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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1905年前后的科举废止、学堂与士绅阶层

2013-01-14

3) 数字是知县与散州知州的总数,不包括直隶州知州与直隶厅、散厅同知。总数的数字包括只标明升、调、补、选而未注明出身官员的数字以及标示不清的人数,因此大于前三项的总和。其中1745,1850采用瞿同祖的统计数字,见瞿同祖著,范忠信、晏锋译:《清代地方政府》(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第37页。

清代官员入仕之途的捐纳超过科目,反映在实际的官员铨选中,就形成异途压倒正途,科目正途出身者难以获得实职。同治元年(1862)顺天府尹蒋琦龄就观察到,「近日吏部选法,正途人员几无到班之日」,而更有甚者,在保定府,就是吏部分发的即用人员也无补缺之望,「至有追诲不应会试中式者」7。其实,即使在正常情况下,通过科举入仕也是相当不易之事8,而在清末捐纳大开的背景下,实际结果「使捐班加于正途之上,且拥挤正途而尽去之势,且迫正途亦效捐班之所为,俾天下之仕者不尽出于捐班者不止」9。在科举与入仕的相关度渐渐疏远的背景之下,士绅阶层对科举的最后废止反应自然比较平静,毕竟学堂提供了新的机会。

然而,尽管在晚清由科举入仕不易,但对普通士子来说,仍不失为上升之一途。故科举不废除,与功名不相关的学堂自难以得到发展。对于科举与学堂的关系,《时报》的评论敏锐地指出:「科举废矣,而出身皆在学堂之内,则办学堂者对于上而不患无权,对于下而不患无人,故办学者不患资不多;科举废矣,而出身皆在学堂,则入学堂既有前途之望,复无后路之歧,故入学堂者亦不患其不多。」10

由于科举是士绅上升之途,清政府在考虑废止的过程中,注重的是如何使得传统的功名与新式的教育相配合,从而使学堂具有科举的某些功能,以及如何使得原先拥有功名,尤其是有下级功名的生监层在新的学校体制中找到出路。

早在戊戌变法时期,康有为等力陈科举之弊,提出改革科举的主张,重点在于废止八股取士,并未把学堂取代科举纳入考虑之中。真正对于科举取士提出根本性颠覆建议的是二十世纪第一年的新政诏书之后。

先是1901年4月,袁世凯在遵旨提出新政意见时,建议变通科举,逐年核减科举中式名额,另增实学一科,以所减科举名额为实学科的中式名额。待数次考试后,实科名额达到与旧学名额等同时,此时学堂中多成材之士,考官中也多实学之人,此时将旧科中式名额与实科一体办理11。稍后,张之洞与刘坤一所上奏折中对此一问题有更全面的考虑,不仅考虑了科举改制的问题,也注意到了旧式士子的出路,以及学堂如何替代科举的问题。在《江楚会奏三折》第一折〈筹议变通政治人才为先折〉中,提出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科举改章,一是分科递减科举名额,用学堂取代科举,并最终废除科举。其意在于使「生员举人进士皆出于学堂」,「必当使举人进士作为学堂出身」。为此,张、刘设计了一套学堂毕业生与科举功名的对应法则,小学、中学、高等学校、大学的毕业生分别对应于附生、廪生、贡生、举人、进士。张、刘认为,渐改科举章程,正在于考虑如何为「旧日生员年岁已长,资质较钝不能入学堂者」筹出路,是「兼顾统筹潜移默化而不患其窒碍难行」的办法12。如何处理旧日生员及奖励学堂学生,也正是清廷所考虑的,1901年9月14日关于书院改学堂的诏书中强调,「学生毕业,应如何选举鼓励,一切详细章程,著政务处谘各行省悉心酌议,会同礼部复核具奏」13。1901年12月5日,清廷批准了政务处会同礼部所奏〈遵旨核议学堂选举鼓励章程折〉,正式规定学堂毕业生经考试合格给予贡生、举人、进士的科名出身14。其后袁世凯、张之洞、张百熙、荣庆、赵尔巽等的奏折中一再强调科举奖励之意。1904年张之洞主持修订的《奏定学堂章程》便专门制定了《各学堂奖励章程》,给予各级学堂的毕业生以科举之功名15。

清政府废除科举的过程,表面看起来,使传统士子的仕进之路断绝,实际上士子获得功名的机会比传统的科举考试更广,「至所称递减科举及将来毕业学生,由督抚、学政并简放考官考试一节,使学堂、科举合为一途」16。正如《申报》在评论立停科举上谕时指出的学堂予优出身,本与科举无异,学生毕业后所得中学生员、省学举人、大学进士,「不几与科举之旧习名异而实同」,是「学校仕进并合为一」17。学校与仕进的合一,正是1903年袁世凯等人关于兴学奏议中提出的方针。在奏折中,袁世凯等认为学校的发达,最主要的原因不在于「经费不足」与「师范难求」,「足为学校之敌而阻碍之者实莫甚至科举」,因「学校所以培才,科举所以抡才,使科举与学校一贯,则学校将不劝自兴,使学校与科举分途,则学校终有名无实。何者?利禄之途,众所争趋」18。

