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浅析2003年蒙元史研究综述

2013-01-14

二、经济

手工业、商业。马明达继2002年发表《元代笔工考》后,又发表了《元代墨工考》(《西北民族研究》第1期)一文。作者以元人文集为主,钩稽出元代墨工凡38条46人。指出元代笔墨制作处于唐宋到明清间一个承前启后的阶段,不仅产生了一些新的工艺流派和一大批优秀工匠,而且还出现了诸如《墨史》、《墨法集要》等墨学论著,在中国墨史上占重要地位。胡小鹏《元代的系官匠户》(《西北师大学报》第2期)从系官工匠的来源、类别、数量与待遇等方面对元代的系官匠户进行了全面探讨。指出系官工匠部分来源于早期征服过程中的俘虏,部分接收自南宋官手工业的工匠,均通过匠籍制度加以维系。系官匠户数目庞大,专业化程度高,是当时手工业生产的主体。虽然其身份管理严格,但在户籍赋役制度确立后,大多数系官匠户的待遇处境较一般民户为优,并不是毫无人身自由的工奴。刘莉亚、陈鹏《元代私营手工业初探》(《河北师大学报》第5期)指出,元代私营手工业是元代民间手工业的重要存在形态,与家庭副业手工业不同,它的生产主要以盈利为目的,生产的商品化程度较高。生产者具备一定的技艺,技术较为专一,就其生产规模可分为个体工匠、个体手工业作坊两个层次。二人还有《元代系官工匠的身份地位》(《内蒙古社会科学》第3期)一文,认为元代系官工匠并非奴隶或工奴,他们与同一时期的其他人户一样,是国家的编户齐民,享有与其他人户一样的法律地位。经济地位上也有一定的独立性,在官府应役之外,可在一定限度内从事独立的生产经营。刘莉亚《元代国家各级机构的矿冶业管理权》(《中国经济史研究》第3期)指出,元代中央与地方政府对矿冶业进行了有效的管理。其中,在中央机构中以中书省、制国用使司、尚书省的作用最为突出,它们对矿冶业的管理全面而宏观。中政院、徽政院管理矿冶业是元代矿冶业的一大特色,其职责范围仅限于对其所属矿产的经营与管理。王秀丽《元代长江沿线的交通与商业》(《集刊十六》)对长江航运及其沿线的商业发展作了论述。胡兴东《斡脱:蒙元时期民事制度的一个创新》(《云南师大学报》第5期)首先对蒙元时期的斡脱语义进行了分析,认为蒙古族中早就有这个音的词,后来西域人到蒙古国后,这个词出现了多重意义,其中之一即成为一种商业的专称;其次论证了斡脱作为一种民事行为相当于现代的信托行为,并对其在蒙元时期的商业活动中的作用进行了评估。

货币。仝鲁闽《宋元时期有关货币本质问题的认识及其深化》(《文史哲》第1期)指出,宋元时期货币形态的多样化,以及金属货币与纸币在流通中的地位与作用的消长演变,既为货币金属主义的发展,又为货币名目主义的兴起提供了条件。刘百平《宋金元纸币断想》(《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第5期)指出,宋金元纸币先后经历了宋交子、金交钞、元纸币三种形式。交易、交通、战争、税收等多种因素促成了宋全元纸币的嬗变与演进。在此过程中,“国强币强,军败值跌”得到了充分展现。

