宁、广、交,以上实州;兖、豫、冀、并、并、雍、秦、东秦、青,以上侨州。2521236

宋大明八年464年21。扬、南徐、徐、南兖、兖、南豫、豫、江、青、冀、幽、荆、郢、湘、雍、梁、秦、益、宁、广、交。2511283

齐建武四年497年22。扬、南徐、豫、南豫、南兖、北兖、北徐、青冀、江、广、交、越、荆、郢、司、雍、宁蛮府、湘、梁、秦、益、宁。3731444

梁中大同元年546年109。扬、东扬、南徐、南兖、北兖、泾、武、西徐、东徐、南谯、豫、南豫、湘、霍、豫、北徐、安、安丰、义、汴、仁、睢、潼、建、光、西豫、淮、朔、郢、湘、沙、楚、华、南荆、陈、青冀、南北二青、江、广、衡、嬴、新、高、成、罗、合、建、双、石、东宁、龙、静、南定、桂、安、越、黄、崖、交、兴、爱、利、明、德、荆、宜、郢、新、北新、北郢、定、土、富、洄、泉、濠、应、义、北江、北司、南司、雍、宁蛮府、湘、北梁、东梁、南洛、洵、岐、绥、益、东益、北益、南梁北巴、黎、华、巴、东巴、渠、邻、戎、信、泸、西益潼、绳、万、并、雟、宁。405

陈祯明二年588年44。扬、吴、东扬、丰、南徐、南豫、北江、吴、江、郢、巴、湘、武、荆、雍、祐、信、广、新、高、南合、罗、越、桂、东衡、西衡、东宁、成、静、建、双、石、南定、安、龙、黄、崖、宜、兴、利、明、交、爱、德。145568

按上表数字及州名,只是可以考见者,可以视为该年最少应有之数,当时州郡县的实际数字必不止此。惟各朝疆域大小不一,如义熙十四年、中大同元年为东晋、梁朝疆域的极盛期,其疆域远过于吴天纪四年、陈祯明二年。今再就六朝首尾疆域大体相当的吴、陈两朝末年作一比较:

年代州数郡数县数户数口数户口资料出处

天纪四年280年44734052.3万230万《晋书·武帝纪》

祯明二年588年4414556850万200万《北史·隋文帝纪》[17]

吴、陈两朝户口相近,疆域相当 (陈稍小),而陈以视吴,三百年中县增0.67倍,郡增两倍余,州增十倍,六朝州郡县的增置以至滥置倾向,可谓十分显然。

其四,六朝多特殊政区,这些特殊政区的成立又各有其必要性,是六朝政权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人群、不同统治形势及疆域状况而采取的随宜而明智的措施。如孙吴出于政治原因及虚张声势而有遥领与虚封,出于军事、经济、民族等多方面的考虑而有郡县级各种尉部;东晋南朝为安置侨流人口而有侨州郡县,因侨置或荒残或藉以控制要地而有双头州郡;宋、齐为豫州等地蛮族置有左郡左县,齐为部分降附的俚族、僚族置有俚郡、僚郡,又齐、梁为治理雍州蛮而有宁蛮府划领郡县,与州比同。随着时代的推移,各种特殊政区也在发生着流变乃至消亡。如西晋灭吴后废尉部为郡县;孙吴的遥领、虚封东晋南朝变为侨置,东晋南朝的侨置又因土断而废除或割实;宁蛮府由东晋刘宋的军事性统治机构过渡到齐梁的兼具地方行政机构性质,左郡左县、俚郡僚郡入梁、陈后则为新的治蛮俚僚政策所替代。[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