科举废止后,与奖励学堂出身相比,更重要的是如何安排旧日士子的出路问题。据当日报纸的报导,在政务处与张之洞会议科举改制前,慈禧就此问过张之洞两个问题,即奏停科举一节究竟该如何办理,以及「若废科举又恐失士子之心,如之何」?对前一问题,张之洞认为虽然「现在改试策论,虽较八股为有用,然究属空言……取士非由学堂不可,但科举不停则学堂仍不能大兴」;对后一问题,张奏云:「科举之废所不便者,但三四十岁之老生员耳,其年力富强者皆可以入学堂矣,且学堂大开,此三四十岁之老生员多可为小学堂之教习,又为之宽筹出路,并非科举一停,即无事可做。况臣之请停科举者,亦非刻下即行罢废,其所以必待三科减尽者,亦正为此。盖此三科中,若再不能中式,已皆五六十岁矣,亦必不愿再入场矣。故失士心一层亦万不足虑。」而「西后闻此说,遂面谕即与政务处妥议具奏」19。科举废止后,《申报》就报导学务大臣拟六年考试优贡一次,十二年考试拔贡一次,专取长于旧学的生员作中学堂国文老师20。1906年政务处即提出有关举贡生员出路的六条办法21。科举废止后,地方对于此事亦多有考虑,如江苏所采取的办法,一是广设中小学堂,使诸生入堂安心习业,二是省城设立师范传习所,为老年诸生入学,三是高等学堂、师范学堂一律添设学额,为年二十以上诸生考选入学,小学程度未足者,令其补习22。

事实上,早在科举废止前,清廷就考虑过这个问题,官方设立的各级师范、高等、中等学堂基本上是专对有功名士绅开放的。如1902年的《钦定中学堂章程》规定,中学堂附设之师范学堂只招收贡、监、廪、增、附五项生员入堂肄业。同年,直隶总督袁世凯制定的《直隶小学堂章程》也规定只招举贡生员。张之洞则规定湖北新学堂的学生非从士绅中考选不可,师范学堂只招考「本省举、贡、增、附生,年在二十四岁以上,三十岁以下者」23。海关的报告则说地方官改行新学,「改惜阴书院为县学堂,专课蒙童,文正书院为府学堂,专课举贡生监」24。1904年初张百熙等上奏的《重订学堂章程》中也写道,各省初办学堂,「学生率皆取诸原业科举之士」25。是年《奏定学堂章程》中的《初级师范学堂章程》也规定,「师范生暂时应就现有之贡、廪、增、附及文理优长之监生内考取」,「省城初级师范学堂学生,须选本省内各州县之贡、廪、增、附、监生;州县初级师范学堂学生,须选本州县内之贡、廪、增、附、监生」26。筹设于1903年的三江师范学堂,早期学生主要招收年在二十岁以上三十岁以下的举、贡、生员27。这就说明,当时新式初级学堂的招生对象主要是原来旧有功名的士绅。对三(两)江师范学堂学生成员的学历分析和功名的统计可以反映出这一点。在1904至1906年,现存的学生名册中,共计168人,其中无任何功名者只有11人,占6.5%28。即使是由民间所办的师范学堂,也有专门以旧有功名的士绅为招生对象,如张謇创办于1903年的属于中级师范学校性质的通州师范学校,学生就是原来的「贡、监、廪、增、附五项生员」29。

不仅是师范生的主体是具有功名的士绅,而且当时官办高等学堂、中学堂的生源基本上是年龄在二十至二十五岁间,曾有小功名的士子。科举废除的江苏学政唐景崇在关于学务的奏折中指出,江苏「每府廪、增、附生约在千人以上,其年壮有志进修者殆不下数百人,如统归之师范传习所,恐难容纳」,他认为按《奏定学堂章程》,中学阶级与廪、增、附生尚属符合,因此「惟有多立中小学堂,使诸生入堂安心习业,小学程度未足者,令其补习」30。其实,开办于1903年5月9日,由两江总督魏光焘总理学务,由缪荃孙作总教习的的江南高等学堂,其所招收正课学生全部为贡、廪、增、附、监生这一类下层士绅31。据黄炎培在民国时期所作的一项调查显示,江西省所办的江西大学堂、武备学堂、方言学堂、实业学堂、初级师范、洪都中学、南昌县立高等小学等所招学生俱是五项生员32。而从当时的一些招生广告中也可以一窥此情形。1903年江苏省中学堂出现缺额,要求报考的苏、松、常、太、镇学生必须是年二十五岁内的举、贡、生、监;镇江府中学堂招生不足,「由祥太守示招廪、贡、生、监」33。何一民对1907至1908年四川成都部分学堂学生成员的统计也显示出其这一特性(见表3)。即使是巡警学堂等也多招收有旧功名的士子34。当时公派的留日学生中,也是这些旧日士子占了绝大多数,如1906年福建留日官费生共七十一人,其中举、贡、生、监为四十九人,童生十九人;陕西留日官费生共五十五名,其中举人、生、监为三十八人,生童为十七人;贵州九十七人中,其中举、贡、生、监为九十五人。就是在私费留日学生中也是这四类人占多数,如福建私费留日学生中,举、生、监为三十人,童生为二十人,捐职者十七人;陕西的十一人中,生、监三人,童生八人;贵州的三十二人中,贡、生、监为十九人,童生六人,捐职四人35。这也说明,科举改制相对来说,对下层士绅的影响更大一些,使他们成为亦旧亦新的过渡一代。

表3:清末学堂学生功名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