农业。赵华富《元代契尾翻印件的发现》(《安徽大学学报》第5期)首次从《婺源茶院朱氏家谱》中发现了一张契尾。这个发现不仅填补了元代社会经济史——特别是元代土地制度史和元代经济法史空白,而且从一定意义上填补了中国社会经济史——特别是中国土地制度史和中国经济法史空白。王献军《元代海南黎区屯田考》(《贵州民族研究》第1期)研究了元政府在海南黎族地区进行大规模屯田的原因、过程及结果,并对元政府管理黎区屯田事务机构的设立与罢废问题、“黎兵万户府”与“黎蛮屯田万户府”和“黎兵屯田万户府”的异同问题进行了辨析。金元之际山西、河北、山东地区(元前期属腹里中南部地区)深被兵祸,社会经济遭到破坏。默书民《元代前期腹里地区的土地开发与田产争讼》(《河北师大学报》第4期)从元前期该地区农业土地的开发利用及世祖中后期出现的土地价格暴涨、田讼剧增等现象,来说明腹里地区农业经济的恢复程度和发展水平。程民生《试论金元时期的北方经济》(《史学月刊》第3期)认为,金元时期北方地区虽然久经战乱的摧残,但很快得到恢复,北方经济并未随经济重心的南移而衰落,仍是发展着的经济,并曾繁荣昌盛,某些方面不亚于甚至超过南方。默书民《元代海运粮食数量的变化》(《集刊十六》)指出,元代海运粮食数量前后变化很大,并且发生在腹里平原地区的自然灾害对海运的影响十分明显,它促使海运粮食数量不断增加,并且海运粮食数量一旦增长便不可回落。这种现象揭示了元代长江流域和华北平原这两大农业区在向官府提供粮食的过程中有明显的替代作用。此外有李倩《试论〈元史·兵志〉中关于元代屯田的漏载》(《江汉论坛》第12期)、程美明《〈农桑辑要〉与元代经济》(《中南民族大学学报》第8期)、乐承耀《元代浙东的农业恢复和发展》(《宁波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第1期)等。

其他。苏基朗《中国经济史的空间与制度:宋元闽南个案的启示》(《历史研究》第1期)从宋元闽南的研究案例出发,探讨中国经济史上空间与制度概念,说明两者在表述复杂的长期经济表现时,不仅具有相当的解释功能,而且可以带来不少启示。刘华《元代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探幽》(《河北师大学报》第5期)指出,元代所采取的一些积极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水利和动植物等自然资源的措施,对今天的环保工作不无史鉴意义。谭晓玲《元代买卖女口现象初探》(《中央民族大学学报》第4期)指出,元代买卖女口现象很普遍。蒙古入主中原后,官军掳卖女口、籍没妻女断给仇家,使女口买卖呈现出新的特色;由于社会需求的存在,以过房为名转卖女口也是女口买卖的重要形式。

三、社会与文化

社会。徐适端《元代平民妇女婚姻生活考》(《西南师范大学学报》第2期),认为在元代,北方游牧民族论财购妻和收继婚俗使汉族平民妇女成了婚姻双方家庭的经济筹码。下层文化对游牧文化的兼容,为男性社会奴虐妇女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封建传统女性观、婚姻观的长期积淀强化了妇女自身的依附意识,使女性自觉不自觉地兼充着可悲的受害施暴双重角色。李秀兰《浅谈〈蒙古秘史〉中的婚姻状况》(《青海民族研究》第1期)通过对《蒙古秘史》中所记载的蒙古族婚姻状况的分析,认为在13世纪前,蒙古族就已经进入了较稳定的一夫一妻制,且形成了一整套的婚姻规章。葛仁考《元代汉族妇女守节问题初探》(《内蒙古社会科学》第3期)指出,妇女守节思想在元代得到提倡,但夫亡再嫁并未禁止。

