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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的一点思考

201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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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的一点思考

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秘书长、“探源工程”总协调人王巍先生在6月底和8月底先后发表了两篇文章:《“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进展顺利》和《中国文明起源研究发展趋势》。两篇文章都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发表,然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网站“历史考古研究频道”刊布。王巍先生在前一篇文章中说:2002年立项的国家“十五”计划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的总体目标是“制定中华文明探源研究的总体思路及技术路线,为进一步开展华夏文明孕育的过程和华夏早期国家形成等研究奠定基础。该项目将研究的地域范围放在华夏集团的中心区——河南中西部和山西南部,时间范围定在距今5000年至4000年,即考古学上的龙山时代,亦基本相当于古史传说中的五帝时期。预研究以华夏文明的起源、形成及早期发展为核心,选择若干意义重大、研究条件相对较为成熟的问题开展前期研究”、“该项目最终将完成《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解题报告》和《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可行性论证报告》,为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的全面开展奠定基础,摸索经验,并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实施方案”。王巍先生在后一篇文章中说:“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项目“将研究的地域范围放在河南中西部和山西南部,时间范围定在距今4500年至3600年之间,相当于古史传说的尧舜禹时期到夏代末年。该研究将为全面开展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奠定基础,摸索经验,并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实施方案”。据王巍先生的文章,“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共设置了十一个课题,它们是:古文献有关尧舜禹资料的收集和研究成果的整理;中国天文学起源研究;礼制的起源及研究成果的整理;豫西晋南地区龙山至二里头时期考古学文化的谱系与分期;碳十四测年技术研究与豫西晋南地区龙山至二里头时期考古学文化的碳十四年代框架;豫西晋南地区龙山时代至夏代早期聚落形态所反映的社会结构;龙山至二里头时期铜器冶铸技术及先秦矿冶遗址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刻符及早期文字资料的搜集与整理;豫西晋南地区龙山至二里头时期生态环境评价;文明起源的理论与方法研究成果的综合;综合与总结(《“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进展顺利》)。

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主任、著名历史学家李学勤先生最近在一篇文章中谈到“断代工程”和“探源工程”时也说:作为“九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的“夏商周断代工程”,开始策划时便确定是“为深入研究我国古代文明的起源和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其研究途径则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多学科交叉结合。“十五”的“中国古代文明起源及其早期发展预研究”,继续了这一研究途径。“预研究”将制订今后探索中国文明起源发展的规划(李学勤《探索中国文明的起源 》,中国先秦史网)。

“探源工程”启动之初及之前公开和宣传的基本目标、任务和思路是:探索龙山时代(前3000年-前2000年)的考古学文化、文明进程和古史传说中“五帝时代”的历史文化,并将龙山时代与“五帝时代”等同起来,认为炎、黄的历史距今约5000年左右,以落实“五千年中华文明史”这种习惯提法(王巍《关于中国古代文明探源工程的构想》,《光明日报》2000年3月31日;王巍《关于开展中国古代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过程研究的构想》,《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1期)。从上引专家们最近的文章和提法来看,“探源工程”的基本思路、目标和任务可能已有一些调整,即“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虽仍然把研究范围放在考古学上的龙山时代,但不再将龙山时代与古史传说中的“五帝时代”等同起来,也不再提在龙山时代要探索炎、黄或“五帝”的历史文化(或者说相关的提法已比较模糊化,即王巍先生《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中说龙山时代“亦基本相当于古史传说中的五帝时期),而是将“制订今后探索中国文明起源发展的规划”,完成《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可行性论证报告》,为“全面开展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奠定基础,摸索经验,并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实施方案”作为重要的目标和任务。笔者觉得“预研究”的设想比较合理、科学,但仍然不很完善,可以再作一些调整,这里提出一点个人的意见,仅供参考或批评。

