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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妇女史、社会性别史与经济-社会史的关系

2013-01-08

先来看中国历史。例如,传统的政治史和社会史往往忽视与之密切相关的性别维度,如婚姻、生育、继承、家族制度研究中常常只是搜集整理描述前代记录的材料,因为缺少性别维度的分析阐释,对一些现象诸如血缘贵族政体与官僚地主政体的区分以及官僚专制政体下的女主政治和外戚政治,史家囿于旧观念老框架,不得不重复古人"女祸"、"乱政"的陈腐见解;实际上,女主和外戚政治是与性别制度中的婚姻家族制度联系在一起的,但以往笼统地婚姻家庭制度研究难以解释权力在两个家族--男方皇权家族与女方外戚家族的转移和被社会性别制度改铸的皇权-父权的代言人的执政太后们的实质,实际上这是父权制(扩大到国家层面就是皇权)自身维持继承断裂和权力危机的一种调节和平衡,史学家往往不自觉地沿袭儒家正统的道德评判,将男性皇统的中断和危机说成是"女祸"、"乱政"。再如对经济的考察,以往侧重对生产工具的改进、土地和赋税制度、人口户籍等经济制度的研究,而忽视了经济制度和婚姻家庭制度的关系,更忽略了经济活动的性别分工特别是妇女劳动对家庭、国家的意义,也就看不见妇女的经济活动对国家、社会和家庭的贡献。具体而言,从秦代以来延续下来的国家倡导耕织并重,以及实施的赋税、户籍、土地制度,就是与性别的劳动分工、婚姻、家庭、生育继承等社会性别制度规定以及实际运作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它们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在历史上发生了哪些变化?变化的动力是什么?对男人、女人,对家庭、国家带来了什么?至今语焉不详,画面模糊。如果加上性别维度,画面就会变得比较清晰可见。以秦代为例,从商鞅变法开始的提倡诸子分家、歧视赘婿的政策,就是与以增加父权小家庭的数量来扩大国家赋税征收范围从而增强国力实现兼并天下的目的密切相关。其中,妇女的纺织在秦国富国强兵过程中的作用不可低估,所谓重耕,实际是耕织并重,"男乐其畴,女乐其业,事各有序"就是男耕女织的理想治国模式。实际上,妇女不但从事纺织,也参与耕作饷田的工作,班固在《汉书·食货志》中特别指出,妇女除了白天的劳作,夜晚还要挑灯夜绩,他把妇女的劳动估算为一月45日,比男人更辛苦,这还没有加上维持生命延续的家务和生育劳动。且妇女的纺织,不完全是"一妇不织,天下或为之寒",从秦代开始,女织一直是重要的赋税来源,军事国力的体现。秦国的改革者,彻底摧毁周代贵族建立的宗法制度,将家庭单位改造成小型的父权家庭,以增加赋税,为此,颁布法令整饬家庭--既惩罚那些子壮不分家的富家的父亲,也惩罚那些将子赘为他人婿的穷家的父亲,罚他们去戍边,歧视赘婿的政策一直延续到汉代。秦始皇还用刻石为令,又颁布律条,规范两性关系,如倡导贞操,惩罚淫佚等。这说明经济活动与社会关系--特别是被忽略的了性别关系是密切相关不可分割的--耕织并仲的以国家财富累积为目的的经济活动,正是建立在小型化父权家庭性别分工基础上的,又必须以法律和道德的国家控制作为保障。从先秦到清代,耕织并重的经济制度、家庭中的性别分工和妇女工作的模式一直延续下来了,而家庭规模是据时随境而变(如宋代的宗族重建,元代以来表彰累世而居的大家族)。美国汉学家苏珊·曼对清代长江下游妇女与经济活动的研究指出,满族贵族建立的清政权对"女织"的强调,发布许多鼓励的政策和法令,就是因为清统治者不但认为"妇功"--大家闺秀的刺绣、下层妇女的蚕织是合乎儒家关于性别分工的内外有别的规范,是与青楼女子有别的良家妇女的标志,也是具备妇德的表现,同时也具有为政府增加收入、稳定家庭经济等多种价值意义(Susan Mann,1997)。这些研究都是赋予经济-社会史以社会性别或曰将性别维度纳入经济-社会史成功的例子。