李祥林《从“勾栏”看元代城市的戏剧演出》(《文史杂志》第2期)一文从“勾栏”一词说起,指出元代大城市的演剧事业已相当发达。稳定的演出场所和较好的经济收入,保证了杂剧艺人的衣食来源,促进了杂剧艺术的兴盛发达。王秀丽《海商与元代东南社会》(《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第5期)认为,元代是继宋之后东南地区海外贸易发展的又一高峰期,海商成为东南地区一支举足轻重的社会力量。东南地区的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一种十分明显的士商亲融现象。申友良、蓝东平《元朝江南地主势力的持续增强初探》(《湛江师范学院学报》第5期)指出,元朝统治者虽然推行民族等级制度,但江南地主势力在整个元代仍在持续增强,没有被削弱,这表明元朝的民族等级制度缺乏其生存的土壤,不能也不可能真正推行下去。延保全《广禅侯与元代山西之牛王崇拜》(《山西师大学报》第4期)指出,牛王被称为“广禅侯”者,不只临汾市魏村牛王庙。在元代的山西,大量广禅侯庙的建立,与普通百姓崇拜牛王的心理有关,而更深层的原因则与元代统治者强有力的劝农措施密不可分。申万里《元初江南儒士的处境及社会角色的转变》(《史学月刊》第9期)指出,宋元更替使原先在江南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儒士阶层受到很大的冲击,迅速分化。有的敌视,有的归隐,但大多数江南儒士承认元朝的统治,接受元政权任命的学官,于是江南社会中逐渐形成了一个由学官组成的社会群体,儒士阶层完成了社会角色的转变。同氏《从社会交往看元代江南儒士的社会网络——以戴表元为例》(《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版第4期)考察了江南儒士集团的生活方式、观念所发生的变化,指出他们更注重建立社会网络,以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和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

教育。申万里、林建筑《元代江南儒学的小学与大学考》(《内蒙古大学学报》第3期)指出,元世祖至元末年,随着江南儒学小学的逐步建立,元代小学到大学的二级教育体制建立起来。小学和大学的教育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管理也趋于定型和完善。在蒙古统治之下,江南儒学的大、小学呈现出一些与中原王朝统治不同的特征,如重视儒家经典而轻六艺、管理松散等。申万里《元代江南儒学的管理系统考述》(《集刊十六》)指出,元朝统一以后,出于对江南儒学控制的需要,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一整套行政管理机构。其中,行省儒学提举司、诸道肃政廉访司及路州县地方政府在江南儒学的管理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这种管理模式对儒学的发展影响重大。同氏《元代江南儒学的建筑布局考述》(《暨南史学》第二辑)指出,江南儒学建筑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以大成殿为主的的祭祀设施(庙)、以明伦堂为主的教学设施(学)以及其他教学生活辅助设施。建筑布局主要有前庙后学、右庙左学、左庙右学三种形式,与宋朝相比,元代江南儒学的建筑布局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学校建筑布局和结构趋于完善。王建军《从(庙学典礼)看元代世祖朝和成宗朝的儒学政策》(《集刊十六》)对《庙学典礼》中所录元世祖和成宗两朝有关儒学事宜的78件公文进行了考察。世祖中统至元年间是元代崇立儒学政策的奠基时期,而成宗继位之后,元代崇立儒学的政策表现出大力推进的明显态势。王风雷《“八合识”探源》(《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第4期)对“八合识”一词的渊源以及它的发展演化过程进行了探讨。李瑞杰《元朝国子学的伴读制》(《晋阳学刊》第6期)、<元朝国子学生员问题探析》(《张家口师专学报》第2期)、《元朝国子学的评价》(《学习与探索》第4期)三篇文章,对元朝国子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吴小红《论元代的书院官学化与社会教化》(《江西社会科学》第6期)认为,书院官学化在很多方面有助于加强社会教化。此外有洪玉凡《简述儒学对蒙古族上层社会的影响》(《青海民族研究》第1期),杨玉芬、程仁桃《程端礼与〈江东书院讲义〉》(《殷都学刊》第3期)等。