关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的基本目标和任务,王巍先生在6月发表的文章《“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进展顺利》与在8月发表的文章《中华文明起源研究发展趋势》中的说法有所不同,这种“不同”也许有两种可能性的含义:其一,从原来的“中国古代文明探源工程”到王巍先生6月的文章,再到8月的文章,是处于一个逐渐调整的过程,即“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最终将按照王巍先生8月份发表的文章中的说法去做,亦即它“研究的地域范围放在河南中西部和山西南部,时间范围定在距今4500年至3600年之间,相当于古史传说的尧舜禹时期到夏代末年”,而不再涉及“五帝”中的炎黄、颛顼、帝喾等传说帝王。其二,由于现在无法判定“五帝”(指黄帝、颛顼、帝喾、尧、舜)是否都处于龙山时代,甚至“五帝”及其他相关的传说帝王是否真实存在现在也无法判定,所以对炎黄、“五帝”不作具体的时代限定,也不明确提出要在龙山时代探索炎黄或者“五帝”。如果将来在龙山时代将“五帝”的历史文化都找到了,那么“考古学上的龙山时代,亦基本相当于古史传说中的五帝时期”就是正确的,目前的提法并无不妥。如果将来在龙山时代没有发现炎黄乃至颛顼、帝喾的历史文化,那么目前的提法也没有问题,因为它是一个“预研究”,关于炎黄、颛顼的历史文化是要放到未来的可能的项目“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中去研究的。同时,“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的全面开展”或“全面开展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它不仅可以包括原来的“中国古代文明探源工程”的基本目标和任务即探索考古学上的龙山时代、古史传说中的“五帝时代”在内,而且可以容纳“五帝”之外的伏羲、神农乃至有巢氏、燧人氏等中国古人所编织的整个古史体系以及考古学上的仰韶时代及前仰韶时代在内,因为“中华文明”我们可以理解为是与中华民族有关的物质上的、精神上的、制度上的等各个方面的文化、文明的起源及发展历程,而不仅仅限于国家起源。我认为这些提法、设想是比较严谨的、科学的。但是“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所划定的将要研究的地域范围、年代范围及其所设置的十一个研究课题与该项目将要达成的“总体目标”、预期结果是不对等的,即按照目前的设想、课题设置可能很难完成一个合理的《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可行性论证报告》并“为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的全面开展奠定基础”、“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实施方案”。

无论如何,未来的可能的“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是要探索“五帝时代”或古史传说中炎、黄的历史文化的,但是“预研究”将研究的年代局限于龙山时代甚至局限于距今4500年至3600年间,文献资料的搜集及研究成果整理也局限于尧舜禹,那么这个“预研究”怎么能够判定“五帝”或炎黄是在龙山时代还是在仰韶时代呢?如果炎黄及颛顼、帝喾乃至太昊、少昊、蚩尤、共工、祝融都在龙山时代,那么传统观点将“五帝”视为同一时代的人(神或族群)、“五帝”大致上是一种平行、并列关系这种认识就是正确的,仅探索和研究龙山时代(即“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可能做到的)就可以将传说时代的古史体系大致理清,那么“预研究”中文献资料的搜集及研究成果整理仅限于尧舜禹(或者年代局限于距今4500年至3600年,地域范围局限于河南中西部和山西南部)岂不错失良机甚至反而会使研究陷入迷途中,因为中国古史传说中很多帝王的事迹、神迹都是相似的或大同小异,比如何新先生就认为太昊、伏羲、黄帝、舜、高阳、帝俊、帝喾等都是同一人(神),炎帝、尧、高辛(帝喾)也是同一人(神),“嫘祖”则脱胎于“女娲”(何新著《诸神的起源》61-64页、69页、78-80页、206-207页、213页、218页,时事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陆思贤先生也考证伏羲、太昊、炎帝、黄帝、少昊、高阳、高辛、共工、蚩尤、尧等皆起源于立杆测影、天文观测活动(参见陆思贤著《神话考古》,文物出版社1995年12月第1版),李民先生则认为“从文献记载来看,黄帝部落最早活动在今陕晋一带的黄土地区。后来它又与尧、舜等部落结成了部落联盟。后来形成的这一部落联盟,其活动的中心地区应当在今之山西南部以及陕西的一部分地区……就大致上的地理位置而言,起初是黄帝部落偏西,尧部落在北,舜部落居南。他们原本是亲属部落,在这个历史阶段又从分散的状态中形成了部落联盟,其社会发展的脚步已挨近文明的门槛……黄帝、尧、舜部落联盟的这一支,其大致迁徙路线应是由今山西西南部向东,再折向北,而最北的足迹,则是在今长城以南,这也正是后来的燕文化的范围”(李民《黄帝的传说与燕文明的渊源》,《中原文物》1996年第1期),更何况“五帝”并行一直是这十多年来中国考古界、历史界的主流学术观点?没有对古史体系及传说帝王的全面考究、衡量、判别,一种多因素的考古学文化、可以从多种角度去看待的考古学文化怎样与那些相似的传说帝王对号入座呢?如果炎黄、颛顼、蚩尤、少昊等等是在仰韶时代与尧、舜、禹的年代相差一千年、两千年,“预研究”其范围在考古学上局限于龙山时代(甚至仅在距今4500年至3600年内)、文献资料搜集和研究成果整理也限于尧舜禹,无论在考古学上还是在文献资料搜集、整理研究上都与炎黄无涉,那么这个项目如何能够完成《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可行性论证报告》并“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实施方案”呢?这就象采矿:现在的“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是在一个大山脉的余脉或支脉开了一个小矿,但是传闻说那大山脉矿藏丰富、可能还有贵重金属;现在开这个小矿当然会积累采矿经验,但是对那大山脉却不作任何勘探,是否真的有矿、蕴藏量如何、走势怎样、采矿的最佳角度和位置可能在哪里,并不知晓也不去理会,那么当这个小矿采掘完毕,怎么能够根据开采这个小矿的经验去制订一个“切实可行的”开发那大山脉的实施方案呢?实事求是地说,小矿的开采除了积累采矿经验外,与那大山脉的开发是没有多少关系的,我认为目前的“预研究”所设置的研究范围与未来的“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就是这样一种关系。

