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陈寅恪《书杜少陵哀王孙诗后》(载《金明馆丛稿二编》)。
[32]《新唐书·高力士传》。
[33]《旧唐书》卷五一《玄宗顺贞皇后武氏传》,参同卷《玄宗废后王氏传》。
[34]《资治通鉴》卷二一四,开元廿二年四月,6806页。参《旧唐书》卷一八四、《新唐书》卷二○七《李林甫传》。
[35]《旧唐书》卷一○七《庶人瑛传》。参《新唐书》卷八二《庶人瑛传》。
[36]以上数事详见《资治通鉴》卷二一四,开元二十四十月、十一月(6822—6825页),二十五年四月(6828—6829页)。并参《新唐书》、《旧唐书》相关列传。
[37]犹豫不决之情况可以从玄宗与高力士的对话中看出,见《新唐书》卷二○七、《旧唐书》卷一八四《高力士传》;《资治通鉴》卷二一四,开元廿六年六月,6832—6833页。
[38]《资治通鉴》卷二一四,开元廿四年十一月载惠妃派拉拢九龄,为九龄所叱,并上奏玄宗。6824页。
[39]《旧唐书》卷一○五《韦坚传》、《杨慎矜传》,参《资治通鉴》卷二一五,天宝五载正月(6870—6871页)、七月(6873—6874页)。
[40]《资治通鉴》卷二一五,天宝六载十月(6879页)、十一月(6882页)。参《旧唐书》卷一○三《王忠嗣传》。参以韦坚、皇甫惟明在遭贬后又被赐死之事(《资治通鉴》卷二一五,天宝六载正月,6870—6871页),疑此处所谓“暴卒”乃赐死之讳言。
[41]前述韦坚之狱,《资治通鉴》卷二一五,天宝五载正月云“上亦疑坚与惟明有谋而不显其罪,(癸西下制贬坚、惟明),仍别下制戒百官”(6870—6871页)。此制内容史无所载,但其主旨是“戒百官”,可推知是戒其不得与太子交通。
[42]《旧唐书》卷一○《肃宗本纪》。
[43]《朱子语类》卷一一六,“历代类三”。
[44] 参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篇、《记唐代李武韦杨婚姻集团》(载《金明馆丛稿》)所及武后时亵秽之事、《元白诗笺证稿》(上海古籍,1982年)第一章有关杨玉环之考证及第二章关于唐宋礼法之异的论述。
[45]她称帝后,立“皇嗣”而不太子,并一度欲立武三思为太子.武承嗣也曾多方营求,欲为太子。见《旧唐书》卷一八三、《新唐书》卷二○六《武承嗣传》;《旧唐书》卷七○、《新唐书》卷一○二《岑长倩传》、《格辅元传》;《资治通鉴》卷二○四、天授二年九月(6474—6475页),卷二○六、圣历元年二月(6526页);《新唐书》卷一一五《狄仁传》,《旧唐书》卷七《睿宗本纪》。另参陈寅恪《记唐代之李武韦杨婚姻集团》。
[46]《旧唐书》卷九一《桓彦范传》。
[47]《资治通鉴》卷二○七,神龙元年正月,6578—6582页。
[48]以下参《旧唐书》卷八六《中宗诸子传》。
[49]《资治通鉴》卷二○九,景云元年六月,6642—6647页。
[50]《资治通鉴》卷二○九,景龙三年年十一月,6638页。
[51]《资治通鉴》卷二○九,景云元年六月,6642页。以上二事均见《旧唐书·李重福传》。
[52]以上事见《旧唐书·李重福传》。
[53]《资治通鉴》卷二○九,景云元年七月。
[54]《资治通鉴》卷二○九,景云元年六月。《旧唐书·玄宗本纪上》没有详记时日,只是在叙述政变后接着说“拜殿中监、中书门下三品,兼押左右万骑,进封平王”(167页)。
[55]诸事见《旧唐书》卷七七《韦安石传》、《姚崇宋璟传》、《张说传》;参《资治通鉴》卷二一○,景云元年十月、二年正月和二月。
[56]隆基在景云元年六月被立为太子,次年二月以太子身份监国,七月睿宗传位与太子。
[57]《资治通鉴》卷二一○,开元元年六月,6681页。同书景云元年十月载:“太子左右亦往往为公主耳目。”(6657页)
[58]《旧唐书·睿宗本纪》。
[59]《旧唐书·袁恕己传》。
[60]《资治通鉴》卷二○七,神龙元年正月,6581页。
[61]《旧唐书·玄宗纪上》,《资治通鉴》卷二○九,景云元年六月,6643—6644页。
[62]《资治通鉴》卷二○九,景云元年六月,6643页。
[63]《资治通鉴》卷二○九,景云元年六月,6642页。
[64]参《唐会要》卷五“诸王”,上册52页,中华书局,1955年;《资治通鉴》卷二一一,开元二年六月,6701页。
[65]《新唐书·高力士传》载,帝斋大同殿,力士侍,帝曰:“我不出长安且十年,海内无事,朕将吐纳导引,以天下事付林甫,若何?”《旧唐书·高力士传》:“上在位多载,倦于万机。”按:据《资治通鉴》卷二一四开元廿二年正月幸东都,甘四年十月还西京。“不出长安且十年”,则玄宗说此话时在天宝五年左右。另参闫守诚、吴宗国《唐玄宗》“纳妃、佞道、尊佛”,三秦出版社,19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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