饮食、文字及其他。《饮膳正要》是一部系统介绍元代宫廷饮食文化的专著,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尚衍斌《忽思慧〈饮膳正要〉识读札记》(《中国文化研究》夏之卷)通过对该书不同民族和区域食品在元代汇聚交融的历史考察,揭示了元代饮食文化的多元性。各地、各民族乃至各国间的物种交流、物产交流和各类食品加工技术的交流从一个侧面再次向人们证实,元代是继唐朝之后中外文化交流史上的又一高峰。贾唏儒《蒙古文字与蒙古族历史》(《西北民族研究》第2期)论述了从成吉思汗至明清时期蒙古文字的发展演变状况,指出蒙古文字发展史不仅与蒙古族形成、发展的历史相联系,而且与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的传播相联系。陈永志《蒙元时期的牌符》(《内蒙古大学学报》第1期)介绍了迄今为止国内外发现的17枚蒙元时期牌符,并就牌符的类别、牌符上的文字、管理机构以及渊源等问题进行了探讨。王福利《论东平府与元朝立国前后宫廷音乐建设的关系》(《中国音乐学》第2期)指出,东平府因是曲阜故里,其礼乐文化在宋金元易代之际没有遭到很大破坏,元廷诸多礼乐活动均自东平调动乐工人等,成为元宫廷礼乐的实际中心。后因一系列历史事件的发生,特别是山东李璮的叛乱,最终导致了忽必烈礼乐政策的转向,东平府礼乐中心的地位便不复存在。此外还有赵心愚《试论元代方志在中国方志史上的地位》(《西南民族学院学报》第1期)等。

文学。罗斯宁<元杂剧的鬼魂戏和元代的祭祀习俗》(《中山大学学报》第3期)认为,元杂剧的鬼魂戏主要分为祭奠神明剧、祭奠亡人剧和祭奠冤魂剧三种,鬼魂戏反映了元人的祭祀习俗,并体现了元人的偶像崇拜、鬼魂崇拜及儒、道、佛思想在元人祭祀礼仪上的影响。高益荣《论元曲反传统观念的思想特征及其成因》(《文史哲》第5期),提出元曲反传统观念的三个思想特征。并从两种文化的冲突与影响、汉族人社会地位的下降及道教思想的影响等方面探讨了这种反传统观念思想的成因。王广超《元代散曲演唱传播试论》(《内蒙古大学学报》第4期)对散曲演唱的传播者、演唱传播的社会功能、演唱传播对散曲内容与风格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叶爱欣《姚燧的散文理论和创作及对元代文风的影响》(《殷都学刊》第2期)认为,姚燧是元前期南北文学整合过程中一个相当重要的人物。其散文创作中的明道、复古色彩,以及在折中文理、兼综古今中求变化的特征,都影响了元代散文的文风。徐永明《刘基与婺州文人》(《殷都学刊》第4期)叙述了刘基与婺州文人中的宋濂、王棉、苏伯衡等的交游状况。周少川《元初对宋末空疏风气的反正》(《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第5期)指出,元初社会对宋末空谈性命、不务实政的风气,从教育方式、假道学的虚言惑众以及理学本身的缺陷等方面,进行批评和反省。以许衡、郝经、刘因为代表的学者,提倡践履笃实、务实用世的学风,强调返求六经、经史并重的治学路径。这些思想倾向推动了元代经世思潮的发展,符合元代社会进步的需要。欧阳健《罗贯中研究三题》(《东南大学学报》第5期)就罗贯中的生活时代、罗贯中与施耐庵的关系、罗贯中的著作等问题进行了探讨。白.特木尔巴根《元代蒙古族文学评点家郝天挺和他的〈唐诗鼓吹集注〉》(《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第3期)论述了郝天挺《唐诗鼓吹集注》的特点、价值、版本流传及其影响等问题。云峰《论蒙古民族及其文化对元杂剧繁荣兴盛之影响》(《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第4期)从蒙古族的音乐舞蹈、语言文字、统治者的爱好以及宽松的政治环境等方面,来说明蒙古族及其文化对元杂剧的繁荣兴盛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俞为民《元代南北戏曲的交流与融合(上、下)》(《山西师大学报》第1、2期)指出,元灭南宋后,北曲杂剧南移杭州,与南戏在剧目、剧本形式、脚色体制及语言风格等方面都产生了交流与融合,这促进了我国古典戏曲的进一步成熟。张民权《元代古音学考论》(《陕西师大学报》第4期)认为,元人在古音观念上有独到的见解,戴侗、熊朋来、刘玉汝等人的古音说对清代顾炎武古音学的形成有直接影响。还有朱天曙《论元代末期的苏州书坛》(《东南文化》第3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