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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巨大波动的主要原因

2013-01-14

第二,难以避免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的巨大波动。当统治腐朽,土地兼并激烈,赋役重压下农民纷纷破产时,无限的贪欲和奢侈的享乐表面上可能会使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呈现畸形的繁荣,但必然导致其巨大的波动,两汉之交及东汉末年就是如此,此时此刻,货币的功能同样会消失不见。和两汉相比,魏晋南北朝的波动更大,货币衰退的时间更长。原因不是别的,最主要的还在于战乱过于频繁,延续的时间过长,社会经济遭受的破坏更严重,决非是出于没有统一货币的原因。

第三,铜钱,包括汉五铢在内,之所以通行,和其自身的使用价值密不可分。当它名不符实,远远超过其使用价值时,人们便会废弃不用;当低于其使用价值时,便会鎔钱铸器。这在封建社会可谓屡见不鲜。汉五铢之能长期使用,甚至汉亡以后还为人们所喜爱,为市场所采纳,最关键的地方就是它制作精良,成色合理,币值和使用价值基本吻合。魏晋南北朝的铸币,绝大部分出于统治者掠夺或聚敛财富的贪欲,面值远远超过其使用价值,如蜀汉的“直百”、“值百五铢”和“太平百钱”,吴国的“大泉五百”,“大泉当千”和“大泉五千”钱,刘宋实重二铢的四铢钱,梁朝的女钱,“直百五铢”,“定平一百”,“五铢对文”和铁钱,北周的“五行大布”和“永通万国”钱等,无不如此。有些仅从钱的名称便能一眼瞧出封建政府的贪婪和目的所在,有些则是封建政府强令以一当二或以一当五、当十使用。这样的货币靠封建政府的强权固然能得逞于一时,为时不久便会被市场拒之门外,是必然的。“商贾不行”、“商货不通”、“公私非便”虽然说明它们对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所起的负面作用,但他们并不能阻断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恢复和发展的步伐,特别是东晋南朝和北朝中后期。

总之,上述状况说明,既不能过高估计两汉时商品经济和汉五铢,也不宜过低地估计魏晋南北朝的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

再次,赋税是否征收货币,不能作为衡量封建社会前期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的标准。

两汉的赋税以货币为主,功过如何,长期以来争论不休,其中有一点较为明显,所征非所产不但遭到后世的诟病,也难以始终如一地推行。从西汉后期起,尤其是到了东汉一代,常常使封建政府陷入尴尬境地。曹魏改为全部征收实物,并施行了将近六百年,若非符合当时社会经济的实际,是不可能的。两税法确实是赋税制度上的一大变革,但其积极意义并非体现在以征钱为主,而是体现在适应了地主土地所有制进一步发展的现状,开始纠正自秦以来赋役制度中以身丁为本的不合理现象。两税法中两税斛斗征收实物殆无疑义。两税钱物呢?陆贽讲得也相当清楚:“定税之数,皆计缗钱;纳税之时,多配绫绢。”①也就是说,钱在这里不过是计算标准,农民实际缴纳的仍然是实物,至少是以实物为主。至于折纳造成祸患,人所共知,这里无需烦言。直到北宋,实物仍是两税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至道三年(997年),封建政府两税的总收入折成钱为18 971 860贯,实际征到4 656 ooo贯,占总数的24.54%强,75.46%的征收的是谷、绢、布之类的实物。天禧(1017—1021年)末年,也即北宋中期,钱的比重略有增加,为34.45%弱,比至道三年增长了十个百分点。65.46%强的收入还是实物,实物仍占绝对优势②。只是明中叶一条鞭法推行后,向农民征收赋税才全部改为白银。换句话说,赋税征收何物并不能作为衡量封建社会前期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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