要制订出一份《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可行性论证报告》,为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的全面开展奠定基础并“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实施方案”,必然要涉及龙山时代之前的考古学研究以及对所有有关“三皇五帝”的古代文献资料和研究成果的搜集、整理、分析,也就是说现在不仅要开小矿、研究尧舜禹时期,而且要对那座大山脉做一些勘探、调查、分析之类的工作,这样才能制订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尽可能合理的大山脉开发计划和实施方案。以笔者之见,有三项基本工作需要而且能够做:1、判别古人编排的“五帝”到底是一种大体上平行、并列的发展关系还是一种有年代、时代先后的前后相继关系。这一工作至关重要,也是“探源工程”中非常关键的一环;这一问题不解决,不仅不利于制订出一个切实可行的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实施方案,完成《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可行性论证报告》,而且整个“探源工程”都将是比较盲目的,在将考古学文化与“三皇五帝”进行拟合、配对时必然出现“公有公说,婆有婆说”的局面,重建传说时代古史体系的工作基本上只是建立在猜测的基础上,最近这十多年来的情形就是这样(虽然已有大量的考古发掘和研究)。要完成这一工作必然要对古代文献中所有有关“三皇五帝”、传说帝王的资料及相关研究进行搜集、整理,对整个古史体系进行综合分析、衡量、考察而不仅仅限于尧、舜、禹或炎黄、“五帝”。2、寻找并鉴别与尧舜禹有关的考古学文化。“五帝”中的尧舜禹真实存在的可能性最大,《史记·五帝本纪》及《夏本纪》中都记载尧、舜、禹曾经共事,尧、舜的年代距禹、夏的年代当不会太远,寻找和落实尧、舜、禹的考古学文化相对来说可能性要大一些,“预研究”目前确定的工作范围正与此相适应。3、在仰韶时代选择一种可能与“五帝”或其他传说帝王相关的考古学文化进行比较深入、细致的研究,即做典型解剖,以验证和判明“五帝”到底是一种平行、并列关系还是一种有年代、时代差别的前后相继关系。这项工作需要搜集、整理迄今为止的相关研究成果。据笔者有限的了解,可供选择的案例大致有:大汶口文化与少昊的关系,这是学界有较多共识的一种传统认识;仰韶文化半坡类型与炎帝的关系、庙底沟类型与黄帝的关系,最早明确提出并论证这种关系的可能是黄怀信先生(黄怀信《仰韶文化与原始华夏族——炎、黄部族》,《考古与文物》1997年第4期);大河村类型晚期(秦王寨类型)与祝融的关系,王震中先生对此作了论证,韩建业先生认为仰韶文化郑州西山古城为祝融部落兴建和使用(王震中《大河村类型文化与祝融部落》,《中原文物》1986年第2期;韩建业《西山古城兴废缘由试探》,《中原文物》1996年第3期);仰韶文化大司空村类型与共工的关系,袁广阔先生提出并作了一定论证(袁广阔《孟庄龙山文化遗存研究》,《考古》2000年第3期)。这几对关系中只要有一对或两对关系经认真考察论证基本上可以落实、确定,即可判明古人编排的“五帝”不是一种平行、并列关系而是一种有年代、时代差别的前后相继关系,结合文献资料研究,古史体系的框架、轮廓即可大致判明,有助于考古学文化与“三皇五帝”及其他传说帝王的拟合、配对。当然,这几对关系中考古学文化年代、地域较明确,特征鲜明,关系又比较单纯工作相对容易的,笔者认为是:半坡类型与炎帝的关系、大河村类型晚期与祝融的关系,或者再加上大司空村类型与共工的关系。大司空村类型与大河村类型晚期的年代下限均在距今约5000年前,而在古史传说中,共工、祝融皆是炎帝后裔(祝融还是颛顼之后),所以这几对关系只要有一、二种基本确定,则炎黄、颛顼、蚩尤等必在仰韶时代无疑。