2.多视角和跨学科方法。社会性别(gender)既是渗透、贯穿历史而又长期被忽视的一个维度,又是今天研究历史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视角。"视角"问题,实际就是方法论问题,是看历史的视点和角度,也是分析阐述历史现象和存在的概念范畴。上述"看得见"和"说得清"实际说的是加上社会性别视角而使性别维度显现于经济-社会史研究的问题,而如何使其更好地显现,则是需要多视角和跨学科地运用社会性别于历史研究中的方法问题了。

跨学科的社会性别研究不但应成为历史关注的一个维度,更应该是一种观察的视角和分析的方法。这个视角和方法不但关注社会性别关系结构中两性的权力关系、气质规范,而且还要把社会的性别关系视为和经济的、阶级的、民族的等关系相关联的范畴,不是孤立地看妇女和性别。即强调在将社会性别视角引入历史研究的同时,运用多视角、多学科和跨学科的方法,注重妇女的经验和与之相关的社会现象。仅举妇女缠足这一看似纯属妇女和私领域的女性议题来说,在"社会性别"的跨领域、跨学科的女性主义史学家的研究视野下,就和文化史(如对缠足话语的建构和有关文本的解读)、经济史(如弓鞋的生产与流通)、政治史(对于缠足、放足,不同时期的政治含义,国家、改革家采取的行为和进行的论述)联系起来了。在研究方法方面,文本的收集和解读需要传统的史学案头的工作;实物的收集和人物的访谈,既需要运用人类学田野调查的方法,也需要多学科的理论知识对实物和曾经生活在以往时代的人们的经验进行多方面的互证、解读和阐释,如对各地收集的小鞋的特点反映的文化社会内涵的分析,小鞋制作过程反映妇女的技艺与当时进入生产、流通的关系……这样广泛的研究视野和多种学科和方法的运用,大大超越了以往关于缠足的妇女压迫-解放的简单论述框架,历史的丰富内涵和深刻的底蕴被揭示出来。

社会性别这一具有穿透性和解释力的概念目前仍在不断发展,变得更复杂、丰富、流动、开放,如对差异(我国的差异不但表现在不同民族的文化差别,也反映在地域的、城乡的发展程度和地域文化的特色)的理解尊重和对多元的包容,对自然-社会二元论的反思与超越等等,其目标是将历史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展示给人们,不标榜历史的透明性、价值中立和历史发现客观真理的功能,这些新的史学理念和方法对史学研究都具有一定的借鉴、启迪甚至冲击意义。

(二)独立的妇女-社会性别史学科:对史学的挑战与贡献

妇女-社会性别史不应该只停留在将社会性别作为一种视角、维度、方法对已有史学分支做一些嫁接补充的工作,应该同时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门类,从性别维度和视角对历史进行综合研究,使史学百花园更加异彩纷呈,在共生中互惠,在嫁接中优生。

作为妇女学和历史学嫁接产物的妇女-社会性别史,在国外,30年来走过了在传统历史中添加妇女的历史到关注性别关系的社会性别史的历程。在理论和方法方面,从1970年代的父权制理论到1980年代将社会性别作为历史的有效分析范畴,再发展到1990年代注重差异和多重身份的分析,以至1990年代末提出"超越社会性别"的命题,但这里的"超越"不是不关注社会性别,而是将社会性别复杂化,不把性别作为惟一的分析范畴。同样,社会性别史不是冲淡妇女史,不是抛开妇女只关注性别,而仍要把妇女置于中心位置,只是要破除虚假的普遍、本质的大一统的"妇女",只能是具体而流动的具有多元社会身份的"妇女"。