有少数学者是主张炎、黄的历史文化在仰韶时代的。当然,笔者也主张炎、黄的历史文化在仰韶时代,而且它们应该就是仰韶文化的两个主要类型,即半坡类型为炎帝文化、庙底沟类型为黄帝文化(二者可能还要上延至学界近年提出并正在讨论的零口文化)。在此,笔者想就一些相关问题及如何确证炎、黄在仰韶时代而不在龙山时代进一步谈一谈个人的认识,并请专家和读者赐教。

1、关于“三皇五帝”的认识

我国古史的传说时代,古人编织出一个“三皇五帝”概言之。“三皇”有多种说法:《风俗通义·皇霸篇》引《春秋纬·运斗枢》为伏羲、女娲、神农;《白虎通》为伏羲、神农、祝融;《通鉴外纪》为伏羲、神农、共工;《帝王世纪》为伏羲、神农、黄帝;《风俗通义·皇霸篇》引《礼纬·含文嘉》为燧人、伏羲、神农。“五帝”也有多种说法:《世本》、《大戴礼·五帝德》、《史记·五帝本纪》为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礼记·月令》、《吕氏春秋.四时纪》、《淮南子》为太昊、炎帝、黄帝、少昊、颛顼(《左传·昭公十七年》以共工代替颛顼);《帝王世纪》、《尚书序》为少昊、颛顼、高辛(帝喾)、尧、舜;《皇王大纪》为伏羲、神农、黄帝、尧、舜;《道藏·洞神部·谱录类·混元圣记》引梁武帝说:黄帝、少昊、帝喾、帝挚、帝尧。尽管“三皇”、“五帝”各有多种说法,但这些资料却有惊人的一致性:其一,伏羲大体上被排在“三皇五帝”之首(排除纬书中伏羲之前的燧人氏,则伏羲恒居首位),说明“伏羲”的重要性,“伏羲”的确被古人视为人文始祖。其二,“三皇”、“五帝”虽说法不一,但排序基本上不混乱,按太昊与伏羲合并、炎帝与神农合并(合并的原因应该是为了突出黄帝为中央天帝即《礼记·月令》、《吕氏春秋.四时纪》和《淮南子》所排五方天帝的需要)、少昊即帝挚,“三皇五帝”的总体排序为:伏羲(太昊)、神农(炎帝)、黄帝 、 少昊(帝挚)、颛顼(高阳氏)、帝喾(高辛氏)、尧、舜(女娲为伏羲妹或妻,同时代;共工、祝融总在伏羲、神农与尧、舜之间)。其三,尧、舜总排在“三皇五帝”之后,尧、舜之后为禹、启,进入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时期;伏羲上承有巢氏、燧人氏,尧、舜下接禹、启。据此可知,古史传说中的“三皇五帝”大体上是按时序进行排列的,而这个排序与《帝王世纪》、《尚书序》又完全吻合(实际上所有的排序都没有违背总体顺序)。虽然“三皇”、“五帝”各有多种说法(可能与作者有关,即作者认为哪几位重要就选哪几位),但这种排序上的惊人的一致性却表明古人在这一问题上可能是很严谨的,而不是随便凑合三位、五位就了事。

可以进一步佐证古人的严谨及“伏羲(太昊)、神农(炎帝)、黄帝、少昊(挚)、颛顼、帝喾、尧、舜”这个排序是按时序进行的,还可以从其他方面考察:其一,在古代神话传说中,蚩尤的影响很大,相关的古代文献资料也很多,但是蚩尤却没有进入任何一种“三皇”、“五帝”序列,证明古人排“三皇”、“五帝”有很明确的倾向性、选择性(蚩尤与炎帝相争、与黄帝相战,是个反面人物,故不被中原正统历史编入“三皇五帝”)。之所以“三皇”、“五帝”有各种不同的人选,其原因也在于此,即它与作者的倾向性有关。以前据此而否定“三皇五帝”的某种真实性(即它们可能代表一些族群的祖先历史),认为古人是在随意编造历史,显然是没有读懂古人的缘故。如果注意到中国有着辽阔的国土、数千年绵延不断的历史,众多的民族、族群(即使仅以黄河流域而言也是如此),其在古代出现各种不同的“三皇”、“五帝”人选也就不奇怪了。相反,这种情况可能恰恰反映了历史的真实。其二,《史记·五帝本纪》、《夏本纪》均载尧、舜、禹在一起共事,讨论洪水治理和官职任免,可佐证尧、舜距禹、夏不远。而中国古代文献从来未有资料说尧、舜曾与帝喾、颛顼乃至炎、黄共事,可见在古人那里,尧、舜与炎黄是不同时的。在《史记》中,炎黄、颛顼、帝喾、尧、舜是一个线性的父生子、子生孙、孙又生子的代际关际,而炎、黄在古史传说中是一种同父母的兄弟关系,古人把这些问题是分得很清楚的。司马迁也没有说“五帝”同时,今人所谓“五帝时代”其实是容易产生误会的(让人以为“五帝”并列、平行)一种不严谨的不科学的说法。其三,《礼记·月令》、《吕氏春秋.四时纪》和《淮南子·天文训》排太昊(伏羲)为东方天帝、炎帝为南方天帝、黄帝为中央天帝、少昊为西方天帝、颛顼为北方天帝,分别配对春、夏、秋、冬(黄帝为中央天帝,总揽四季,故不配对某一具体季节)四季,可证此五帝有年代、时代先后顺序。据文献资料,少昊的地望在东方,炎帝的地望在西部渭水流域,而且在考古学上已得到一定程度的佐证。如果根据少昊、炎帝的地望及文化特征配五方天帝,则少昊应为东方天帝、炎帝应为西方天帝,但《礼记》、《吕氏春秋》和《淮南子》都没有这样处理,证明五方天帝不是根据传说帝王的地望及文化特征来安排的。相反,五方天帝配对不仅遵循春、夏、秋、冬这种时序,而且与其他古籍中“三皇五帝”的排序完全一致(为了把黄帝排为中央天帝,故将伏羲与太昊合并、神农与炎帝合并),故而出现在大地之东方的少昊被排到天庭的西方,在大地之西方的炎帝被排到天庭之南方。这给今之学者造成了一些误会,但那种颠三倒四的配对却证明它是按照五行、五方及时代先后来配置的,即太昊(伏羲)东方木生炎帝(神农)南方火,炎帝南方火生黄帝中央土,黄帝中央土生少昊西方金,少昊西方金生颛顼北方水。我们知道,在古史传说中,并不存在伏羲(太昊)生炎帝(神农),炎帝生黄帝,黄帝生少昊,少昊生颛顼这样一种体系,故知这种相生关系是年代的先后关系。由于古人牵强地把传说帝王与五行相生关系凑在一起,故给今人造成许多误会和混乱。

2、炎黄的历史文化不在龙山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